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運會馬術三項賽

奧運會馬術三項賽

馬術三項賽,是奧運會的重要賽事之一。馬術三項賽又稱綜合全能馬術賽。騎手在3日內連續參加3項比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稱:馬術三項賽
  • 舉辦時間:奧運會
  • 舉辦地點:奧運會舉辦地
  • 賽事類型:競賽類
  • 主辦機構:奧組委
奧運會競賽規則,簡介,北京2008年奧運會馬術項目參賽資格體系,歷史名人,歷屆冠軍,觀賽禮儀,

奧運會競賽規則

三項賽由三個部分構成:盛裝舞步、耐力賽和場地障礙賽。
盛裝舞步和場地障礙賽部分與通常的盛裝舞步和場地障礙賽的基本規則與評分辦法相同。耐力賽部分是長距離的障礙賽跑,分為四個賽段:A賽段是短距離的平地追蹤(2000年是4400米),以大約240米/分鐘的速度騎行,基本屬於準備活動。B賽段是障礙追逐,沿著長3105至3450米之間的路線賽跑,包括8到10個障礙,最適速度被認為是大約693米/分鐘。C賽段是長距離的平地追蹤(2000年是7920米),是延長了的A賽段。D賽段是越野賽,是最為關鍵的比賽階段。
儘管路線長度於1996年被縮短為5700米,但通常的路線長度仍在6840~7980米之間,該賽段所跳躍的障礙由徽標、堤岸、溝渠、石牆和水障組成,最適速度被認為是560米/分鐘。根據2000年所使用的規則(僅限於2000年),在障礙追逐與越野賽段,障礙前的第一次不服從將扣罰40分;同一障礙前的第二次不服從將扣罰80分;同一障礙前的第三次不服從將遭淘汰。落馬一次扣罰120分;第二次落馬將遭淘汰。超過規定時間限制也要罰分。以前爭取時間可加分數,但在1976年奧運會前改變了這一規則。
1912~1992年,個人賽與團體賽同時進行。1996年,這兩個項目被分成單獨的賽事,以迎合國際奧委會反對在一次比賽中頒發兩套獎牌的政策。 三項比賽之間的關係,原則上,越野賽為三項比賽中比重最大的項目。相對而言,舞步賽的重要性略次於場地障礙賽。因此,越野賽和場地障礙賽的路線、障礙及其它條件應作相應設定,以儘可能確保上述比重。
所有項目總計罰分最低的參賽者為冠軍。如遇總罰分相同,排名以越野賽的障礙罰分以及各階段的時間罰分之和較低的參賽者為冠軍。如越野賽罰分仍相同,則以越野賽行進時間最接近規定時間者為冠軍。如仍有並列,以越野障礙賽行進時間最接近允許時間者為冠軍。 團體賽按各隊最好成績的3名參賽者的總罰分排名,最低者為冠軍隊。如有並列,按各隊第三名參賽者積分排名,第三名參賽者成績最佳者為冠軍隊。
奧運會馬術三項賽奧運會馬術三項賽
奧運會馬術三項賽奧運會馬術三項賽

簡介

奧運會馬術三項賽馬術三項賽,是奧運會的重要賽事之一。1900年在法國巴黎舉行的第2屆奧運會上,馬術的場地障礙是正式比賽項目之一。1912年,在瑞典斯德歌爾摩舉辦的第5屆奧運會把馬術比賽項目增加到5個。即三項賽(個人和團體)、場地障礙(個人和團體)和盛裝舞步個人。
奧運會馬術三項賽奧運會馬術三項賽
馬術三項賽又稱綜合全能馬術賽。騎手在3日內連續參加3項比賽,第一天進行盛裝舞步的比賽,基本包括步伐和步幅姿態等,但是三日賽中的盛裝舞步要比單獨的盛裝舞步比賽簡單的多。第二天進行速度、耐力和越野能力比賽,即越野賽。比賽的全程分成五段,騎手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到達終點,裁判員根據所用的時間長短來評定名次。第三天進行的是障礙賽,內容基本上和障礙賽的單項比賽相同,只是程度要淺一些。以3項總分評定名次。分個人和團體兩個項目,1912年被列為奧運會比賽項目。
馬術三項賽是馬術比賽中最艱苦也是最考驗騎手與馬匹的比賽項目,比賽中充滿了危險和刺激,是奧運會馬術比賽中最難拿到金牌的項目。

