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妙亭記

《墨妙亭記》是北宋文學家蘇軾於熙寧五年(1072)十二月所作的一篇散文。文章起始既緊扣作亭之緣起,而後宕開筆墨寫孫莘老澤惠百姓的政績,然後才歸入正題,發揮議論,推衍出“知命者,必盡人事,然後理足而無憾”的道理,並進而言及養生與治國之道。 文章從小題目引出大議論,立意高遠,富於哲理。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墨妙亭記
  • 創作年代:北宋
  • 作品體裁:散文
  • 作者:蘇軾
  • 作品出處:《蘇東坡全集
作品原文,注釋譯文,詞句注釋,白話譯文,創作背景,作品鑑賞,文學賞析,名家點評,作者簡介,

作品原文

墨妙亭記
熙寧四年十一月,高郵1孫莘老2自廣德移守吳興3。其明年二月,作墨妙亭於府第之北,逍遙堂之東,取凡境內自漢以來古文遺刻4以實之。
吳興自東晉為善地,號為山水清遠。其民足於魚稻蒲5蓮之利,寡求而不爭。賓客非特有事於其地者不至焉。故凡郡守者,率以風流6嘯詠7投壺8飲酒為事。自莘老之至,而歲適大水,上田皆不登,湖人大飢,將相率亡去。莘老大振廩勸分9,躬自10撫循11勞來12,出於至誠。富有餘者,皆爭出谷以佐官,所活至不可勝計。當是時,朝廷方更化立法,使者13旁午14,以為莘老當日夜治文書,赴期會15,不能復雍容自得如故事。而莘老益喜賓客,賦詩飲酒為樂,又以其餘暇,網羅遺逸16,得前人賦詠數百篇,以為《吳興新集》,其刻畫尚存而僵仆斷缺於荒陂野草之間者17,又皆集於此亭。是歲十二月,余以事至湖18,周覽嘆息,而莘老求文為記。
或以謂余,凡有物必歸於盡,而恃形以為固者,尤不可長,雖金石之堅,俄而變壞,至於功名文章,其傳世垂後,乃為差久;今乃以此托於彼,是久存者反求助於速壞。此即昔人之惑,而莘老又將深檐大屋以錮留之,推是意也,其無乃幾於不知命也夫。余以為知命者,必盡人事,然後理足而無憾。物之有成必有壞,譬如人之有生必有死,而國之有興必有亡也。雖知其然,而君子之養身也,凡可以久生而緩死者無不用;其治國也,凡可以存存而救亡者無不為,至於不可奈何而後已。此之謂知命。是亭之作否,無可爭者,而其理則不可不辨。故具載其說,而列其名物於左雲。

注釋譯文

詞句注釋

  1. 高郵:今江蘇高郵。
  2. 孫莘老:即蘇軾之友孫覺,莘老乃其字,高郵人。
  3. 移守吳興:調任湖州太守。吳興:即湖州。吳興為古郡名,隋開皇時廢,唐天寶元年(742年)改湖州為吳興郡,乾元元年(758年)復為湖州。這裡是以古稱吳興稱當時的湖州。
  4. 遺刻:遺留後世的碑刻。
  5. 蒲:水生植物名,其葉可編織席包,嫩芽可食。
  6. 風流:謂行事風雅。
  7. 嘯詠:長嘯歌詠、吟詠,古時名士灑脫不羈的表現。
  8. 投壺:古代宴會時的遊戲。設特製之壺,賓主以次將箭投入壺口,中多者為勝,負者飲。
  9. 勸分:勸說人們互相救濟。《左傳·僖公二十一年》:“務穡勸分,此其務也。”
  10. 躬自:親自。躬:身體,引申為親自。
  11. 撫循:安撫,撫慰。
  12. 勞來:勸勉,慰勞。
  13. 使者:指朝廷派到各地監督新法之執行的提舉官。
  14. 旁午:交錯,紛繁。《漢書·霍光傳》:“受璽以來二十七日,使者旁午。”
  15. 赴期會:到處奔走,推行各項政令。期會:泛指政令的施行。《漢書·王吉傳》:“其務在於期會簿書,斷獄聽訟而已。”
  16. 遺逸:同“遺佚”,遺失,指佚文、佚詩。《後漢書·儒林傳序》:“網羅遺逸,博存眾家。”
  17. 其刻畫尚存而僵仆斷缺於荒陂野草之間者:指已經被折斷遺棄在荒田野草中的石碑。
  18. 余以事至湖:蘇軾通判杭州時,曾於此年被派往湖州去檢查堤岸利害。

