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賬制

統賬制又稱統一貨幣記賬制,是以某一種貨幣為記賬本位幣,記錄全部經濟業務。這種方法又分為兩種,一種是本國貨幣統賬制,一種是外國貨幣統賬制。

在我國主要採用的是前者,即以人民幣為記賬單位記錄所進行的外匯交易業務,將所發生的多種貨幣的經濟業務,均折合為人民幣加以反映,外幣在賬面上只作輔助記錄。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統賬制
  • 別稱:統一貨幣記賬制
  • 含義:以某一種貨幣為記賬本位幣
  • 折算方法:採用外幣統賬法在實際核算時
外幣統賬法,折算方法,(1)當日匯率法,(2)期初匯率法,外幣的核算方法:兩種,

外幣統賬法

外幣統賬法是指只以某一種貨幣為記賬本位幣記賬的方法,具體來說,企業的會計核算是以記賬本幣為記賬單位,分別記錄企業發生的外幣交易業務,外幣債權債務業務,外幣兌換業務,以及外幣投資和外幣資本折算業務等等。對外幣業務涉及的非本位幣貨幣統統折算成記賬本位幣加以反映,對記賬本位幣在賬上只作一個輔助記錄。所以,該種方法又稱為“記賬本位幣法”。

折算方法

採用外幣統賬法在實際核算時,對非記賬本位幣折算成記賬本位幣,又有“當日匯率法”和“期初匯率法”兩種選擇。

(1)當日匯率法

當日匯率法是最基本的外幣記賬方法,它要求對每一筆外幣業務均在發生時按當天的市場匯率折算為記賬本位幣

(2)期初匯率法

期初匯率法是對當日匯率法的一種簡化,它要求對每一筆外幣業務均在發生時按當期期初的市場匯率折算為記賬本位幣

外幣的核算方法:兩種

(1)統賬制
(2)分賬制: 又稱分幣記賬制,是在經濟業務發生時直接按原幣種記賬,在期末時再將各種外幣賬戶的餘額和發生額折合成人民幣,然後編報會計報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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