北京2008年奧運會馬術項目參賽資格體系

三項賽
所設小項:
團體賽、個人賽
運動員/各國家(地區)奧委會名額分配:
運動員名額:
75名騎手和75匹馬(無備用馬匹)
各國家(地區)奧委會最多人數:
獲得團體賽參賽資格的國家(地區)奧委會可派3至5名騎手參賽,取最好3名成績計分。如果某國家(地區)奧委會只獲得個人賽參賽資格,則最多可派2名騎手參賽。各國家(地區)奧委會最多只能有3名騎手參加個人賽決賽。
個人賽決賽資格:團體賽後,如某國家(地區)奧委會有4或5名騎手達到參加決賽的標準,則名次最佳3名的騎手可獲得參加個人賽決賽的資格。(該國家(地區)奧委會第4至5名騎手不得作為候補騎手)
資格獲得規定:
國際馬聯將參賽國家(地區)分為7個地理區:
A組:西北歐
B組:西南歐
C組:中歐和東歐、中亞
D組:北美洲
E組:中美洲和南美洲
F組:非洲、中東地區
G組:東南亞、大洋洲
獲得三項賽團體賽參賽資格的規定
團體賽名額現定10隊(有可能超過10隊),各國家(地區)奧委會只能有一隊參賽,每隊最少有3名騎手和3匹馬、最多有5名騎手和5匹馬參加比賽。
具體辦法如下:
1、2006年世界馬術運動會(德國亞琛)前五名(已獲得名額的除外) 5隊
2、2007年泛美馬術運動會(巴西里約熱內盧)國際馬聯奧運會D組和E組前二名(已獲得名額的除外) 2隊
3、2007年亞洲和太平洋地區三項賽錦標賽(英國布倫亨)國際馬聯奧運會F組和G組第一名(已獲得名額的除外) 1隊
4、2007年歐洲錦標賽(義大利維阿若)前二名(已獲得名額的除外) 2隊
總計 10隊
說明:
直接獲得參賽資格的隊將從錦標賽團體賽中產生。
組合隊:組合隊由最少3名、最多5名騎手組成。騎手必須屬於同一國家(地區)奧委會,已具備參賽資格,並由國際馬聯奧運會三項賽騎手排名而確定組合隊。
如果通過以上團體賽參賽資格選拔辦法,少於10隊獲得參賽資格,則剩下的名額將分配給組合隊。
最終參加三項賽團體賽的隊數(包括直接獲得資格隊和組合隊)可能超過10隊。
組合隊的能否入選由合資格的國家(地區)奧委會前五名騎手的綜合排名決定。
以上第2、3、4項比賽如要作為奧運會資格賽,必須至少有3個國家(地區)參賽且其馬匹必須通過第一次驗馬。
奧運會資格賽參賽隊必須至少有3人完成比賽,才能獲得參賽資格。
三項賽個人賽參賽資格的規定
以下個人賽達標辦法僅適用於未獲得團體賽資格的國家(地區)奧委會。每個資格包括1名騎手和1匹馬。
具體辦法如下:
1、東道主(中國和中國香港)若無騎手獲得參賽資格,可各直接獲得1個參賽名額。 1/1名
2、在2008年5月1日公布的國際馬聯奧運會三項賽騎手排名中,若騎手在以下各組名列第一,則該騎手所屬的國家(地區)奧委會可獲得1個參賽名額。
3、如果根據以上辦法,或由於某國家(地區)奧委會臨時退出,獲得參賽資格的騎手未達到75名,則剩餘名額根據2008年5月1日公布的國際馬聯奧運會三項賽騎手排名進行分配。 +

