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所聞狀

《奏所聞狀》是唐代白居易創作的一篇散文。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奏所聞狀
  • 創作年代:唐代
  • 作品體裁:散文
  • 作者:白居易
  • 作品出處:《全唐文》
作品原文,作者簡介,

作品原文

奏所聞狀
向外所聞事宜。
右,伏見六七日來,向外傳說,皆雲有進旨,令宣與諸道進奏院,“自今已後,應有進奉,並不用申報御史台,如有人勘問,便仰錄名奏來”者,內外相傳,不無驚怪。臣伏料此事,多是虛傳,且有此聞,不敢不奏。伏惟德音,除四節外,非時進奉,一切並停,如有違越,仰御史台察訪聞奏。今若不許報台,不許勘問,即是許進奉而廢德音也。伏以陛下憂人思理,發自深誠,德音中停罷進奉,最是大節。昨者裴均所進銀器,發在德音之前,猶慮四方不知,將謂容有違越,特令送出外庫,宣報所司。遠近傳呼,聞於道路。此則不獨人心欣躍,感動四方,實亦國史光明,垂示百代。今未逾數月,忽有此訊息。賀德音之使,未絕於道途,許進奉之聲,已聞於內外。此眾情所以驚愕而不測也。臣訪昨聞,又無明敕,伏料聖意,必無此處分。但恐宣傳之際,或致疑誤,遂令內外,有此流傳。實恐旬月之間,散報諸道,虧損聖政,無甚於斯。若此果虛,即望宣示內外,令知聖旨,使息虛聲。伏願宸衷速有處分,謹具奏聞,謹奏。

作者簡介

白居易(772—846年),字樂天,晚號“香山居士”。祖籍太原,後遷居為下邦(今陝西渭南)人,生於鄭州新鄭(今屬河南),貞元十六年(800年)進士及第,十八年中書判拔萃科,授秘書省校書郎。元和元年(806年)中才識兼茂明於體用科。補盞屋(今陝西周至)縣尉。不久人為翰林學士,改左拾遺、左贊善大夫。元和十年(815年)因上書言事。被貶為江州司馬。後歷任忠州、杭州、蘇州刺史。因晚年官太子少傅,故世稱“白傅”、“白太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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