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撒瑪利亞人

好撒瑪利亞人

“好撒瑪利亞人”(The good Samaritan)是引自基督教文化中一個著名成語和口頭語,意為好心人、見義勇為者。

源自於《新約聖經》“路加福音”中耶穌基督講的寓言:一個猶太人被強盜打劫,受了重傷,躺在路邊。有祭司和利未人路過但不聞不問。惟有一個撒瑪利亞人路過,不顧教派隔閡善意照應他,還自己出錢把猶太人送進旅店。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好撒瑪利亞人
  • 外文名:The good Samaritan
  • 來源:《新約聖經》
  • 地區美國加拿大
起源,法案,比喻,

起源

“好撒瑪利亞人”源自於《新約聖經》“路加福音”中耶穌基督講的寓言:一個猶太人強盜打劫,受了重傷,躺在路邊。有祭司和利未人路過但不聞不問。惟有一個撒瑪利亞人路過,不顧教派隔閡善意照應他,還自己出錢把猶太人送進旅店。
耶穌時代,猶太人蔑視撒瑪利亞人,認為他們是混血的異族人。撒瑪利亞人在基利波山(距耶路撒冷以北約50公里)有自己的神殿。耶穌用這個寓言說明,鑑別人的標準是人心而不是人的身份。猶太人自己的祭司和利未人雖然是神職人員但見死不救,仇敵卻成了救命恩人。

法案

撒瑪利亞人法(Good Samaritan law)在美國和加拿大,是給傷者、病人的自願救助者免除責任的法律,目的在於使人做好事時沒有後顧之憂,不用擔心因過失造成傷亡而遭到追究,從而鼓勵旁觀者對傷、病人士施以幫助。該法律的名稱來源於《聖經》中耶穌所做的好撒馬利亞人的著名比喻。
在其他國家和地區,例如義大利、日本、法國、西班牙,以及加拿大的魁北克好撒馬利亞人法要求公民有義務幫助遭遇困難的人(如聯絡有關部門),除非這樣做會傷害到自身。
德國有法例規定“無視提供協助的責任”是違法的,在必要情況下,公民有義務提供急救,如果善意救助造成損害,則提供救助者可以免責。在德國,必須有緊急救助知識,才能獲取駕駛執照。

比喻

親愛的朋友:
“我該做什麼才可以承受永生?”相信大部分基督徒都會回答:“當相信主耶穌。”在福音書里,主耶穌兩次被問到這個問題,而他也給了一個令人意想不到的答案:“當遵守神的誡命。”
到底得永生是靠“相信耶穌”還是“遵守誡命”?這兩者是不是如我們想像一樣的水火不相容?到底我們該做什麼才可以承受永生?
讓我們一起來看一個家喻戶曉的比喻——好撒瑪利亞人的比喻。讓我們一起讀路加福音10章25-37節:
有一個律法師起來試探耶穌,說:夫子,我該做什麼才可以承受永生?耶穌對他說:律法上寫的是什麼?你念的是怎樣呢?他回答說:你要盡心,盡性,盡力,盡意愛主你的神,又要愛鄰舍如同自己。耶穌說:你回答的是,你這樣行,就必得永生。那人要顯明自己有理,就對耶穌說:誰是我的鄰舍呢?耶穌回答說:有一個人從耶路撒冷下耶利哥去,落在強盜手中。他們剝去他的衣裳,把他打個半死,就丟下他走了。偶然有一個祭司從這條路下來,看見他就從那邊過去了。又有一個利未人來到這地方,看見他,也照樣從那邊過去了。惟有一個撒瑪利亞人行路來到那裡,看見他就動了慈心,上前用油和酒倒在他的傷處,包裹好了,扶他騎上自己的牲口,帶到店裡去照應他。第二天拿出二錢銀子來,交給店主,說:你且照應他,此外所費用的,我回來必還你。你想,這三個人哪一個是落在強盜手中的鄰舍呢?他說:是憐憫他的。耶穌說:你去照樣行吧。
該作什麼才可以承受永生
相信很多人,不管是信主或是沒信主的,都聽過這個比喻,因為這個比喻實在非常有名。有人還把它編成劇本,以話劇的形式演繹裡面的道理。現在,讓我們按部就班地來明白這個比喻所傳達的信息。
