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量現金流

增量現金流

增量現金流量是現代理財學中的一個重要概念,是指企業在一定會計期間按照現金收付實現制,通過一定經濟活動(包括經營活動、投資活動、籌資活動和非經常性項目)而產生的現金流入、現金流出及其總量情況的總稱。即:企業一定時期的現金和現金等價物的流入和流出的數量。

基本介紹

定義,要點,原則,

定義

增量現金流也稱為相關現金流量,是指公司有無被決策項目時未來現金流量的差值,也就是由決策引起的公司總未來現金流量的變化。
顯然,在計算投資項目的淨現值的時候,只有增量現金流是有意義的。例如,某公司兩年前曾打算開發某產品,曾支付10萬元的諮詢費,但由於種種原因項目未能繼續下去。兩年後舊事重提,在進行投資分析時這筆費用是否是相關成本呢?答案是否定的。在任何一個階段,以前支付的費用都是沉沒成本,因此,在決策過程中的每一階段,只有未來的成本和收人才是與決策相關的。增量現金流量的概念聽起來很容易理解,但在實際計算過程中很容易出錯。一個簡單的辦法是,假設可能出現的兩種情況:在第一種情況下項目被採納;在第二種情況下項目被拒絕。在這兩種情況下都會發生的現金流量是不相關的現金流量,因此與投資決策無關;只有在第一種情況下才會發生的現金流量就是增量現金流量,與決策有關。

要點

相關效果;
淨營運資金;
政府干預。

原則

增量現金流在確定投資項目相關的現金流量時,應遵循的最基本的原則是:只有增量現金流量才是與項目相關的現金流量。投資項目的增量現金流,可以按時間分為三種:
初始期現金流
(1)購置新資產的支出
(2)額外的資本性支出(運輸、安裝、調試等支出)
(3)淨營運資本的增加(或減少)
(4)舊資產出售的淨收入(重置項目),包括其納稅影響
經營期現金流
(1)經營收入的增量
(2)減:經營費用的增量(折舊除外)
(3)減:折舊費(按稅法規定計量)的淨變動
【提示】以上三項之和是項目引起公司稅前利潤變動
(4)所得稅額的變動
【提示】以上四項的合計是項目引起的稅後利潤變動
(5)加:折舊費(按稅法規定計量)的淨變動
【提示】以上5項之和為經營期增量現金流
處置期現金流
(1)處置或出售資產的殘值變現價值
(2)與資產處置相關的納稅影響
(3)營運資本的變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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