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婚前財產

夫妻婚前財產是夫妻雙方在結婚之前各自所有的財產。主要包括房屋、存款、衣物以及在婚前一方受他方贈與和受繼承所得的財產等。中國古代採取夫妻一體主義,實質主張婚後妻子受夫支配,一切聽從丈夫,喪失獨立人格。隨著社會的不斷發展,婦女社會地位的不斷提高。在離婚時,夫妻婚前財產,原則上歸本人所有。

夫妻一體主義是“夫妻別體主義”的對稱。又稱“夫妻同體主義”。即主張夫妻結為一體,人格互相吸收的理論。實質主張婚後妻子受夫支配,一切聽從丈夫,喪失獨立人格。妻子沒有財產所有能力、沒有行為能力與訴訟能力。為古代和中世紀以及早期資本主義婚姻立法所採納。中國古代採取夫妻一體主義。隨著社會的不斷發展,婦女社會地位的不斷提高,這一理論漸被拋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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