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雲岡區統計局

大同市雲岡區統計局是大同市雲岡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機構職能,內設機構,

機構職能

(一)承擔組織領導和協調全區統計工作,確保統計數據真實、準確、及時。指導全區統計工作。
(二)組織實施全區國民經濟核算制度,核算全區國內生產總值,彙編國民經濟核算資料。
(三)在區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重大國情國力普查,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全區國情國力方面的統計數據。
(四)組織實施農業、工業、建築業、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房地產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居民服務和其他服務業、文化體育和娛樂業以及裝卸搬運服務業、倉儲業、計算機服務業、科技交流和推廣服務業、社會福利業等統計調查,收集,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交通運輸、教育、衛生、社會保障、公用事業等全區性基本統計數據。
(五)組織實施管理能源、投資、科技、人口、勞動力、社會發展基本情況、環境基本情況等統計調查,收集、匯總、整理、提供和上報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
(六)組織各部門的經濟、社會科技和資源環境統計調查,統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區性基本統計資料,定期發布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公報、統計信息,組織建立部門間統計信息共享制度和發布制度。
(七)對國民經濟、社會發展、科技進步和資源環境等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統計預測和統計監督,向區委、區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提供統計信息和諮詢建議。
(八)指導專業統計基礎工作、統計基層業務基礎建設,組織實施服務業統計信息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統計數據質量審核、監控和評估制度,開展對重要統計數據的審核、監控和評估。
(九)協助管理街道統計調查人員,管理本區調查監測中心,指導全區統計專業技術隊伍建設,協助上級統計部門組織管理全區統計專業資格考試、職務評聘工作。
(十)建立並管理全區統計信息自動化系統和統計資料庫系統,指導本區統計信息化系統建設。
(十一)承辦區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綜合股。負責機關辦公室、人事、黨務、財務、等日常工作。
(二)業務股。負責全區農業、經濟綜合核算、工業、能源、運輸、郵電、科技、固定資產投資、建築業及房地產業、貿易、服務業、人口、勞資、社會及文化統計工作。
(三)政策法規股。負責統計執法監督檢查及統計法規宣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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