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克明

夏克明

夏克明(1964 - 2014),男,生於1964年。8年內犯8條命案,2008年12月4日,法院一審宣判4人死刑。一審判決後,夏克治提出抗訴,近日北京市高級法院維持了死刑判決,此案進入死刑覆核階段。2014年4月22日,北京二中院將夏克明等人驗明正身後押赴刑場執行死刑。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夏克明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職業:商人
人物介紹,人生履歷,人生起步,殺人之旅,遭到抓捕,執行死刑,

人物介紹

 2013年,夏克明48歲,是北京的一名商人。妻子是海淀一所知名大學的哲學系老師,兒子在海外留學。8年內犯8條命案,勾結北京市公安局人員汪浩、天津海關緝私處原副處長鬍叢華試圖擺脫法律制裁。2013年1月,該4人團伙被法院終審判處死刑。
夏克明夏克明

人生履歷

人生起步

年輕時,夏克明混跡於某機關,上世紀80年代改革開放之初,因投機倒把罪被判處3年徒刑。出獄後,他到深圳等地做生意,上世紀90年代就賺得第一桶金幾十萬,打道回京從事外貿生意。
因業務上的往來,1996年夏克明認識了辦公司的女老闆杜某。各自有家的兩人,發展成為情人關係,“我們之間有過真感情。”夏克明在供述中說。
杜某出身教師之家,父母都是教師,丈夫的家世也很普通。
但據知情人士透露,杜某與夏克明認識時還不到三十歲,但是交際能力、業務能力極強,尤其在政府機關都有很深的人脈,一些職能部門的負責人都與其熟識,深深吸引了“憋著一口氣想要成功”的夏克明。
夏克明供述,上世紀末,杜某面臨經營困難,公司幾乎快要解體。他將自己賺得的第一桶金拿給杜某補窟窿。之後,二人越走越近,保持不正當男女關係10年有餘。
在杜某幫助下,夏克明來到北京地級通辦公設備有限公司(下簡稱地級通公司)擔任業務部經理,負責公司外貿業務。

