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書法家協會

天津市書法家協會

天津市書法家協會(原為中國書法家協會天津分會)成立於1983年12月 。它是天津市書法篆刻家 、書法篆刻研究工作者、書法教育工作者和書法活動組織者自願結合的群從性社會團體,是中國書法家協會和天津市文聯的團體會員。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天津市書法家協會
  • 原為:中國書法家協會天津分會
  • 成立於:1983年12月
  • 更名:1990年後
  • 性質:群從性社會團體
  • 首任主席:為著名古文字學家陳邦懷
協會介紹,組織機構,協會宗旨,協會章程,總 則,會 員,任 務,組 織,經 費,附 則,書協榮譽,入會須知,

協會介紹

天津市書法家協會成立於1983年12月。當時的名稱為“中國書法家協會天津分會”,1990年後改為現名。
協會第一屆(1983)理事會組成人員為 :首任主席為著名古文字學家陳邦懷,特聘李研吾為名譽主席。選舉陳邦懷為主席;王學仲王頌余孫其峰陳因李鶴年龔望穆子荊為副主席;畢開文孫伯翔、王千、崔錦曹柏昆為常務理事。秘書長畢開文(兼)。第一批發展會員70人。
第二屆(1988)理事會組成人員為 :名譽主席方紀;名譽理事王屏王明九 、王頌余等42人。主席王學仲;副主席王千、孫伯翔、孫寶發、畢開文、崔錦、曹柏昆;理事王學仲、畢開文、唐雲來等35人。秘書長畢開文(兼),副秘書長唐雲來(兼)。(1991年畢開文退休後,唐雲來兼任秘書長。)
協會成立時,有會員80人;1988年會員增加到246人;1995年發展到500多人。
協會成立10多年來 ,先後舉辦的重要展覽有 :“毛主席90誕辰書法展”(1983)、“ 天津市第一屆書法篆刻展”(1984)、“ 渤海書法展”(1986)、“天津市首屆婦女書法展”(1987)。
1987年5月,市書協與《今晚報》社共同發起舉辦天津市首屆書法藝術節,參加活動的書法家、書法工作者和書法愛好者近3600人 。藝術節期間,有28個展覽 、4個大賽和研討會同時舉行 ,是天津市書法史上規模最大的一次專業活動。同年,市書協會同天津市“愛我中華 、修我長城”贊助活動指導委員辦公室等有關部門在薊縣長城創建“百家、百將墨跡碑林”,把中國人民解放軍功勳卓著的106位元帥、將軍和103位海內外著名書法家、學者、政治家的墨跡鐫刻陳列在黃崖關下,為長城增添了光彩。
1987年市書協發動會員每人書一“福”字並鐫刻在陶片上,集中後取名“百福屏”建在水上公園碧波莊內,為天津園林增添了一處景觀。
1988年召開第二次全體會員大會,當時有會員261人,到1989年底會員總數為306人。大會推舉方紀為名譽主席。選舉產生了第二屆主席團,主席為王學仲,副主席為畢開文(駐會)、孫伯翔、王千、孫寶發、崔錦、曹柏昆(駐會)。秘書長為畢開文(兼),副秘書長為唐雲來,駐會理事顧志新。
第二屆大會聘請孫其峰等42位老書家為名譽理事,他們是(按姓氏筆畫為序):王屏王明九王頌余王金鼎王景魯方紀文、白樺、石堅寧書綸、牟閔、孫其峰、孫福田、朱其華齊治源劉松庵、畢建章、肖元、李夫、李傑、李萍、李霽野、李鶴年吳雲心餘明善、余進賢、嚴六符張再旺張映雪、張春澤、陳因、楊弘達、佟鐵夫、周自為趙半知、侯岢一、高鏡明、耿仲揚、徐嘏齡、龔望、閻立川、路達、黎欽。
