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興縣發展和改革局

始興縣發展和改革局,是始興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始興縣發展和改革局
  • 地點:始興縣
  • 釋義:政府部門
  • 職責:組織協調機關政務工作
管轄區域,主要職責,

管轄區域

始興縣

主要職責

1、人秘股:
(1)組織協調機關政務工作,負責會議組織、文電收發、秘書事務、保密、檔案、信訪、普法,負責機關財務、資產管理、老乾服務、計畫生育和安全保衛工作。辦理涉及本局政務的人大建議、議案、政協提案和行政複議工作。
(2)負責機關的機構編制、幹部管理與人事任免、調配、考核、錄用、勞動.工資、出國出境政審的呈報辦理工作;對本局各股室的行政行為進行行政監察;負責機關信訪舉報
處理、宣傳教育和黨群工作。
2、綜合規劃股:
(1)研究提出年度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研究分析巨觀經濟形勢,監督年度經濟運行,提出調控和改革措施;起草季度分析綜合報告,進行巨觀經濟運行預測、預警,發布季度、年度經濟預測目標。
研究提出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重大方針政策以及中長期發展速度、比例、結構和生產力布局等建議;匯總編制中長期發展規劃,協調各專項規劃(包括行業規劃和區域規劃)和納入中長期規劃的重大項目;監督檢查中長期規劃的執行情況,提出規劃的調整意見。
(2)研究提出縣農業和農村經濟的發展戰略和發展規劃,監測和分析全縣農業和農村經濟的發展;提出農業、林業、畜牧業、水產業、水利、小水電、氣象、土地利用與基礎測繪等行業的專項發展規劃和配套政策措施;負責全縣建設用地指標的總量控制,下達全縣建設用地年度計畫和財政性支農資金投資計畫;提出全縣貧困地區經濟發展計畫;編制實施生態環境建設規劃;組織實施農村小康建設和農村經濟信息網建設。
(3)研究和匯總全縣工業的發展戰略、結構調整的目標、措施和發展政策,提出改革的建議;組織編制全縣工業年度計畫和中長期規劃工作;組織和參與確定重點工業建設項目、協調重大項目的前期工作。
研究提出全縣高技術產業、信息產業發展戰略、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組織重大產業化前期關鍵技術、成套設備的研製開發、示範工程和重點工業性試驗;協調組織全縣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
(4)提出全縣內外貿的發展戰略和規劃;協調流通體制改革中的重大問題;研究國內重要商品的市場平衡和進出口總量平衡,提出重要商品的調控政策;組織實施國家下達的糧食、棉花等重要商品的進出口計畫;擬訂重要物資儲備計畫;指導監督重要商品和物資的政府訂貨和儲備工作,引導和調控市場;提出價格調控建議;會同有關部門提出現代物流業發展的戰略和規劃;
協同有關部門研究提出糧食巨觀調控的中長期規劃並協調糧食流通、儲備工作;研究提出利
用外資的戰略和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提出外商直接投資和境外投資的總量和方向;負責外債全口徑的巨觀監測和預測工作。
(5)研究提出能源、交通、通信等行業的發展戰略和巨觀調控的政策措施,編制下達能源、交通、通信等行業的專項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分析和監測基礎產業的發展狀況,規劃基礎產業重點項目布局;協調始興縣周邊地區基礎設施方面的發展與合作。
(6)提出社會發展戰略,銜接平衡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協調社會發展領域的人口和計畫生育、教育、衛生、文化、體育、廣播影視、新聞出版、旅遊、社會保障、勞動就業、政法、民政等方面發展政策;負責匯總編制社會發展方面的年度計畫工作。
(7)負責編制全縣經濟體制改革規劃,參與研究制定建立社會主義市場體制的有關政策與法規;研究經濟體制改革的重點難點問題,協調經濟體制改革的有關重大問題,參與有關體制改革方案的制訂;研究提出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巨觀調控手段和社會主義市場體系的有關政策、措施;研究分析全社會資金平衡狀況;參與研究財政、稅收、融資政策;負責研究區域綜合改革問題,負責開發區建設有關重大問題的協調和指導,研究指導鄉鎮綜合改革與發展工作。
(8)研究分析全縣產業發展狀況,擬訂綜合性的區域產業政策,組織和協調專項產業政策的制定並協助實施;根據國家頒布的產業政策提出一個時期的區域性的國家鼓勵、限制和淘汰的生產能力、工藝和產品的指導目錄,並據以指導重點行業的生產力布局、重點產品結構的調整;研究服務業的發展戰略和重大政策,協調服務業發展;提出最佳化產業結構、所有制結構和企業組織結構的政策建議。
3、投資管理股(與重點建設項目稽查辦公室合署):
(1)研究提出有關投資的巨觀調控政策措施,監測全縣固定資產投資的運行;編制固定資產投資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組織編制縣級政府投資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負責全縣固定資產投資建設項目的審批、核准、登記或審核上報。 審批或審核上報全縣農業、林業、畜牧業、水產業、水利、小水電、氣象、土地綜合開發利用的建設項目;組織買施農村小康建設農村經濟信息網建設。審批、核准、登記或審核上報工業建設項目;組織上報高技術產業發展項目和信息產業基礎設施項目,參與組織實施技術創新工程;安排同高技術產業信息產業及其基礎設施、基礎性工作有關的財政資金投資計畫;審核上報境外投資項目利用外國政府貸款項目和利用外資進口的免稅確認書;審批或審核上報外商直接投資項目;負責能源、交通、通信等建設項目的審批或審核
上報;組織能源、交通、通信方面重點項目的建設資金的籌集;會同有關部門下達能源、交通、通信等方面的財政性資金和各項規費收入的年度投資計畫;安排財政資金用於社會發展項目的投資計畫。負責社會發展基本建設項目的審批或審核上報。
(2)研究提出招投標工作綜合性政策以及招標項目的具體範圍、規模標準和不適宜進行招標的項目等建議。提出招標投標的實施辦法,負責指導和協調全縣招投標工作,核准項目的招標方式和審查招標初步方案。指定發布招標公告的媒體;組織處理招投標活動中的違法違規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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