是什麼事情引發主耶穌說出這個比喻的呢?答案在第25節:“有一個律法師起來試探耶穌,說:夫子,我該作什麼才可以承受永生?”原來這個比喻是跟“永生”有關係的。一個猶太人的律法師,就是一個精通舊約律法的老師,問了主耶穌一個人生最重要的問題,就是關於永生的問題——到底一個人該作什麼才能夠承受永生呢?於是,主耶穌就以“好撒瑪利亞人”的比喻來回答這個問題。
請大家特別留意:好撒瑪利亞人的比喻是跟永生有關係的。很多人提到這個比喻時,以為它只是教導我們去照顧鄰舍、關心有需要的人、多行善、積德等等。當然,信主的人應該關心鄰舍,應該行善,這些都是絕對正確的。但是,好撒瑪利亞人的比喻不僅教導我們要關心鄰舍,它還要告訴我們得永生的途徑,也就是得救的途徑。希望大家思想這個比喻時,緊記這一點。
既然這個比喻是關於永生的,那么,一個人該怎么做才能夠得永生呢?如果你的朋友問這個問題,你會如何回答呢?告訴他:“很簡單,你只需要口裡承認,心裡相信耶穌基督為主,就必得永生了”?把一節耳熟能詳的經文背誦出來:“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還是告訴他:“要得永生是件很簡單的事情,只要信耶穌,就可以了”?如何才可以得永生?你的答案是什麼呢?
當律法師尋求得永生的途徑,主耶穌是如何回答的呢?很奇妙,主耶穌用另一個問題來回答律法師的提問。第26節:“耶穌對他說:律法上寫的是什麼?你念的是怎樣呢?”
主耶穌常常用提問的方式來回答問題,他不喜歡直接把答案說出來,他要我們動腦筋思考問題。所以,他喜歡採用啟發性的方法來教導我們,他絕對不鼓勵我們不假思索就接受他的答案。他反過來問律法師:“律法上寫的是什麼呢?”意思就是:“既然你是律法的教師,就必定知道律法是如何教導人得永生的,律法是怎么說的呢?所有誡命總結起來要教導我們什麼呢?”
律法
律法師清楚知道,雖然舊約有很多誡命,但它們的總綱就是:盡心、盡性、盡力、盡意去愛神,以及愛人如己。這兩條誡命就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總結,其他誡命都是從這兩條誡命延伸出去的。而主耶穌給予律法師的回答就是:“你回答的是,你這樣行,你按照律法的總綱去生活,就必得永生。”主耶穌的回答令你驚訝嗎?
一個人當怎樣行才能夠得永生?這確是一個很重要的問題。很多時候,不信主的朋友也會問這個問題,我們千萬不要以教會的傳統答案來代替聖經的教導。當人家提出這個問題時,千萬不要輕率回答,我們必須按照聖經的教導來回答。主耶穌給律法師的答案令你驚訝嗎?如果有人問你得永生的途徑,你會不會這樣回答呢?請一起來看馬太福音19章16-17節:
有一個人來見耶穌說,夫子,我該作什麼善事,才能得永生。耶穌對他說,你為什麼以善事問我呢?只有一位是善的,你若要進入永生,就當遵守誡命。
當年輕的財主向主耶穌提出同樣的問題時,主耶穌同樣地也跟他談到律法和誡命。主耶穌給的答案還是一樣:“你若要進入永生,就當遵守誡命。”所以,主耶穌給律法師的答案並不是出於偶然,也不是因人而定的。不是的,向不同的對象,在不同的場合,主耶穌的答案都是一致的。當人們提問關於得永生的途徑時,主耶穌都跟他們談律法,不論提問的是律法師還是年輕的財主。
可是,使徒約翰不是說:“神愛世人,甚至把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嗎?難道這不是出自聖經嗎?為什麼使徒約翰的答案跟主耶穌的不一樣呢?是的,你說得不錯,剛才那段經文確是出自聖經的約翰福音3章16節。聖經會自相矛盾嗎?聖經會提出兩個截然不同的答案嗎?聖經是否跟快餐店一樣,提供好幾種套餐任君挑選,讓你隨自己的口味,選擇不同的得永生的途徑?
