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學校是培養人才的社會組織。自
夏商,便有了“庠、序”(就是學校)。
孟軻曰:“庠者,養也。”作為一個特殊的
社會組織,學校一出現,便以培養社會所需要的人為己任,進而出現為培養人才所採取的
因材施教等教育之法,歷史賦予學校的地位。
二千多年
齊國的稷下學宮引發了
百家爭鳴,
孔子在大成殿的甬道開設杏壇以六藝而教眾賢和
宋朝的六大書院所承擔著選俊功能,一直到黃宗羲提出“公其非是於學校”。他認為學校不僅具有培養人才改進社會
風俗的職能,而且還應該議論國家政事之能,“
人民教育家”
陶行知生活教育論在南京曉莊學校之實踐時,還提出“要把學校的一切伸張到大自然去”……
直至如今現代化的學校,培養人這一性質也沒有變化。因為這才是學校應有之義,只不過對於“培養人才”之內涵是更為豐富和更順應人之個性發展,也使學校更顯生命與活力。
由此可見,學校這一組織之特殊,承載了太多的歷史使命。自古至今,教書育人成了這一組織所特有的使命。多少千古偉人,便是從學校走向更廣闊的歷史空間,於是便有了“滾滾長江東逝水,浪花淘盡英雄……”
辦學歷史
“學校”一詞源於民國時期。
西周稱學校為“辟雍”,是少數
奴隸主貴族讀書的場所。古代的學校稱為庠、序、學、校、塾。在開始產生時並不都是專門的教育機構,而兼為習射、養老的場所。
西漢時學校分中央和地方兩種,中央設太學,是國家最高學府,相當於今天的大學。地方上置學宮。唐時代辦學達到古代極盛時期,學校分類更細,明清時的學校基本是承襲隋唐的,但由於科舉制發展,使學校成為科舉制的附庸和裝飾品。清末,開始興辦近代教育,光緒二十八年(1902年)的《欽定學堂章程》中稱學校為學堂。到1907年,新式學堂遍設各地。
辛亥革命後,教育部公布新學制,“
學堂”一律改稱“學校”,並一直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