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律例

法典名。 中國明代汪宗元輯。31卷。該法典合輯《大明律》及《問刑條例》之後歷年續頒而於嘉靖二十九年(1550年)通盤刪訂的現行條例。內分名例、吏、戶、禮、兵、刑、工諸律.律條後有集解。法典前附五刑、獄具在京納贖諸例等圖;書後有《續集》一卷.內錄準敗死罪律、刑名啟蒙(附槍屍)、向囚則例等篇。有明嘉靖三十三年(1554年)江西承宣布政使司刊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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