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荔縣朝邑縣城遺址

大荔縣朝邑縣城遺址是朝邑縣城先在原上,後移原下。明景泰二年(1451)知縣申閏創建城垣,成化三年(1467)、十七年(1481),嘉靖二十年(1541),時圮時葺。

清康熙十九年(1680)重修,三十七年(1698),坡水大發,東、南、北三面沖崩幾盡,四十六年(1707)重建:“城周四里,城牆高一丈五尺,池深廣各一丈,城門五:東一曰臨河,西二曰鎮羌、曰金湯,南一曰望岳,北一曰迎恩。”
1959年,三門峽庫區移民後,原城全部拆除,現在的朝邑農場場部就建在遺址的西半部。距今縣城正東17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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