相信神=遵行誡命
其實,如果明白使徒約翰所說的“相信”,就知道他的教導跟主耶穌的沒有兩樣。對約翰來說,“信”不僅是“相信”神的存在那么簡單,而是“信任”神的意思。如果一個人真的信任神,就必然會按照他的吩咐去行,也就是按照他的誡命去生活。所以,對於得永生,使徒約翰的看法跟主耶穌是一樣的,只不過他用不同的字眼來表達而已。那么,我們又當如何理解羅馬書10章9-10節呢?那裡說:
“你若口裡認耶穌為主,心裡信神叫他從死里復活,就必得救”。因為人心裡相信,就可以稱義;口裡承認,就可以得救。
表面看來,保羅的觀點跟主耶穌的教導很不同。保羅認為心裡相信就可以稱義,口裡承認就可以得救,這似乎是一件非常容易的事情。為什麼主耶穌卻把得救弄得那么複雜呢?既要我們遵行誡命,又要我們舍己、背十字架、撇下一切跟隨他。到底得永生是容易還是困難呢?是否單單相信就足夠呢?我們千萬不要理解錯了,保羅並不是說:“只要心裡相信就足夠了。”讓我們一起來看羅馬書2章13節:
原來在神面前,不是聽律法的為義,乃是行律法的稱義。
保羅在這裡很清楚地說:“不是聽律法的為義,而是行律法的稱義。”保羅並不是一面倒地只要求“心裡相信”,而不需要遵行律法。不是的,他清楚知道,在神面前,只有行律法的人才被稱為義。讓我們也看羅馬書13章8-10節:
凡事不可虧欠人,惟有彼此相愛,要常以為虧欠,因為愛人的,就完全了律法。象那不可姦淫,不可殺人,不可偷盜,不可貪婪,或有別的誡命,都包在愛人如己這一句話之內了。愛是不加害與人的,所以愛就完全了律法。
我特別選了羅馬書的經文,好讓大家能夠清楚看見,即使在保羅的教導中,也有遵行律法這方面的教導。問題不是在於聖經,而是在於我們只側重某方面的教導,卻忽略了另一部分重要的真理。保羅卻是非常平衡的,他的教導建基在主耶穌的教導上。我們以為只要心裡相信耶穌就足夠了,其他一切誡命都可以置之不理。不是的,保羅告訴我們要彼此相愛,只有這樣,我們才可以成全律法。為什麼保羅要我們成全律法呢?答案就在馬太福音5章17-20節:
莫想我來要廢掉律法和先知,我來不是要廢掉,乃是要成全。我實在告訴你們,就是天地都廢去了,律法的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都要成全。所以,無論何人廢掉這誡命中最小的一條,又教訓人這樣做,他在天國里要稱為最小的。但無論何人遵行這誡命,又教訓人遵行,他在天國里要稱為大的。我告訴你們,你們的義若不勝於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斷不能進天國。