國際馬聯奧運會三項賽騎手排名辦法
國際馬聯2007年至2008年奧運會三項賽騎手排名,以奧運會排名積分辦法執行。該辦法已於2007年1月1日之前公布,排名情況將通知各國家(地區)馬術協會。排名根據騎手2007年5月1日至2008年5月1日期間參加3星級或4星級比賽(CCI和CIC)的成績所決定。排名取決於每名騎手在上述時期內特定賽事的5個最好成績。
奧運會馬術三項賽奧運會馬術三項賽
奧運會馬術三項賽奧運會馬術三項賽
馬匹和騎手須達到的最低標準
獲得參加2008年奧運會資格的馬匹和騎手組合,必須達到以下最低標準:
取得1個CCI 4星級比賽達標成績,或者
取得1個CCI 3星級比賽達標成績和1個CIC 3星級比賽達標成績
達到國際馬聯達標成績,即完成以上比賽,並在比賽中的綜合表現達到以下標準:
盛裝舞步測試有效分不少於50%
越野賽測試中不多於20個障礙罰分,用時不得超過規定時間90秒。在4星級比賽中,用時不得超過規定時間120秒
場地障礙測試中不多於16個障礙罰分。
2007年和2008年的指定達標賽已於2006年7月公布。
有關邀請名額的進一步信息將在《資格及名額分配辦法手冊》里一同發放給各國家(地區)奧委會。
資格獲得時間表:
2006年8月20日-27日 世界馬術運動會,德國亞琛
2007年7月14日-29日 泛美馬術運動會,巴西里約熱內盧
2007年9月6日-9日 國際馬聯奧運會F組和G組錦標賽,英國布倫海姆
2007年9月13日-16日 歐洲錦標賽,義大利維阿若
2007年11月15日 各國家(地區)奧委會申請三方委員會邀請名額截止
2008年5月1日 國際馬聯奧運會三項賽騎手排名——確定個人賽參賽資格
2008年5月1日 國際馬聯通知各國家(地區)奧委會及其馬術協會其參賽資格情況(包括騎手排名)
2008年5月31日 各國家(地區)奧委會向國際馬聯確認行用其參賽資格
2008年6月15日 國際馬聯確認參賽資格最終分配,包括確認邀請名額分配
資格確認時間和程式:
國際馬聯將於2008年5月1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各國家(地區)奧委會及其馬術協會確認已獲得的團體賽和個人賽參賽資格。2008年6月15日前國際馬聯將把剩餘名額再行分配。
剩餘名額的再分配:
如獲得參賽資格的國家(地區)奧委會有騎手於2008年6月30日前未達到最低標準,則:
1、該國家(地區)奧委會最多可派2人參加個人賽。
2、未使用的名額將根據國際馬聯奧運會三項賽排名決定。
使得參賽隊少於10隊,則未使用的名額將由組合隊獲得。組合隊根據各國家(地區)奧委會的國際馬聯奧運會三項賽騎手排名決定。

