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匯統帳制

外匯統帳制亦稱本位幣記帳法,外匯分帳制的對稱。當外匯交易發生時,對一切外匯收付,均按一定匯率折合成本位幣 (在我國為人民幣) 記帳的一種特有的記帳方法。由於其折算標準不同,分為“時價法”和“固定匯率法”兩種:(1) 時價法,亦稱時值匯率法,或稱市價法。在發生外匯交易時,將有關外匯按照當時的外匯匯率折合成本位幣記帳。(2) 固定匯率法,亦稱定價法。首先確定每種外匯折合本位幣的固定匯率,據以折合記帳,所以又稱記帳匯率。

一般是在每一結算期 (如一個月)或會計年度確定一次,一經確定之後,在該結算期內均須按此固定匯率折算記帳,而不作輕易變更。採用這種記帳方法時,須設定“外匯買賣”(或“兌換”) 科目作為轉帳橋樑,該科目分設“外幣戶”和“本位幣戶”,為便於了解各種外幣增減變動及其餘額情況,“外幣戶”還須按每種外幣分設帳戶。當外匯交易發生時,將有關外幣收付一律按照確定的固定匯率折合本位幣與外匯買賣科目的“外幣戶”轉帳,同時將外幣按當時匯率折合成實際收付的本位幣金額納入外匯買賣科目項下“本位幣戶”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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