白話譯文

熙寧四年十一月,高郵孫莘老從廣德調任吳興太守。第二年二月,在官邸的北面、逍遙堂的東面建造墨妙亭,把吳興境內從漢以來的古文遺刻都收藏在亭內。
吳興自從東晉以來就是一塊美好的地方,號為山水清麗廣遠。吳興百姓享受豐足的魚稻蒲蓮物產,他們寡求不爭。外地賓客不是有事非來不可一般很少到這裡。所以歷任郡守,都只是歌詠、酬唱、嬉戲、飲酒。莘老到任時,適逢大水,上等農田都沒有收成,湖鄉百姓大飢,準備一起出門逃荒。莘老大力開倉賑災,親自安撫慰勞災民,一片至誠。家裡富裕有餘糧的家庭,都爭著拿出自己的穀物來幫助官府賑災,救活的災民不可勝數。當時,朝廷正推行改革變法,負責實施新法的使者紛繁來往,人們認為莘老會日以繼夜地治理各種文書,到處開會,不可能再有閒情,像往日那樣雍容自得悠哉游哉。可是莘老更加喜歡交結賓客,賦詩飲酒,他還在餘暇時,網羅遺聞逸事,得到前人賦詠數百篇,編為《吳興新集》。那些古詩詞文章還留存著但是卻倒臥在荒土野草之中的刻石,又全都匯集在這個亭子裡。這一年十二月,我因事到吳興,周覽嘆息,莘老求我為墨妙亭寫一篇文章。
有人對我說,所有的東西必然歸於盡頭,依靠外形牢固的東西,尤其不可能長久,即使堅如金石,也會很快變壞。至於功名文章,流傳後世,還算是久遠一點。現在孫莘老竟然把這些古文遺刻等文物托給一座亭子來保存,這是保存久長的反而向壞得快的尋求幫助。這早已是昔人的困惑,莘老用深檐大屋來保存文物,推斷他的用意,難道不是有點不知天命嗎?我認為了解事物發展規律的人,一定能夠知曉自己從事的工作、事業,這以後就懂得道理而沒有遺憾了。事情有成功必有失敗,譬如人有生必有死,國家有興盛必有衰亡。雖然知道這個道理,但是君子保養身體,凡是可以使生命長久延緩衰老的法子沒有不盡力去做的。他們治理國家,凡是可以保存國家免於破亡的法子沒有不盡力去做的,一直到無能為力了才罷休。這就叫知天命。這座亭子該不該建造,不值得爭論,但是其中的道理不能不辨別清楚。所以我把這些情況全部記載下來,並且把墨妙亭里的各種文物記錄如下。