第二屆大會不再設常務理事會,理事會由35人組成:王學仲、王千(女)、王雙啟傅以新田蘊章孫伯翔孫寶發孫玉田畢開文、華非、劉強紀振民辛一夫、李澤潤、張忱張學武張牧石張建會陳連羲陳驤龍楊德樹孟憲維、苗學斌、范潤華趙伯光、袁建民、唐雲來顧志新、顧穎芝(女)、崔錦曹柏昆董鴻程韓嘉祥謝學堅穆奎信
協會下設理論、展覽、教育、組織四個小組,並建立二級組織三個,分別是刻字藝術研究會(負責人:趙伯光、謝學堅)、婦女書法研究會(會長:王千)和硬筆書法研究會(會長:趙士英)。1996年後,海河印社併入書協,成為第四個二級組織(社長孫其峰)。
1991年,副主席兼秘書長畢開文退休,唐雲來繼任秘書長。
2005年7月,書協召開理事擴大會議,審議通報了文聯黨組建議和主席團關於增補唐雲來為書協副主席、任命冉繁英為副秘書長的報告決定。增補23位同志為第二屆理事會理事。他們是(按姓氏筆畫為序):王全聚、冉繁英、劉彥明劉洪洋孫家潭李鋒、李月萍、李向群楊鳳儀何俊田況瑞峰邵佩英陳傳武陳啟智張廣友、張廣金、孟德榮、趙士英趙飈郝金寶、韓華民、楚寶路、霍然。
2005年10月,根據文聯黨組研究決定,並徵求書協主席團意見,增補顧志新為書協副主席。
2006年1月,文聯黨組任命張建會為書協副主席兼秘書長。
2006年6月,經文聯黨組提議,書協主席團成員通過,聘請王全聚為市書協顧問,增補李澤潤為書協副主席。
至此,第二屆主席團已擴大為11人。主席:王學仲,副主席:畢開文孫伯翔、王千、孫寶發崔錦曹柏昆唐雲來顧志新、李澤潤、張建會。秘書長為張建會(兼),副秘書長為冉繁英,駐會理事邵佩英、劉彥明。理事會擴大為58人,其中病逝1人(張忱)、轉會1人(傅以新)。
截至2006年6月30日,天津市書法家協會會員總數已達714人,中國書協會員174人。
2008年9月5日,天津市書法家協會第三次會員代表大會在天津文藝大樓隆重召開。會議通過了上一屆主席團的工作報告,審議修改通過了新的《天津市書法家協會章程》;選舉產生了新一屆理事會和主席團。王學仲被聘為名譽主席;唐雲來當選為主席;張建會當選為常務副主席(兼秘書長);李鋒、李澤潤、況瑞峰顧志新曹柏昆喻建十、霍然當選為副主席;王千、畢開文孫伯翔孫寶發崔錦王全聚寧書綸任之通張牧石華非等10位書法家被聘請為顧問。劉強辛一夫謝學堅范潤華趙伯光王雙啟紀振民、苗學斌、孫玉田楊德樹田蘊章陳驤龍陳連羲顧穎之董鴻程韓嘉祥穆奎信袁健民、韓華民、何俊田趙士英陳傳武陳啟智尹連城陳雲君韓征塵、王辛銘、喬正宗等28位書法家被聘請為名譽理事。書協理事會由以下60人組成:門玉華、馬培鑒、王正通、冉繁英、任雲程、任長文、任喜仲、劉彥明劉樹強劉洪洋、華露香、孫榮剛孫家潭安宏忠邢紀慶況瑞峰張廣友、張廣金、張少文、張學武張建會張鶴年李鋒李占會、李月萍、李向群、李延春、李孝椿、李澤潤、李彭永、楊鳳儀、楊世勛、楊樹新沈憲民、邵世凌、邵佩英陳福春、孟威、孟昭麗孟憲維、孟德榮、范永慶鄭連群封俊虎、趙飈、趙桂中郝軍郝金寶唐雲來、賈玉山、郭宏軍顧志新康國林曹柏昆崔寒柏喻建十程守先董士林楚寶路、霍然。
近年來,天津書法家參加全國書壇各類展賽活動達300餘人次,獲得全國書法展覽、正書展、行草展、刻字展、篆刻展和中國書法蘭亭獎、教育工作獎等各種獎項達50多人次。由天津市書協承辦的中國(天津)書法藝術節,分別在1997年、2002年、2005年和2008年舉辦了首屆、第二屆、第三屆和第四屆,成為全國著名的文化品牌。

