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條規

太平條規

《太平條規》,亦稱《太平營規》,為太平天國重要軍事法規。1852年(鹹豐二年)太平天國刊行的書籍之一。鹹豐二年(1852年),太平天國政權在廣西永安建立時所制定頒發。《太平條規》包括《定營規條十要》和《行營規矩》兩部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太平條規
  • 別稱:《太平營規》
  • 性質太平天國重要軍事法規
  • 時間:1852年
圖書簡介
包括“定營規條十要”和“行營規矩十條”兩部分。內容規定定營時官兵要恪守天令,熟習天條,分別男營女營,熟習鼓角號令,不得徇私包庇,不許越營誤公,不許隱藏兵器,不許訛傳將令。行營時必須裝備整齊,聽令殺敵,不得率亂行列,不許入鄉取食,毀壞民房,擄掠財物等。它顯示了起義軍的嚴明紀律。
劉復據不列顛博物館物館所藏太平天國壬子初刻本輯入《太平天國有趣檔案十六種》,蕭一山據同本影印入《太平天國叢書·第一集》。國內諸本均據“蕭輯”本。
太平條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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