耶穌很了解我們的心態,他知道很多人會假設,既然神賜下了恩典,我們就不需要理會律法了。所以,主耶穌告訴我們,他來不是要廢掉律法,而是要成全律法。我希望大家明白一個非常重要的聖經概念:“相信神”跟“遵行神的誡命”是同一件事情。為什麼呢?因為靠自己的能力,我們無法遵行神的律法;我們必須依靠主耶穌,信任他,跟隨他,讓他改變我們的生命,才能夠遵行他的誡命。但是,“相信”絕對不能代替遵守律法。我們千萬不要以為,“相信主耶穌”跟“遵守神的誡命”是水火不相容的。
其實,“相信”就是“遵行律法”的途徑。主耶穌說得很清楚,要得永生,就必須遵守誡命。當然,要強調的是,這裡所說的“律法”不是指那些規條、儀文、死的條例,而是指律法的精神。什麼是律法的精神呢?這是跟愛有關的,就是盡心盡意盡力去愛神和愛人如己。律法的精神是不能夠廢去的,即使天地都要廢去,它也不能夠廢去,它還成為我們得生命的條件。怎么樣才能夠符合得永生的條件呢?我們靠自己是無法滿足這些條件的,惟有透過相信主耶穌,跟隨他,依靠他的幫助,讓他徹底改變我們的生命,我們才能夠達到律法的精神。只有這樣,我們才能夠承受永生。
明白了嗎?“相信耶穌”跟“遵守神的誡命”是同一件事情的兩面。我們透過“信”來改變我們的生命,而生命需要被改變到什麼程度呢?就是直到我們能夠滿足律法的精神為止。當我們能夠盡心盡意盡力去愛神,也能夠愛人如己,就能夠真正滿足律法的精神了。
愛神和愛人是分不開的
我們用了一些時間探討這個問題,因為不少人對這個問題感到非常混淆。我們必須清楚掌握這個問題的核心,才能夠明白這個比喻的內容。現在讓我們回到路加福音第10章,仔細地來看這個比喻。這個比喻的內容集中在“愛人如己”這個部分。你覺得奇怪嗎?盡心盡意盡力愛神,以及愛人如己,這兩條誡命才是律法的總綱,為什麼主耶穌沒有提及第一條誡命呢?同樣的,為什麼保羅羅馬書13章10節只說“愛人如己就成全了律法”?難道我們不需要愛神嗎?
其實保羅沒有說錯,因為愛神和愛人兩者是合而為一的。愛神和愛人兩者是不可分割的,正如使徒約翰在約翰一書4章20節說:“人若不愛他所看見的弟兄,就不能愛沒有看見的神。”如果我們不愛看得見的人,卻自稱愛看不見的神,就只是在自欺欺人。神高高在天上,你用什麼方法去愛他呢?唱詩歌讚美他?你的歌聲真的特別悅耳動聽嗎?透過多讀聖經來愛他?多讀聖經是誰得益處呢?是你還是神呢?
使徒約翰說得非常清楚,除非我們腳踏實地愛看得見的人,除非我們愛“基督的身體”――教會,要不然,我們如何能夠具體地愛神呢?我們可以用什麼方法表達對神的愛呢?況且,愛神比愛人容易多了。神這么愛我們,賜這么豐盛的恩典給我們,要愛他並不太困難。要愛人卻真是談何容易啊!你會說:“這個人什麼時候幫助過我呢?他不但沒有幫助我,反而經常得罪我,要我去愛他?真是太困難了!愛主耶穌就容易得多了,因為他愛我,為我舍己,為我釘十字架。要我去愛那個傷害我的人,真的不可能!”