運動員/各國家(地區)奧委會名額分配: 運動員名額:50名騎手和50匹馬(10匹備用馬,每隊1匹)
獲得團體賽參賽名額的各國家(地區)奧委會最多可派3名騎手參賽,全取3名騎手成績計分。
只獲得個人賽名額的國家(地區)奧委會最多可派2名騎手參賽。各國家(地區)奧委會最終可能全數3名騎手都能參加個人賽決賽。
奧運會馬術三項賽奧運會馬術三項賽
奧運會馬術三項賽奧運會馬術三項賽
名額獲得規定:
國際馬聯參賽國家(地區)分為7個地理區:
A組:西北歐
B組:西南歐
C組:中歐和東歐、中亞
D組:北美洲
E組:中美洲和南美洲
F組:非洲、中東地區
G組:東南亞、大洋洲
獲得盛裝舞步團體賽參賽名額的規定:
團體賽名額現設定為10隊(有可能超過10隊),各國家(地區)奧委會只能有一隊參賽,每隊最多3名騎手和3匹馬參加比賽。
具體辦法如下:
1、 2006年世界馬術運動會(德國亞琛)前三名(已獲得名額的除外) 3隊
2、 2007年歐洲錦標賽(義大利)前三名(已獲得名額的除外) 3隊
3、 國際馬聯認可的2007年亞洲和太平洋地區盛裝舞步錦標賽奧運會F組和G組前二名(已獲得名額的除外) 2隊
4、 2007年泛美運動會奧運會D組和E組前二名(已獲得名額名額的除外) 2隊
總計 10隊
說明:
所有的3名騎手都必須於2008年6月30日前達到最低標準。
直接獲得參賽名額的隊將從錦標賽團體賽中產生。
組合隊:根據國際馬聯奧運會個人盛裝舞步騎手排名,組合隊由3名騎手組成,騎手必須屬於同一國家(地區)奧委會,並已獲得個人參賽資格。
如果通過以上團體賽參賽名額選拔辦法,少於10隊獲得參賽名額,則剩下的名額將分配給組合隊。
最終參加盛裝舞步團體賽的隊數(包括直接獲得參賽名額隊和組合隊)可能超過10隊。
盛裝舞步組合隊能否入選由各合資格的國家(地區)奧委會盛裝舞步排名前3名騎手的綜合排名決定。
盛裝舞步個人賽參賽名額的規定:
以下個人賽參賽名額辦法僅適用於未獲得團體賽參賽名額的國家(地區)奧委會。每個名額包括1名騎手和1匹馬。
具體辦法如下:
1、東道主(中國和中國香港)若無騎手獲得參賽名額,可各直接獲得1個參賽名額。 1/1個
2、在2008年5月1日公布的國際馬聯盛裝舞步騎手排名, 若騎手在以下各組名列第一名,則該騎手所屬國家(地區)奧委會可獲得1個參賽名額:A組:西北歐、B組:西南歐、C組:中歐和東歐、中亞、D組:北美洲、E組:中美洲和南美洲、F組:非洲和中東地區、G組:東南亞、大洋洲 7個
3、如果根據以上辦法,或由於某國家(地區)奧委會臨時退出,獲得參賽名額的騎手未達到50名,則剩餘名額由2008年5月1日公布的國際馬聯奧運會盛裝舞步騎手排名進行分配。 +
4、根據三方委員會邀請名額規定,若經三方委員會(國際奧委會、國家(地區)奧委會總會、國際馬聯)同意,可向相關國家(地區)奧委會分配邀請名額。 +
總計 20名
國際馬聯奧運會盛裝舞步騎手排名辦法
國際馬聯2007年至2008年奧運會盛裝舞步騎手排名辦法,按奧運會排名積分辦法執行。排名根據騎手2007年5月1日至2008年5月1日期間參加特定比賽的8個最好成績確定。
馬匹和騎手必須達到的最低標準
獲得參加2008年奧運會名額的馬匹和騎手,必須達到以下最低標準:
在兩場不同的CDI 3星級、CDI 4星級、CDI 5星級、CDI-W級、或CDIO級國際正式盛裝舞步比賽中,騎手和馬匹的組合分別獲得兩名國際馬聯高級國際裁判不少於64%的評分。在由三名裁判執裁的預賽或安慰賽大獎賽科目中獲得的分數, 不計作最低達標分數。
騎手和馬匹可在2007年1月1日至2008年6月30日間參加有關級別的比賽,並達到最低標準。
三方委員會邀請名額:
各國家(地區)奧委會提交邀請名額申請的截止日期為2007年11月15日。邀請名額分配方案將在2008年7月之前以書面形式予以確認,並通知各國家(地區)奧委會。馬術比賽不設邀請名額。只有在參賽名額出現空缺的情況下,國際奧委會和國際馬聯將在2008年6月15日前確定邀請名額的分配。
申請邀請名額的騎手和馬匹必須達到最低標準。
有關邀請名額的進一步信息將在《資格及名額分配辦法手冊》里一同通知各國家(地區)奧委會。
名額獲得時間表:
2006年8月20日-9月9日 世界馬術運動會,德國亞琛
2007年8月27日-9月2日 歐洲盛裝舞步錦標賽,義大利都靈
2007年10月25日-28日 奧運會F組和G組資格賽,澳大利亞悉尼
2007年11月15日 各國家(地區)奧委會向三方委員申請邀請名額截止
2008年5月1日 國際馬聯奧運會盛裝舞步騎手排名——確定個人賽參賽名額
2008年5月1日 國際馬聯通知各國家(地區)奧委會及其馬術協會參賽資格情況(包括騎手排名)
2008年5月31日 各國家(地區)奧委會向國際馬聯確認使用其參賽名額
2008年6月15日 國際馬聯確認最終參賽名額分配,包括確認邀請名額分配
2008年6月30日 馬匹和騎手達到最低標準截止
2008年7月 三方委員會向各國家(地區)奧委會書面確認邀請名額的分配
2008年7月23日 各國家(地區)奧委會向北京奧組委報名截止
名額確認日期和程式:
國際馬聯將於2008年5月1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各國家(地區)奧委會及其馬術協會確認團體賽和個人賽參賽名額。各國家(地區)奧委會必須於2008年5月31日前向國際馬聯以書面形式確認是否參賽。2008年6月15日前國際馬聯將把剩餘名額全部分配。
剩餘名額再分配:
未使用的團體賽名額
如獲得名額的國家(地區)奧委會有騎手於2008年6月30日前未達到最低標準,則:
1、該國家(地區)奧委會最多可派2名騎手參加個人賽。
2、未使用的名額將根據國際馬聯奧運會盛裝舞步排名決定。
未使用的個人賽名額
如果某國家(地區)奧委會未能使用其個人賽參賽名額,則未使用的名額將根據2008年5月1日公布的國際馬聯奧運會盛裝舞步騎手排名決定。同一位騎手不得為其國家(地區)奧委會獲得多於1個的個人賽名額。

