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連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大連市衛生健康委員會,是大連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機構職能,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機構職能

(一) 貫徹落實國家、省關於國民健康的政策、衛生健康和中醫藥事業發展的法律法規、政策、規劃,擬訂市相關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和市政府規章草案。統籌規劃衛生健康資源配置,指導區域衛生健康規劃的編制和實施。制定並組織實施推進衛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資源向基層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 協調推進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議。組織深化公立醫院綜合改革,推進管辦分離,健全現代醫院管理制度,制定並組織實施推動衛生健康公共服務提供主體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樣化的政策措施,提出醫療服務和藥品價格政策的建議。
(三) 制定並組織落實疾病預防控制規劃、免疫規劃以及嚴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負責衛生應急工作,組織指導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控制和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醫療衛生救援。
(四) 組織擬訂並協調落實應對人口老齡化政策措施,負責推進老年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和醫養結合工作。
(五) 組織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和國家、省藥物政策,擬訂全市藥物政策,開展藥品使用監測、臨床綜合評價和短缺藥品預警,落實國家、省藥品價格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提出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市內藥品使用的鼓勵扶持政策建議。
(六) 負責職責範圍內的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等公共衛生的監督管理,負責傳染病防治監督,指導全市衛生健康綜合監督工作,健全衛生健康綜合監督體系,規範文明執法行為,監督檢查衛生健康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的落實,依職權組織查處違法行為。牽頭承擔《菸草控制框架公約》履約相關工作。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依法開展食品安全企業標準備案。
(七) 制定醫療機構、醫療服務行業管理辦法並監督實施。會同有關部門實施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資格標準。制定並組織實施醫療服務規範、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規則、服務規範。
(八) 負責計畫生育管理和服務工作,開展人口監測,研究提出人口與家庭發展相關政策建議,組織實施計畫生育相關政策。
(九) 負責組織擬訂並實施基層醫療衛生、婦幼健康服務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指導全市基層醫療衛生、婦幼健康服務體系建設,推進基本公共衛生健康服務均等化,完善基層運行新機制和鄉村醫生管理制度。
(十)組織擬訂中醫藥發展規劃和技術規範,負責中醫類醫療機構和中醫醫療、預防保健、康復、護理及臨床用藥等監督管理,組織實施中醫藥專業技術人員準入、資格標準,指導中醫藥教育、人才培養和科學研究,組織實施中醫藥健康服務相關工作,促進中醫藥文化傳承發展,開展中醫藥防病治病知識宣傳普及,推動中醫藥海外發展,參與擬訂中藥產業發展規劃、產業政策,開展中藥資源普查,促進中藥資源的保護、開發和合理利用。
(十一)擬訂全市衛生健康科技發展政策並組織實施。參與擬訂醫學教育發展規劃,推動實施醫學人才培養模式改革,加強全科醫生等急需緊缺專業人才培養。
(十二)負責衛生健康宣傳、健康教育、健康促進和信息化建設等工作。依法組織實施統計調查。組織指導衛生健康國際交流合作與援外工作。
(十三)負責市確定的保健對象的醫療保健管理工作,負責重要會議與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
(十四)承擔市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市政府防治重大疾病工作部門聯席會議和市防治愛滋病工作委員會的日常工作,指導市計畫生育協會業務工作。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外事處)
(二)規劃發展與信息化處(市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辦公室)
(三)財務審計處
(四)行政審批辦公室(法制處)
(五)體制改革處(藥物政策處)
(六)疾病預防控制處(食品安全標準與監測處)
(七)醫政醫管處
(八)基層衛生健康處
(九)衛生應急與安全生產辦公室(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中心)
(十) 科技教育處
(十一)綜合監督處(職業健康處)
(十二)老齡健康處
(十三)婦幼健康處
(十四)人口監測與家庭發展處
(十五)宣傳處
(十六)中醫處
(十七)保健處
(十八)機關黨委辦公室(人事處)

現任領導

主任:趙作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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