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法人是指依據法律規定設立、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高等教育機構。該概念作為教育學領域專業術語,由《教育學名詞》第一版正式收錄並規範定義。大學法人制度仍在完善過程中。
基本介紹
- 所屬學科:教育學
- 公布時間:2013年
- 審定機構:全國科學技術名詞審定委員會
- 資料更新:2020年9月
定義與性質
設立背景
主要特點
- 法律地位獨立性:作為獨立法人實體,可依法參與民事活動並獨立承擔法律責任
- 辦學自主性:在法定範圍內自主制定發展規劃和教學管理制度
- 資產處置權:對校屬資產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法定權利
- 社會服務職能:通過科研成果轉化、人才培養等途徑履行公共服務職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