歷史名人

奧運會馬術三項賽利斯·哈特爾(Lis Hartel) (馬術 丹麥)
克服殘疾
生日:1921年3月14日
國籍: 丹麥
項目: 馬術
奧運會馬術三項賽奧運會馬術三項賽
參加奧運會時間:
1952年芬蘭赫爾辛基夏季奧運會
1956年澳大利亞墨爾本夏季奧運會
奧運成績:
銀牌2 枚
1952年芬蘭赫爾辛基夏季奧運會上,女子運動員開始參加奧運會馬術比賽,利斯·哈特爾就是其中一員,這位曾經殘疾的女子運動員終於在奧運賽場上證明自己。1944年,23歲的哈特爾在懷孕期間被確診患有脊髓灰質炎,幾乎癱瘓。她在懷孕後期開始進行恢復性運動,幾個月後,她的肌肉開始恢復功能,但她的膝蓋下的身體部分仍然殘疾。經過三年的康復訓練後,她可以開始參加馬術比賽了。1947年,她參加了在斯堪的納維亞舉行的女子花式馬術錦標賽,獲得了第二名。到1952年芬蘭赫爾辛基夏季奧運會時,她成為丹麥隊一員,儘管她仍然需要別人的幫助,才能上馬,下馬,但她仍然獲得奧運會馬術比賽的銀牌。四年後的斯德哥爾摩奧運會上,她再次奪取馬術比賽的銀牌。