這不僅是很多基督徒的心聲,也是律法師的心聲。對他來說,“盡心盡意盡力愛神”是沒有問題的,他非常樂意這樣做,至於“愛人如己”嘛,就有困難了。所以他問主耶穌:“誰是我的鄰舍呢?”於是,主耶穌就說了“好撒瑪利亞人”的比喻來回答這個問題。
祭司和利未人
這個比喻說,有一個人從耶路撒冷耶利哥去。從耶路撒冷往耶利哥的道路是一條很重要的道路,它連線耶路撒冷和耶利哥兩個城市。這條道路不僅偏僻,而且沿途有很多山嶺,是強盜匿藏的最好地方;因此,沿路有很多強盜出沒,搶劫旅客的財物。比喻里有一個往耶利哥去的旅客,在路上遇到了強盜,錢財和衣服也被搶光了,還被打至半死。有一個祭司經過,看見他便繞道而走。後來,有一個利未人經過,也是不理他就走了。為什麼祭司和利未人都不幫助他呢?因為祭司是在聖殿理負責獻祭的,而利未人是祭司的助手,幫助祭司處理聖殿里的工作。他們沒有停下來幫助那個人,可能是因為趕著去聖殿工作。
另外需要一提的是,按照猶太人的律法,如果有人摸了死人,他就不潔淨了。比喻告訴我們,強盜把那人打個半死。祭司和利未人可能以為他已經死了,或者快死了;如果他們上前幫忙,萬一沾染了不潔,就不能到聖殿里工作,他們的服侍便會受到影響。另外,祭司在聖殿獻祭,祭物的部分是歸他所有的。如果不能擔當獻祭的工作,他就沒有權拿取祭物,也就是說,他會損失當天的收入,也會影響到家裡的人。所以,對祭司來說,他需要考慮的很多:“到底這個人是死了,還是尚有氣息呢?我必須要親手摸摸他才知道,萬一他真的死了,摸了他豈不就玷污了自己嗎?既然有這個風險,倒不如不理他,快快離開為妙。”所以,這可能是其中一個原因,以致祭司和利未人都沒有停下來幫助那個受傷的人。
撒瑪利亞人
後來有一個撒瑪利亞人路過,幫助了那個受傷的人。你知道“撒瑪利亞人”是什麼人嗎?撒瑪利亞人是猶太人外邦人通婚的後代,是混血兒,他們在猶太人眼中是沒有地位的。一直以來,猶太人都是非常重視血統的純正,因為舊約的律例規定,猶太人不可以跟外邦人通婚,免得被外邦人引誘而背棄他們的宗教信仰。因為撒瑪利亞人的血統不純正,所以猶太人非常輕視他們。這些背景幫助我們明白,為什麼猶太人向來都非常討厭撒瑪利亞人。
為什麼在比喻里,主耶穌特別提到撒瑪利亞人呢?明明知道猶太人極其討厭撒瑪利亞人,為什麼主耶穌偏偏選他作為比喻的主角呢?在約翰福音第8章,猶太人批評主耶穌,說他是撒瑪利亞人,並且是被鬼附著的。對猶太人來說,被稱為“撒瑪利亞人”是一種侮辱。另外,在約翰福音第4章,主耶穌跟一個撒瑪利亞婦人傳福音,就使門徒非常詫異,他們心裡想:“為什麼老師會跟撒瑪利亞婦人談話呢?猶太人跟撒瑪利亞人是互不來往的,為什麼老師要跟她談話呢?” 所以,從聖經不同的記載,我們知道猶太人對撒瑪利亞人是存著很大成見的。
這個比喻特別的地方就是,雖然猶太人向來也是自以為是,瞧不起撒瑪利亞人,但這個被蔑視的撒瑪利亞人竟然會主動幫助他的世仇。相反的,祭司和利未人雖然是猶太人,卻沒有憐憫自己受傷的同胞。這是多么強烈的一個對比。
代價
撒瑪利亞人幫助那個受傷的猶太人,需要付上什麼代價呢?首先,他要放下自己的事務,撥出時間去料理這個人。他把油和酒倒在那人的傷口,替他包裹,又扶他騎上自己的牲口。他的幫助並沒有到此為止,他還帶那個人到一間旅店,讓他可以養傷。能夠這樣舍己的人實在是寥寥可數。以前,有一個修讀社會系的學生做了一個實驗,他在繁忙的捷運站假裝跌倒,看看有沒有人會主動前來幫助他。結果他等了整整一個小時也沒有人理會,因為每個人都是掛念自己的事,沒有時間照顧其他人。