殺人之旅

在這家公司,夏克明開始了“殺人之旅”。
劉某是夏克明投機倒把坐牢時的獄友,當時地級通公司需要從國外進口一批電纜線及接外掛程式,劉某在其中幫忙。但這筆貨物被海關查扣,夏克明也因涉嫌走私被天津海關緝私局拘留。
夏克明擔心劉某會供出自己更多的事情,就想讓劉某人間蒸發,“我在天津一個看守所時,杜某找了一個所長,安排一個警察把手機給我,我拿手機和弟弟夏克治聯繫”。
“父親沒得早,家裡的事都聽哥哥的。”夏克治說,他也曾先後三次被判刑入獄,身邊的朋友楊輝、陶純都是有案底的人。
法院審理查明,1999年12月間,夏克治糾集楊輝、陶純等人,將劉某挾持並關押數日後帶到房山區十渡鎮附近。楊輝採用勒頸的方法將劉某殺害並焚屍,後將屍體運到豐臺區一間單元房內碎屍,最後將屍體碎塊拋至南戴河海域及附近樹林。
楊輝供述,三人開車將劉某帶到房山十渡的山林中,殺人、焚屍、碎屍、拋屍,“再開車到北戴河,順著海邊走邊扔(屍塊),開到出南戴河的橋時已基本扔完”。
為此,夏克明支付了10萬元作為報酬。
2000年4月27日凌晨1時許,海淀區冠城園小區,保全看到女業主李某進了電梯,等電梯到五六層時突然尖叫起來。“叫了大約1分鐘後電梯停在了21層。”保全回憶,他趕緊摁電梯,等再回到一層時,電梯間裡只剩下一雙鞋子和地面上有擦蹭痕跡。李某是地級通公司老闆,夏克明的上司。
夏克明被海關查了半年,交了180萬罰款恢復自由。後來他聽說海關把這筆錢退給地級通公司,就找公司女老闆李某要錢。李某給了100萬後就以各種理由搪塞,夏克明又想到用殺人解決問題。
據法院查明,夏克明與李某發生經濟糾紛,指使夏克治、楊輝、陶純綁架並殺害李某。他們事先在李某租住的小區另行租用了一套房間,2000年4月27日凌晨1時許,夏克明等人跟蹤李某到小區後,楊輝等人將李某挾持到事先租好的房間,挾持李某到京瀋高速公路將其勒死,後碎屍、拋屍到潮白河內。
“在第一起殺劉某時,夏克明等人有過猶豫。後來他們覺得做一起也是死刑、再做一起還是個死,索性更無所顧忌。”夏克明的一位指定辯護人說,“四個人的命運已經綁在了一起,思維性格早已變異,人擋殺人、佛擋殺佛。”
夏克明膽子越來越大,殺人像是上癮。
陶純在供述中也曾經提到,有時夏克治給他打電話說“要幹活了”,或者楊輝說夏克明讓他們在某處租個房子,他就知道夏總又要殺人了。
工程師米某是夏克明殺的第三個人。
據夏克明供述,他跟米某認識不久,商量建設別墅。事先談好分成,事後米某又想多分一杯羹,“越想越生氣”,他就指使夏克治糾集楊輝、陶純等人將米某做掉。
卷宗顯示,夏克明生意涉足領域包括別墅、進出口,甚至在“非典”時期還抓住時機搞了300台呼吸機和10台CT機,“他很有經濟頭腦,自己也特別渴望成功。”知情人說。
夏克明供述,“非典”前,他跟生意夥伴吳某成立過一家公司,通過這個平台進行詐欺,幾筆生意下來公司積累了兩三千萬資金。後來吳某想要回這筆錢,當時錢已被夏克明的情人杜某拿到港澳地區買債券。夏克明就想索性幹掉吳某及其女友高某了事。
“你沒幹過,不是特難的事兒。”楊輝曾對辯護律師說,殺人過程中,往往都是夏克明出頭將被害人約到一個地方,然後由夏克治帶人具體實施,
殺害吳某和高某時,夏克明將兩人約到一個地方,毫無提防的高某和吳某剛跟夏克明打聲招呼“夏總”,就被身後一根繩索活活勒死。
夏克明供述手下兄弟行為時,曾稱“他們已經習以為常了,反正都是按照同一個模式勒死、碎屍、拋屍”。
隨著殺人數量增多,夏克明積累的財富也越來越多,幾十萬元的第一桶金變成投資資本9900萬的醫療公司。
這個位於建國門附近的醫療公司,並未直接掛到夏克明名下,法人代表是杜某。
夏克明一直很信賴情人杜某,直到2005年7月夏克明被綁架。雖然最終平安無事,但他懷疑起杜某,“當時正被警方通緝,外界不可能知道行蹤,杜某肯定與此事逃不了干係”。同時,夏克明認為,這些年間殺人的事杜某都知道,早晚會從她嘴裡跑風。
按照夏克明的說法,杜某應該是他“最猶豫”的一次。從2006年四五月份萌生念頭,到2007年1月動手,糾結了半年多。進一步刺激夏克明的是,醫療公司的法人代表從杜某變更為文某杜某的丈夫。
“我不殺她,她可能找人殺我,公司從開始創業到後來我投入了很多,包括殺人、注入資金,到後來我什麼都得不到。”2007年1月25日下午,夏克明將杜某和文某約到建國門某出租房內,聲稱要介紹人幫杜某兒子上學。兩人一進門,就被夏克治等人按照同一套模式殺害。
杜某失蹤後,家人朋友報警,並向警方透露杜某生前曾暗地裡擔心,“夏克明是個很危險的人,夏克明會找他弟弟夏克治,夏克治再找社會上的人,而社會上的人還不止一次到公司要過做掉人的報酬”。
2007年3月30日,警方將夏克明等4人控制。
從1999年12月殺第一人,到2007年3月被控制,近8年的時間內夏克明為何能逍遙法外?
夏克明的辯護人稱,第一個被害人劉某失蹤後,當時公安機關找到夏克明,但只是作為偵查方向例行問話。夏克明表現得異常鎮靜,把事情推得一乾二淨,迷惑了警方,加之本案中多數屍體都被破碎、焚燒或烹煮,也加劇了偵破難度。同時,一些案件包括生意夥伴吳某及其女友高某,由於當事人本身生前所從事的事業並不光彩,出事前也曾囑咐過家人要到國外跑路,因此直到2008年家人上網看新聞知道夏克明被抓,才知道自己的親人早已遇害。

遭到抓捕

到案後,陶純為求保命,檢舉揭發2005年2月5日楊輝殺死老婆宋某,夥同好友夏克治拋屍。夏克明還交代另外一起殺害生意夥伴的情節,但因難以查證,而未被提起指控。
2008年6月30日,夏克明、夏克治、楊輝、陶純被公訴,在1999年到2007年因為各種原因殺害八人,犯下故意殺人罪、盜竊罪、非法持有槍枝罪等。2008年12月4日,法院一審宣判4人死刑。
一審後,被告人為求保命不斷檢舉揭發新情況,先後有兩名官員被牽扯進來,二審法院兩次將本案發回。
2012年8月1日,二中院認定4名被告人犯下8條命案、行賄兩名官員、非法持有槍枝等。最終,法院以故意殺人罪、盜竊罪、行賄罪判處夏克明死刑,以故意殺人罪、幫助毀滅證據罪判處夏克治死刑,以故意殺人罪、盜竊罪、非法持有槍枝罪判處楊輝死刑,以故意殺人罪判處陶純死刑,同時判決四名被告人連帶賠償14名死者家屬500餘萬。
隨後夏克治提出抗訴,本案進入二審,2013年1月初,二審宣判予以維持。

執行死刑

2014年4月22日,北京二中院將夏克明等人驗明正身後押赴刑場執行死刑。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