壞帳損失和壞帳準備金

在商品交易中,商品的發出與貨款的收回往往是不能同時進行的,這就會產生應收帳款的問題。應收帳款在債務人由r各種原因無法償還時,債權人就可能無法收回或者不能如期收回帳款而發生壞帳損失。可以說,企業發生壞帳損失有時是不可避免的,這就需要在財務上作出相應的規定。新的財務制度對企業壞帳損失的界定作出了新的規定,而且建立了壞帳準備金制度壞帳報失。

壞帳損失是指企業不能收回應收帳款而發生的損失。按照現行財務制度規定,企業壞帳的確認有兩個條件:一是債務單位撤銷,依照民事訴詮法進行清償後,確實無法追還的部分;二是憤務人死亡,既無產可供清償.義無義務承扭人,確劣無法追回的部分„新的財務制度規定,壞帳損失是指囚潰務人破產或者死亡,以其破產財產或遺產濞償後,仍然不能收回的應收帳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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