請不要這么快批評別人沒有愛心。如果你經過那個強盜出沒的地方,又會怎樣呢?會停下來幫助那個受傷的猶太人嗎?我猜大多數人都會儘快離開,明知有盜賊出沒,而且還有受害者躺在眼前,還不三十六計,走為上計嗎?況且要帶著一個受傷的人一起走,需要的時間必然增加很多倍;因為他已經被強盜打得半死,你不能太急,必須慢慢走才行。如果慢慢走,可能很晚才能到達旅館。那時候,天已經黑了,情況會更加危險,遇到盜賊的機會就更高了。
舉個例子,當你工作完畢,或者看完電影,或者跟朋友吃完晚飯,經過一條常常發生搶劫的街道,也必定會儘快離開。如果你看見有一個人被賊打傷,躺在街上,會怎么辦呢?幫助他便會耽誤時間,說不定停下來幫助他的時候,匿藏在附近的匪徒就會乘機出來搶你的東西,實在非常危險。如果替他找公安、辦手續,就擔擱得更晚了,可能要深夜一兩點才能回家。還有,如果你伸張公義,那些盜賊會懷恨在心,找機會報復,下一次經過那地方,你的危險就更大了。從耶利哥耶路撒冷只有這條路可走,再沒有別的路了。但是,比喻中的撒瑪利亞人完全沒有考慮自己的安全,為了救這個猶太人,他願意不顧自己的安危,真是難能可貴。
另外,第35節告訴我們,撒瑪利亞人拿出二錢銀子來,交給店主,吩咐他去照應那個受傷的人。所以,除了願意花時間,願意冒生命危險去救這個人,撒瑪利亞人還出錢去照顧他。你知道“二錢銀子”等於多少錢嗎?是當時一個工人兩天的工資。你會拿出二錢銀子去幫助一個輕看你的人嗎?可能你會說:“二錢銀子不是一個大數目,拿這一點錢出來沒有問題。拿二錢銀子獻給神沒有什麼大不了呀!”如果仔細讀這個比喻,我們發覺撒瑪利亞人所付出的其實不只二錢銀子;讓我們讀第35節:
第二天拿出二錢銀子來,交給店主,說:你且照應他,此外所費用的,我回來必還你。
撒瑪利亞人竟然願意完全承擔傷者所有的費用!這絕對不是兩錢銀子這么簡單。我們都知道,現在住院看病的費用都非常昂貴。一個被打得半死的人需要多長時間的治療才能痊癒?如果需要動手術,醫療費更會大大增加。要照顧這個傷者,直到他痊癒為止,所需要的費用是難以估計的,可能是筆龐大的費用,所以千萬不要以為他只是支付了兩錢銀子而已。
還有,撒瑪利亞人跟這個傷者只是陌路相逢,大家互不相識,傷者痊癒後會不會把錢還給他,他絕對沒有把握。很明顯,撒瑪利亞人並不是為了得到回報,正如主耶穌路加福音6章35節說:“你們倒要愛仇敵,也要善待他們,並要借給人不指望償還,你們的賞賜就必大了,你們也必作至高者的兒子,因為他恩待那忘恩的和作惡的。”
主耶穌吩咐我們在幫助人的時候,不要期望回報,這就是愛人如己了;這樣,我們就可以作神的兒女。雖然猶太人向來輕視撒瑪利亞人,但是,這個撒瑪利亞人卻沒有計較。當他看見對方有危難,就全力以赴去幫助。雖然要冒險,也會有經濟損失,但是,他還是樂意幫助到底。主耶穌透過這個比喻教導我們“愛人如己”的涵義。如果不是神改變你的生命,讓你可以愛人如己,你是無法承受永生的。“信耶穌”就是讓耶穌來改變你的生命,讓你能夠遵守神的誡命,完成律法的精神。
誰是我的鄰舍
當律法師問主耶穌,該作什麼才能夠承受永生時,主耶穌便把他的眼目轉向“盡心,盡性,盡力,盡意愛神”和“愛人如己”這兩條誡命上。律法師跟著又問主耶穌,到底誰才是他的鄰舍呢?很多時候,我們心裡也存著同樣的問題。我們知道聖經要求我們愛人如己,但誰是我的鄰舍呢?這個算不算?那個是不是?看完了這個比喻,你知道誰是你的鄰舍嗎?如果不曉得,你又怎樣學習去愛鄰舍如同自己呢?
