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滿貫賽場

大滿貫賽場”是借用橋牌比賽中的一個術語,指的是全拿13墩牌,包括全部的意思。在網球中即指某為網球選手在同一年的四大網球公開賽,美國網球公開賽法國網球公開賽澳大利亞網球公開賽溫布爾登網球公開賽上皆取得冠軍。而大滿貫是由國際網聯發起主辦,參賽資格是每年的澳大利亞、法國、溫布爾登和美國四大公開賽中獲得優異成績的男選手,在當年世界排名前16名的男選手參加,參加選手經過抽籤後進行淘汰賽,決出冠軍,該項比賽只有獎金,沒有積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大滿貫賽場
  • 屬性:橋牌比賽中的一個術語
  • 解釋:全拿13墩牌
  • 網球中:在同一年的四大公開賽取得冠軍
簡介,歷史,大滿貫得主,四次連續大滿貫頭銜,

簡介

澳大利亞公開賽
法國公開賽
溫布爾登錦標賽
美國公開賽
上述四項賽事通常又稱為大滿貫系列賽。無論是從賽事的規模、歷史、獎金、積分和影響力來說,大滿貫系列賽都堪稱職業網壇最重要的賽事。所以,奪得大滿貫頭銜對每個職業網球選手來說都是最終的夢想,視為至高無上的榮耀。

歷史

英文中,大滿貫一詞Grand Slam首次使用是在1933年。當時,一位名叫約翰·基蘭(John Kieran)的美國記者在描述傑克·克勞福德(Jack Crawford)立志在當年奪取前面所說的四項賽事的冠軍的雄心壯志時,將其比喻成a countered and vulnerable vshan net。遺憾的是,克勞福德在當年的美國錦標賽決賽中輸給了佛雷德·佩里(Fred Perry),未能如願。直到1938年,才由唐納德·布吉(Donald Budge)成為歷史上首位大滿貫得主。
儘管大滿貫一詞最初只是使用在網球運動上,後來也逐漸為其它運動所採用,用於形容選手取得的類似成就。比較典型的例如高爾夫,大滿貫同樣是指選手在一年裡同時獲得四項主要賽事的冠軍。

大滿貫得主

真正的大滿貫
目前為止,真正在一個賽季里奪得四大賽事的桂冠的選手有:
唐納德·布吉(Donald Budge)(1938年)
莫林·康諾利(Maureen Connolly)(1953年)
羅德·拉沃(Rod Laver)(1962年和 1969年)
瑪格麗特·史密斯·考特(Margaret Smith Court)(1970年)
施特菲·格拉芙(Steffi Graf)(1988年)
在這些大滿貫選手中,格拉芙是唯一一位在四種不同類型的場地——毯式、紅土、草地和硬地球場上都獲得大滿貫賽事冠軍的選手。而且她還獲得了1988年奧運會金牌,因此也是金滿貫得主。

四次連續大滿貫頭銜

雖然大滿貫一詞最初是特指選手在同一個賽季里同時獲得四大滿貫賽事的冠軍,現在也指選手連續獲得四項賽事的冠軍頭銜而不考慮是否是在同一個賽季里。在塞雷納·威廉士(Serena Williams)奪得美國網球公開賽冠軍後的一次訪談中,訪談者生造了塞雷納滿貫(Serena Slam)一詞來形容她所取得的成就。不過與瑪蒂娜·納芙拉蒂諾娃(Martina Navratilova)的連續6次大滿貫賽事冠軍相比,塞雷納的連續4次大滿貫冠軍就相形見絀了。
連續獲得所有四項大滿貫賽事冠軍,但不是在同一賽季里的選手有:
瑪蒂娜·納芙拉蒂諾娃(Martina Navratilova)(1983年-84年)(連續6次奪得大滿貫賽事冠軍)
施特菲·格拉芙(Steffi Graf)(1993年-94年)
注: 格拉芙同時還是真正的大滿貫得主
塞雷納·威廉士 (Serena Williams)(2002年-0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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