創作背景

這篇文章作於宋神宗熙寧五年(1072年)。當時作者赴杭州擔任通判一職,路經湖州,而其密友孫莘老恰在此為知州,兩人相見晤談甚歡。孫莘老並請作者為其所建墨妙亭作記。

作品鑑賞

文學賞析

記文分三段。第一段點題,記孫莘老建墨妙亭的時間、地點和用意,“取凡境內自漢以來古文遺刻以實之”。也就是詩中所寫的“吳興太守真好古,購買斷缺揮縑繒”。孫莘老喜好書畫金石,所以不惜花大錢購買古代碑刻,以藏於墨妙亭中。
第二段記述孫莘老搜羅碑刻用力之勤,但不是平鋪直敘,而是層層轉折,跌宕起伏。第一層寫已往的吳興太守向來政務悠閒。因為其地“山水清遠”,其民“寡求而不爭”,外地客人“非特有事於其地不至焉”。社會安定,民事不多,賓客少有,清靜無為,“故凡守郡者,率以風流嘯詠、投壺飲酒為事”。真是悠悠歲月,其樂無窮。如此悠閒之地,孫莘老自然有充余時間去搜羅碑刻了。第二層,忽然宕開一筆,寫孫莘老勤政愛民、抗洪救災: “自莘老之至,而歲適大水,上田皆不登,湖人大飢,將相率亡去。莘老大振廩勸分,躬自撫循勞來,出於至誠。”奔波以救災民,無暇而顧碑刻。又加之朝中正推行新法,使者頻繁往來“以為莘老當日夜治文書,赴期會,不能復雍容自得如故事”。這一層轉折使文章頓起波瀾,跌宕多姿。這是以退求進、欲擒故縱的寫法,起到了有力的襯托作用。第三層,又一轉折,歸到正題:“而莘老益喜賓客,賦詩飲酒作樂,又以其餘暇,網羅遺逸,得前人賦詠數百篇,以為《吳興新集》,其刻畫尚存而僵仆斷缺於荒陂野草之間者,又皆集於此亭。”莘老在政事之餘,盡力搜羅前人詩賦、碑刻。凡是尚存文字的碑刻,即使被拋在荒坡野草之間、僵仆的、斷缺的均一概收羅無遺,“皆集於此亭”,照應前文“取凡境內自漢以來故遺刻以實之”的記述中心,寫出孫莘老好古之心切,搜羅之勤奮。蘇軾至湖州,見到這些碑刻“周覽嘆息”,堅硬之碑刻尚且斷缺,令人嘆息。這句承上啟下,由斷缺的碑刻引出第三段的議論。
“或以謂余,凡有物必歸於盡,而恃形以為固者,尤不可長,雖金石之堅,俄而變壞,至於功名文章,其傳世垂後,乃為差久,今乃以此托於彼,是久存者反求助於速壞。”“物必歸於盡”一句,畫龍點睛,是全文的主旨。一切事物都要歸於消亡,依靠自己形體堅固的物體,更是不能長久。即使是堅硬的石碑,很快也會毀壞。相比之下,功名文章流傳後世,倒是長久的。把文章刻在石碑上,想長久流傳,乃適得其反,“是存者反求助於速壞”。這已經是前人的胡塗,孫莘老建亭以藏碑刻,“其無乃幾於不知命也夫”。作者認為莘老的作法是“不知命”。孫莘老不知命,指他不知天命,即不知道自然界和人類社會的規律。“余以為知命者,必盡人事,然後理足無憾。物之有成必有敗,譬如人之有生必有死,而國之有興必有亡也。”這幾句進一步具體闡明“物必歸於盡”的論點,用相反相成的觀點論述了成與敗、生與死、興與亡的辯證關係。作者深受道家思想影響,對老子的辯證法有著深刻的理解,他總是抓住事物對立統一的矛盾雙方關係來闡明自己的主張,確實是一個真正的“知命”者。以其知命,故能樂天。以其樂天,故能置生死、窮達、得失、禍福於度外,看穿憂患,順應自然,超脫利害,曠達樂觀。但作者畢竟又是一個通三教之變,成一家之言的文人,他“奉儒家而出入佛老,談世事而頗作玄思”,本於儒而不囿於儒,談佛老也不囿於佛老。所以文章接著又寫道:“雖知其然,而君子之養身也,凡可以久生而緩死者無不用;其治國也,凡可以存存而救亡者,無不為,至於無可奈何而後已。”以道養身,以儒治國,儒道互補,相互為用。
通觀全文,第一、二段記敘,第三段議論。記敘為議論作鋪墊,議論是記敘的升華。記敘層層轉折,跌宕多姿;議論精闢警策,縱橫開闔,汪洋恣肆,一唱三嘆,特別是辯證法的運用,熟練而深刻,提高了文章的思想水平,發人深思,耐人尋味。

名家點評

南宋·黃震《黃氏日抄》卷六十二:《墨妙亭記》:知命者必盡人事,然後理足而無憾。真理到之言,可以發明孟子不玄岩牆之說。

作者簡介

蘇軾(1036—1101年),字子瞻,號東坡居士,眉州眉山(今四川眉山)人。宋仁宗嘉祐二年(1057年)進士,宋神宗時因與王安石政見不合請求外調,歷任杭州通判與密、徐、湖三州知州。因作詩諷刺新法,被貶為黃州團練副使。宋哲宗朝,召為翰林學士,新黨再度執政,又貶惠州,再貶瓊州。宋徽宗即位,赦還,途中卒於常州。“唐宋八大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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