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內關外

所謂的境內關外,就是在我國境內,海關辟出一個專門區域,進出的貨物就相當於進口出口

區內可以免關稅,免增值稅,流通可以減免流通稅,這樣這個區域使企業可以不出國門,就能享受有關優惠政策,通關速度和便利程度也大大提高,有利於兩頭在外、大進大出的加工貿易發展,對企業整個物流的運作可以減少很多成本,對於發展經濟非常有利。
這樣的出口加工區設在我國境內,但在關稅等政策上卻享受境外企業的優惠。比如在購買國內生產設備和原材料時,這些設備和原材料可以視同出口,供應商享受有關出口退稅政策。就連進入區內用於基礎設施建設的磚瓦等建築材料都被視為出口,同樣可以享受退稅政策。區內企業還享受一些優惠政策,像對區內企業在區內加工、生產的貨物和應稅勞務,免徵增值稅、消費稅,簡化區內出口加工企業海關手續等。
國務院於2000年批准了全國第一個實施“境內關外”海關特殊監管模式的邊境貿易區,那就是瑞麗姐告。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