塗少權,男,2008年,犯重婚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兩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塗少權
- 性別:男
犯罪事實,判決情況,
犯罪事實
1998年2月28日,被告人塗少權與朱某登記結婚,育有一子一女,兩人一直沒有辦理離婚手續。
2003年9月,塗少權在深圳市福田區認識被害人劉某,兩人開始交往後於2004年以夫妻名義同居,其間,劉某生下女兒。
2005年10月,被告人塗少權與被害人何某相識,2007年後兩人以夫妻名義同居。同年12月,被害人何某生下一名男孩。之後,何某與被告人塗少權因生活瑣事發生口角,塗少權便搬離同居住處。
2008年3月9日,被害人何某向深圳市公安局龍崗分局報案。
2008年4月3日,被告人塗少權被抓獲。
判決情況
2008年7月,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被告人塗少權犯重婚罪,判處有期徒刑兩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