一般來說,我們以為撒瑪利亞人便是鄰舍。但當我們仔細查考就會發覺,比喻中所談到的關係是顛倒過來的。請留意,撒瑪利亞人沒有被強盜打個半死,是那個猶太人被打個半死。簡單來說,需要幫助的不是撒瑪利亞人,而是那個猶太人。為什麼主耶穌把律法師的問題顛倒呢?律法師要知道誰是他的鄰舍,好讓自己能夠學習愛鄰舍如同自己。但是,主耶穌卻把關係顛倒過來,在比喻中被打的是猶太人,願意幫助他的卻是他的敵人―― 撒瑪利亞人!真是有意思!
你明白主的用意嗎?律法師問,“誰是我的鄰舍?”主耶穌卻把角色顛倒過來,主耶穌想要告訴律法師:愛鄰舍如同自己的意思是,你就是那個人,那個人就是你自己;當你把角色倒過來,就知道誰是你的鄰舍了!你就開始明白什麼是愛鄰舍如同自己了。
如果你想去幫助別人,就會想:“誰是我的鄰舍呢?我該幫助誰呢?是這個人還是那個人呢?”但是,如果角色一變,受害者是你,無助地躺在地上的是你,你還會諸多挑剔,說:“不要這個人來幫我,不要那個人來幫我,因為他們不是我的鄰舍”嗎?當然不會。誰來救你都不要緊,最要緊的是有人來救你。當你身處危難,孤立無援的時候,你就懂得回答“誰是我的鄰舍”這個問題了。當你處身緊急關頭時,就不會諸多挑剔,你會希望每個人都是你的鄰舍,對不對?主耶穌故意把角色扭轉,把律法師放在受害者的位置,好讓他能夠設身處地為他人著想。要不然,律法師永遠只能站在“援助者”那個位置,以為自己有權利來決定誰是鄰舍,而這樣的態度是永遠都不可能去愛人如己的。
在你心目中,有沒有一些人是你不喜歡的呢?那也許是你單位里的同事,或者是住在隔壁的鄰居,因為每逢周末,他老是大聲地播放流行歌曲,吵得雞犬不寧,讓你無法入睡?又或者是教會裡的某某弟兄、某某姊妹,不管怎么樣你老是看他不順眼,覺得他面目可憎?如果要你去幫助這些人,你肯定有很大的掙扎。但是,如果角色一顛倒,喊“救命”的是你,來救你的是你的對頭,你會接受他的幫助嗎?如果問題不大,你或許還會拒絕。但是,如果是遇到生命危險的話,你肯定不會挑三挑四,即使是你最憎惡的人前來救你,你也不會拒絕的,對嗎?
