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徵收辦法

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徵收辦法是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交納的企業所得稅和地方所得稅,實行按年計算,分季預繳,多退少補的徵收辦法。

具體包括:(1)分季預繳。即按季度預繳所得稅,通常按照當年計畫利潤額或上年度所得額計算的應納稅額的1/4預繳。計算公式如下:
季度預繳所得稅=季度應納稅所得額×稅率-速算扣除數
(2)年終清繳,多退少補。年終時,根據企業的實際所得和企業實際交納的稅收進行清算。年終清繳所得稅額計算公式是:
①全年應納稅額=全年應納稅所得額×稅率-速算扣除數
②全年應減徵稅收額=全年應納稅所得額×減征率
③清繳的所得稅額=全年應納稅額-全年應減徵稅額-(一至三季度預繳總額)
按照上述公式計算的差額即為年終應交所得稅的多交或少交部分。
(3)應繳納預提所得稅的計算。有些企業采預提所得稅的形式,其計算方法為:
應納繳預提所得稅稅額=支付單位支付款額×預提所得稅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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