姦殺母子案,發生於明朝,發生地點是南京太平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姦殺母子案
- 發生地點:南京太平府
- 發生時期:明朝
- 涉及人物:項德祥
案件記載
本案發生在明朝。南京太平府推官項德祥在慶元寺宣講鄉約時,發現該寺有異,其中,三寶殿左邊的東淨堂有血跡,令人往下深挖三尺,取出二具死屍,一名為婦女,一名為幼子,頸上俱有刀傷痕跡。經詢問,東淨堂為晴雲禪房,叫來訊問,晴雲卻說:“本寺外來人甚多,小僧不知埋人之事。”又帶其左右二房的僧人問訊,也都互相掩飾,不肯明證。後項德祥啟用挾棍,二僧被迫承認:此案系晴雲一人所為。前月有寡婦馬氏抱幼兒來寺許願,因在各處遊玩,被晴雲哄入禪房,要行強姦,寡婦不從,晴雲先殺其子,又殺寡婦,後埋之於東淨堂下。並不乾我們二人事。”晴雲也說:“是我一人害二命,冤債當還。”項德祥令放其餘二僧,判處晴雲梟首之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