愛人如己=看待對方如同自己
耶穌借著這個比喻幫助律法師明白“愛人如己”的意思。愛人如己,就是看待對方如同自己。當看見有人受傷躺在地上,你應該設身處地想:“如果躺在地上的是我,我希望得到什麼樣的幫助呢?”愛人如己並不是做一些好事這么簡單,而是要愛人如同自己。主耶穌也不是說:“你去多點關心人就是遵行了神的誡命了。”沒有這么簡單,主耶穌要我們愛人如同愛自己一樣。
愛人如己”是怎么樣的愛呢?就是看對方為自己,看自己為對方;你就是他,他就是你。拿一塊錢給乞丐,奉獻一筆錢去救災,都是愛的表現,但只是一般普通的愛,卻不是這個比喻中“愛人如同自己”的愛。這兩種不同的愛是有天淵之別的。所以,即使你做了一些好事,幫助了有需要的人,也千萬不要沾沾自喜,以為完成了神的誡命。不要自欺欺人,聖經要求我們愛人如己,這是一個非常崇高的標準。
生命必須徹底被改變
好了,讓我總結一下這信息的內容。透過“好撒瑪利亞人”的比喻,我們看見:我們的生命必須被改變,而這個改變不是一次過的。當然,我們不需要等到有人被打個半死,才實踐“愛人如己”的教導。主耶穌透過這個故事來說明一個屬靈的道理,我們的心態、我們的生活方向都必須徹底改變。從今以後,我們必須“愛人如己”,為了他人的好處,甘願冒生命危險,擔當經濟的損失。只有這樣,我們才能承受永生。到底你的生命改變了沒有呢?讓我們讀羅馬書5章5節:
盼望不至於羞恥,因為所賜給我們的聖靈,將神的愛澆灌在我們心裏。
保羅告訴我們,神透過聖靈把他的愛澆灌在我們心裡。信耶穌就要遵行神的誡命。當一個人信了耶穌,領受了聖靈,有了新的生命,他會經歷到什麼樣的改變呢?他會經歷到神借著聖靈,把神的愛澆灌在他的心裡。這樣,他的生命便會開始改變,當他的生命被改變過來,就有能力完成神的誡命,就是盡心盡意去愛神,並且愛人如己。所以,“信耶穌”和“遵行神的誡命”是沒有衝突的,也是不可分割的。
若你已經信了主,你需要問自己,有沒有經歷聖靈將神的愛澆灌在你的心裡?有的話,為什麼每天所掛念的還是自己的事情呢?我們不需要說得太遠,即使是今天,從早晨到現在,你想的是什麼?做的又是什麼呢?是不是仍然在忙著為自己的需要去籌算和計畫呢?
當然,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困難,特別是現在經濟不景氣,我們的憂慮就更多了。即使基督徒也是時時刻刻為著自己的事、自己的家人、自己的經濟情況、自己的健康而憂慮;每天勞勞碌碌都是為了自己的事情。這樣,到底神有沒有將他的愛澆灌在你的心裡呢?到底你有沒有神的愛呢?如果沒有,那么可能你還不是真正地相信耶穌。因為,如果聖靈真的住在你裡面,他必然會把神的愛澆灌在你的心裡。如果聖靈沒有把神的愛澆灌在你的心裡,那么,可能你還沒有領受神所賜的聖靈。如果你沒有領受聖靈,就不是按著聖經的教導去信耶穌了。如果神真的把他的愛賜給你,你是不可能沒有改變的;如果你的生命沒有改變,那么,主耶穌釘十字架,對你來說,就只是理性上的知識而已。
把一切難處卸給神
另外,你有沒有留意到一個很有趣的現象:我們的需要永遠都是沒完沒了的。你越是想解決困難,困難就越來越多。為什麼不靠著神的恩典,把一切的難處卸給神,立定心志每天去顧念他人的需要呢?既然我們自己都有這么多難處,別人的困難肯定也不會比我們少。比喻中那個猶太人強盜打個半死,從屬靈的角度來看,世界上許多人的光景也是一樣。他們被魔鬼傷害,被擊打至奄奄一息,在死亡邊緣掙扎,如果再沒有人搶救,他們就沒有機會了。如果你袖手旁觀,視而不見,整天只專注自己的事情,為自己忙碌,你能說自己是一個認識神的基督徒嗎?
希望透過這個比喻,我們能夠腳踏實地去學習主耶穌的教導,願意承擔經濟的損失,願意放下舒適的生活,寧願為主受苦,寧願失去保障,願意放下自己。當我們勇於面對這一切,神便會透過聖靈把他的愛澆灌在我們心裡,好讓我們可以去關心其他人。這樣,我們便能歡歡喜喜地說:“我們真是認識神的愛,因為他把他的愛澆灌在我們心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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