組織機構

天津市書法家協會第三屆
主席、常務副主席、副主席名單
名譽主席:王學仲
顧 問:
主 席:唐雲來
常務副主席:張建會
副 主 席:(按姓氏筆畫排序)
李 鋒 李澤潤 況瑞峰 顧志新 曹柏昆(回族) 喻建十 霍 然 邵佩英
秘 書 長:冉繁英
副秘書長:劉彥明
名譽理事名單:
尹連城 陳雲君 韓征塵 王辛銘 喬正宗
理事會名單:(共60人,按姓氏筆畫排序)
門玉華 馬培鑒 王正通 冉繁英 任雲程 任長文
任喜仲 劉彥明 劉樹強 劉洪洋 華露香 (女)
張廣金 張少文 張學武 張建會 張鶴年 李 鋒
李占會 李月萍 (女) 李向群 李延春 李孝椿
李澤潤 李彭永 楊鳳儀 楊世勛 楊樹新 沈憲民
邵世凌 邵佩英 陳福春 孟 威 孟昭麗 (女)
天津市書協各專業委員會機構名單
1、天津書協組織工作委員會
主 任:唐雲來
副主任:張建會
秘書長:劉彥明
委 員:
李澤潤 冉繁英 邵佩英 孟德榮 李向群 楚寶路
2、天津書協書法創作評審委員會
主 任:張建會
副主任:邵佩英 趙士英
秘書長:邵佩英(兼)
委 員:
3、天津書協學術委員會
主 任:喻建十
副主任:李孝椿 劉運峰
秘書長:邵佩英
委 員:
劉春雨 張世東 韓洪洪 魏同旭 康興華 陳麗偉
孫榮剛 曲世林 孫家譚 於長水 羅文華
4、天津書協教育委員會
主 任:李澤潤
副主任:冉繁英 楊鳳儀
秘書長:冉繁英(兼)
委 員:
安宏忠 康國林 任長文 馬培鑒 孟 威 王寶忠
賈玉山 馬春立 丁樹猛 張同明
5、天津書協書法發展委員會
主 任:李 鋒
副主任:楊世勛 賈玉山
秘書長:冉繁英
委 員:
6、天津書協篆刻專業委員會
主 任:顧志新
副主任:劉洪洋 趙 飈
秘書長:梁旭華
委 員:
石雙梁 李雙偉 畢 恭 劉 斌 王金復 王秀琪
李紹臣 周建平 趙祥立 劉 群
7、天津書協刻字專業委員會
主 任:李 鋒
副主任:張鶴年 張廣金
秘書長:張廣金(兼)
委 員:
卞建軍 邢紀慶 盧智劍 王炳建 胡毓中 王樹東
王會銀 彭英科
8、天津書協硬筆書法委員會
主 任:況瑞峰
副主任:趙士英 況兆鴻
秘書長:馬培鑒
委 員:
邵佩英 郝 軍 丁其明 孟慶祥 王志堅 頓子斌
9、天津書協青少年書法委員會
主 任:曹柏昆
副主任:孟憲維 孟 威
秘書長:孟 威(兼)
委 員:
胡 健 李建華 楊國欣 鄧英彪 張少文 張世東
田中荃 沈憲民 馬建新 喬 強 馬俊達 張文達
張海瑩
10、天津書協婦女書法委員會
主 任:況瑞峰
副主任:李月萍 孟昭麗 華露香
秘書長:朱 立
委 員:
鄭少英 劉春雨 於浩泳 劉智莉 張金煥 高秀紅
洗艷萍 賀美華 高大慧 王 興
11、天津書協老年書法委員會
主 任:霍 然
副主任:陳傳武 范永慶
秘書長:趙克琪
委 員:

協會宗旨

在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下,以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為指導,堅持“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服務”的方向,貫徹“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方針,繼承和發揚祖國的書法藝術傳統,推動書法藝術創作與實踐,努力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服務,為繁榮天津的書法藝術、建設社會主義精神文明作貢獻。

