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甲戶、央乙戶

央甲戶、央乙戶是台灣的銀行在 “中央銀行”開設的存款準備金賬戶。一般存款準備金賬戶有兩類,即銀行界俗稱的 “央甲戶、央乙戶”。央甲戶是隨時可以憑支票存取的準備金賬戶,實際是不計息的支票存款賬戶。央乙戶是非法定調整期間不能存取的賬戶,“中央銀行”對凍結的資金按年息2. 4%,每半年付息一次。根據 “中央銀行業務局”對一般銀行的規定,法定準備金的4成應存入央甲戶,法定準備金6成存人央乙戶。而郵政儲金匯業局、中小企業銀行、基層金融機構與一般銀行本質不同,因此其準備金可全部存入央乙戶。

央乙戶存款準備金的調整,在月提存制下每月調整一次。銀行業必須在次提存期第五個營業日內 (每月8日) 完成準備金的調整; 郵政儲金匯業局調整寬限期至10日左右,基層金融機構則在每月15日前後完成調整。法定準備率下調,可使凍結在央乙戶一定規模的資金釋放出來。而 “中央銀行”進一步提前調整準備金央乙戶的金額,不但可使高能貨幣提前釋出,也大大提高銀行的資金流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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