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溫社會主義

奈溫社會主義亦稱“緬甸綱領黨的社會主義”。緬甸綱領黨的領袖吳奈溫所創立。1962年吳奈溫領導軍隊發動政變,推翻了吳努政府,建立了以他為首的新政府,開始宣布在緬甸實行社會主義。1974年1月制定的新憲法,將“緬甸聯邦”改名為“緬甸聯邦社會主義共和國”,以法律形式確定了緬甸走社會主義道路。

奈溫社會主義的理論觀點主要表現在: (1)理論基礎是“人與環境相互關係的理論”。這種理論具有濃厚的佛教哲學色彩的人道主義思想,認為人生、社會、國家都是一個永世輪迴的過程,一切皆逝,一切皆空。認為人的本性是自私、貪慾、驕傲,而社會主義就是要培養、發揚人的善的本性,去掉人的惡的本性,否認人的階級性和社會性。(2)目標是建立一個“不愁吃、穿、住”的社會,反對人與人之間、各民族之間進行殘酷剝削和壓迫的一切舊制度,要建立正義、合理的社會主義制度。(3)主張一黨專政,反對多黨制。認為軍人是綱領黨的領導和支柱,否認無產階級專政;主張通過綱領黨的領導來實現勞動人民的統治,軍人始終掌握黨的大權。(4)在經濟方面,主張把農業、工業、運輸、交通等重要生產資料實現國有化,把社會生產資料實行國家、合作社和集體所有。在所有制中,屬於國家所有制部分是社會主義經濟制度的主要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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