協會章程

總 則

第一條:天津市書法家協會是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全市書法家組成的人民團體,是黨和政府聯繫廣大書法家和書法工作者的橋樑和紐帶,是繁榮社會主義文藝、發展社會主義先進文化的重要力量。
天津市書法家協會是中國書法家協會天津市文學藝術界聯合會的團體會員。
第二條:天津市書法家協會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文藝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服務的方向和"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文藝方針,弘揚主旋律,提倡多樣化,尊重藝術規律,發揚藝術民主,團結和組織全市書法家和書法工作者,發展和繁榮社會主義書法事業,為加強社會主義物質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而努力奮鬥。
第三條:天津市書法家協會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各項法律,按照自身特點積極主動地開展工作。
第四條:天津市書法家協會對會員有聯絡、協調、服務的職責,在會務活動中對會員進行業務指導。

會 員

第五條:本市凡依法經有關部門批准、註冊的書法組織,贊成本會章程,有一定數量的本會會員,經申請並經主席團審議批准,可成為本會團體會員。
第六條:凡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身份的本市書法工作者,贊成本會章程,在書法創作、書法教育、理論研究、編輯出版、組織工作等方面有顯著成績和突出貢獻者,經本人申請,主席團審議批准並履行手續後可成為本會會員。外省市會員調入我市,需向本會提交完備轉會手續,經審核同意,可成為本會會員。
具備下列基本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入會:
1、從事書法作品創作的,本人作品入展本市或其他省級書協主辦的書法作品展兩次以上者。
2、從事書法教育、理論研究、編輯和組織,工作有突出貢獻者。
3、入展中國書協主辦的屆展、專項展覽或在國家專業期刊上發表論文一次以上者。
第七條:本會會員有遵守本會章程,執行本會決議,參加本會活動,完成本會委託的相關任務,繳納會費的義務;有選舉權、被選舉權;有對本會工作及領導人的建議、批評和監督權;會員有退會的自由。
第八條:本會會員如嚴重違反本會章程或因違法犯罪、觸及刑律,經本會領導機構討論通過,可停止或取消其會籍;對無正當理由不履行會員職責,長期不參加協會活動的,本會將通過主席團審定並按一定程式勸其退會。
第九條:本會根據憲法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

任 務

第十條:按照德藝雙馨的要求,努力提高書法工作者隊伍的思想道德素質、文化修養和業務水平。
第十一條:鼓勵並採取有效方式組織會員貼近實際、貼近生活、貼近民眾,努力學習鑽研業務,加強實踐,勇於創新;提倡題材、體裁、形式、風格、流派的多樣化,繁榮書法創作。積極開展創作經驗交流和藝術觀摩活動,不斷提高作品的思想性和藝術水平。
第十二條:提倡健康的書法批評,推動書法理論研究,鼓勵用理論成果指導創作,促進書法藝術的創新與發展。對書法領域各門類的優秀成果,採取多種形式,包括舉辦全市的評獎,予以表彰和獎勵。
第十三條:尊重各書法門類創作的傳統和特點,大力培養扶植優秀的藝術創新,加強藝術交流,積極促進書法事業的發展。
第十四條:努力促進書法家和書法工作者在社會主義、愛國主義團隊精神思想基礎上的大團結。努力在書法界形成尊重知識、尊重人才的風氣,積極發現和培養新生力量,重視民眾業餘創作活動。加強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台灣地區以及海外僑胞中的書法組織和書法家的溝通和聯繫。
第十五條:積極開展對外書法文化交流,擴大同國際和各國書法組織的聯繫,增進同世界各國書法家的團結和友誼。
第十六條:維護我國憲法規定所賦予會員的政治權利和經濟權益,保障會員從事創作、評論、研究、國際書法交流活動的正當民主權利。

組 織

第十七條:本會的組織原則民主集中制
本會最高權力機構為天津市書法家協會會員代表大會。會員代表大會的任務為:審議工作報告;制定和修改協會章程;決定本會的工作方針和任務;選舉產生領導機構,決定其它重大事項。
第十八條:由會員代表大會選舉理事若干人組成理事會;由理事會選舉主席團成員若干人組成主席團;由主席團成員選舉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
第十九條:會員代表大會閉會期間由主席團負責執行代表大會和理事會的決議。
第二十條:協會秘書長、副秘書長的建議人選由市文聯黨組會同協會主席團在充分商議後提名產生,並按幹部管理許可權進行審批。協會日常工作實行秘書長負責制。
第二十一條:協會會員代表大會每五年舉行一次,必要時由主席團決定提前或延期召開。理事會不定期舉行,由主席團召集。主席團會議根據需要召開。
第二十二條:本會視需要設立名譽主席、顧問、名譽理事等榮譽職務,由主席團推舉並聘請。

