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先殿祭制

奉先殿祭制是禮制名。清代皇帝祭祀祖宗的制度。順治十三年(1656) 詔令於宮內景運門外東北隅建造奉先殿,奉先殿祭祀與大祀中的太廟享祀相似,所祭祀者是清朝歷代帝王及王后。

清制, 凡元旦、冬至、除夕、萬壽聖節、每月朔望日,均奉神位於殿前,皇帝親行禮, 所供獻祭品, 如太廟大享制。惟立春、上元日、四月初八日、端午、重陽等尋常節日及國忌日、清明節、霜降、十月初一日,屬哀恭期,皇帝親祭,不贊禮,不奏樂。凡上徽號、冊立、御經筵、耕耤、謁陵、巡狩、迴鑾等事, 亦遣官告祭。凡常例供獻,祭於後殿。各月以應時食品供奉。按定製,正月為鯉魚、青韭、鴨蛋, 二月為萵苣、菠菜、小蔥、芹菜、鱖魚等。每年七月以常供。四月初八日、七月十五日陳設素果。此外,每天均供奉湯、飯、果、肉。每享太廟畢,亦於奉先殿行禮, 上香燭。行祀奉先殿, 若親享, 其儀為:前三日致齋;前一日掌儀司進祝版,割牲、瘞毛血,洗潔祭品;屆日晨,由府官奉神位安於座位;屆時,皇帝穿袞服,出宮,至誠肅門降輿,入左門,盥畢,就拜位,然後在太祖香案上香,行三跪九叩禮,祀獻後,讀祝,亞獻、終獻畢,請神還寢室, 帝復行三跪九叩禮, 祝制送燎所。禮成。若遣皇子代祭,開殿門外正中設拜位,入右門,其儀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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