歷屆冠軍

2000年悉尼夏奧會 馬術/三日賽 個人 混合 金牌 美國 CUSTOM MADE 定製(馬)
2000年悉尼夏奧會 馬術/三日賽 個人 混合 銅牌 紐西蘭 EYESPY II 埃耶斯皮二世(馬)
2000年悉尼夏奧會 馬術/三日賽 個人 混合 銀牌 澳大利亞 HOY, Andrew 安德魯-霍伊
2000年悉尼夏奧會 馬術/三日賽 個人 混合 金牌 美國 O’CONNOR, David 大衛-奧康納
2000年悉尼夏奧會 馬術/三日賽 個人 混合 銀牌 澳大利亞 swizzle IN 斯韋澤爾因(馬)
2000年悉尼夏奧會 馬術/三日賽 個人 混合 銅牌 紐西蘭 TODD, Mark James 馬克-托德
1996年亞特蘭大夏奧會 馬術/三日賽 個人 混合 銀牌 紐西蘭 CLARK, Sally 賽莉-克拉克 (SQUIRREL HILL松鼠山(馬))
1996年亞特蘭大夏奧會 馬術/三日賽 個人 混合 銅牌 美國 MILLIKIN, Kerry 凱瑞-米利金 (OUT AND ABOUT 到外面走走(馬))
1996年亞特蘭大夏奧會 馬術/三日賽 個人 混合 金牌 紐西蘭 (TAIT, Robert Blyth 羅伯特-泰特)READY TEDDY 泰迪準備好了(馬)
1992年巴塞隆納夏奧會 馬術/三日賽 個人 混合 銀牌 德國 BLoCKER, Herbert 赫爾伯特-布洛克爾
1992年巴塞隆納夏奧會 馬術/三日賽 個人 混合 金牌 澳大利亞 RYAN, Matthew Morgan 馬修-瑞安
1992年巴塞隆納夏奧會 馬術/三日賽 個人 混合 銅牌 紐西蘭 TAIT, Robert Blyth 羅伯特-泰特
1988年漢城夏奧會 馬術/三日賽 個人 混合 金牌 紐西蘭 CHARISMA超凡魅力(馬)
1988年漢城夏奧會 馬術/三日賽 個人 混合 銅牌 英國 HOLGATE-LENG, Virginia 維吉妮亞-霍爾蓋特
1988年漢城夏奧會 馬術/三日賽 個人 混合 銅牌 英國 MASTER CRAFTSMAN 藝術家(馬)
1988年漢城夏奧會 馬術/三日賽 個人 混合 銀牌 英國 SIR WATTIE 瓦蒂爵士(馬)
1988年漢城夏奧會 馬術/三日賽 個人 混合 銀牌 英國 STARK, Ian 伊安-斯達科
1988年漢城夏奧會 馬術/三日賽 個人 混合 金牌 紐西蘭 TODD, Mark James 馬克-托德
1984年洛杉磯夏奧會 馬術/三日賽 個人 混合 銀牌 美國 BEN ARTHUR 本-阿舍爾(馬)
1984年洛杉磯夏奧會 馬術/三日賽 個人 混合 金牌 紐西蘭 CHARISMA 超凡魅力(馬)
1984年洛杉磯夏奧會 馬術/三日賽 個人 混合 銅牌 英國 HOLGATE-LENG, Virginia 維吉妮亞-霍爾蓋特
1984年洛杉磯夏奧會 馬術/三日賽 個人 混合 銅牌 英國 PRICELESS 無價之寶(馬)
1984年洛杉磯夏奧會 馬術/三日賽 個人 混合 銀牌 美國 STIVES-LENDE, Karen Elizabeth 卡倫-斯蒂維斯
1984年洛杉磯夏奧會 馬術/三日賽 個人 混合 金牌 紐西蘭 TODD, Mark James 馬克-托德
1980年莫斯科夏奧會 馬術/三日賽 個人 混合 銀牌 蘇聯 BLINOV, Aleksandr亞歷山大-布利諾夫
1980年莫斯科夏奧會 馬術/三日賽 個人 混合 銀牌 蘇聯 GALZUN 卡爾祖(馬)
1980年莫斯科夏奧會 馬術/三日賽 個人 混合 銅牌 蘇聯 PINTSET 平特賽特(馬)
奧運會馬術三項賽奧運會馬術三項賽
奧運會馬術三項賽奧運會馬術三項賽

觀賽禮儀

請不要在觀看馬術比賽時向場地內亂扔各種物品,包括食物,以免打傷馬匹、騎手,或使參賽馬匹受到驚嚇。觀看馬術比賽時不要輕易使用閃光燈進行拍照。禁止吸菸,手機要關機或設定在振動、靜音狀態。禁止在馬術比賽現場發出刺耳的尖叫聲,以免使馬匹受到驚嚇,影響比賽的正常進行。馬術比賽進行時,特別是馬匹在完成動作的過程中,觀眾要保持良好的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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