經 費

第二十三條:本會經費來源:1、國家撥款;2、會員會費;3、社會贊助;4、其他合法收入。

附 則

第二十四條:本章程解釋權屬於天津市書法家協會理事會。

書協榮譽

2006年天津市書協獲獎情況
2006年12月 劉洪洋獲得第二屆中國書法蘭亭獎“藝術獎”三等獎
2006年12月 劉明明獲得全國第六屆刻字藝術展“全國獎”
2008年天津書協獲獎情況
2008年7月 馬俊達獲得全國首屆冊頁書法作品展三等獎
2008年9月 郝軍獲得第四屆中國(天津)書法藝術節“書法十傑”稱號
王樹秋獲得第四屆中國(天津)書法藝術節“書法十傑”稱號
2008年11月 郝軍獲得全國第二屆草書藝術大展二等獎
2009年天津書協獲獎情況
2009年4月 馬俊達獲得全國第二屆隸屬藝術展暨隸書創作論壇二等獎
郝軍獲得全國第二屆隸屬藝術展暨隸書創作論壇三等獎
董士林獲得全國第二屆隸屬藝術展暨隸書創作論壇三等獎

入會須知

天津市書法家協會個人入會須知
凡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身份且年滿18周歲的本市書法工作者,在書法藝術領域取得一定成就,贊成本會章程,由本人提出申請,兩名本會會員介紹,經申請人隸屬的區、縣書協推薦(其他區縣未成立書協的可直接申報),報本會批准並履行手續後,可成為本會個人會員。
入會基本條件包括:在書法創作、書法教育、書法理論研究、書法編輯出版、書法組織工作等方面有顯著成績和突出貢獻者。
一、主要成績
1、入展全國展及全國專項展一次。
2、入展天津市書法家協會主辦的屆展一次。
3、入展天津市書法家協會主辦的專項展兩次。
4、論文一次入選中國書協主辦的"理論研討會"。
5、論文二次入選天津市書協主辦的理論研討會。
6、論文在《中國書法》、《書法》、《書法賞評》等專業書法期刊發表一篇(每篇論文字數在3000字以上)。
7、論文在《書法導報》、《書法報》、《中國書畫報》、《青少年書畫報》、《天津書法通訊》等書法專業報上發表二篇(每篇論文字數在3000字以上)。
8、出版社出版的書法類著作,該專著應有兩位市書協相應專業委員會委員的推介評價。
二、審報程式及注意事項
1、2009年起,全市書協會員申報時間定為8月1日至10月31日止。
2、申報人向所在區、縣書法家協會索取申請表申報。沒有成立書協組織的可直接向天津市書協申領申報表(申領會員表時須帶證書原件)。
3、申報人要認真閱讀表格後的填表須知。在參加展覽欄中主要填寫中國書協或天津書協主辦的展覽項目。
4、申報人須將身份證、主要展項證書和作品集中的作品一併複印裝訂成檔案材料同申請表報送所在區、縣書協做資格的初步審核。區縣沒有書協的可直接送交天津市書法家協會。
5、各區、縣書協將同意推薦上報的申請表格及材料統一在規定時間內上報給天津書協。區縣有書協組織的,市書協不受理個人單獨送件。
6、天津市書協將對申報人進行資格審核並編輯成材料提交組織委員會審議。
7、天津書協將本年度批准入會名單通過各區、縣書協通知到新會員本人。
8、申報材料僅在本年度審核期間有效。已經公布本年度入會人員名單,未批人員材料自行終止有效期。天津書協不辦理退件,申請人須自留原稿。
9、申報人接到被批准為天津市書法家協會會員通知後,立即到協會輸註冊手續,逾期不辦理者視為自動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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