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景福

基金景福

基金景福全稱景福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管理人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本介紹

基金概況,基金簡介,基金沿革,基金經理,基金分紅,基金決策,投資收益,

基金概況

基金管理公司名稱: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日期:20080816
英文名稱:DACHENGFUNDMANAGEMENTCO.,LTD.
國籍:中國
省份:廣東
城市:深圳
註冊地址:深圳市福田區深南大道7088號招商銀行大廈32層
辦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區深南大道7088號招商銀行大廈32層
註冊資本(萬元):20000.0000
貨幣代碼:人民幣元
郵編:518040
區號:0755
經營範圍基金管理業務;發起設立基金
法人代表:胡學光
總經理:於華
成立日期:1999-04-12
公司類型:基金管理公司
公司簡介: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於1999年,是中國首批獲準成立的老十家基金管理公司之一,總部設在深圳,在北京上海設有分公司,註冊資本1億元人民幣;公司現有股東及出資比例為中泰信託投資有限責任公司48%、光大證券有限責任公司25%、中國銀河證券有限責任公司25%、廣東證券股份有限公司2%。

基金簡介

基金髮起人:光大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大鵬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廣東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發行協調人:光大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基金管理人:指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託管人:指中國農業銀行
本基金的投資目標:通過指數化投資和積極投資的有機結合,實現投資風險和收益的最佳化平衡,力求使基金取得超過市場的投資收益,實現基金資產的長期穩定增值。
分配原則: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於基金淨收益的90%;基金收益每會計年度分配一次,採用現金形式分配,於每個基金會計年度結束後四個月內實施;基金當年收益先彌補上一年度虧損後,方可進行當年收益分配;基金投資當年虧損,則不進行收益分配;每份基金單位享有同等分配權。
投資範圍:本基金投資範圍僅限於具有良好流動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國內依法公開發行、上市的股票和債券以及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它金融工具。

基金沿革

景福證券投資基金是遵照《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暫行辦法》及其他有關規定,依據 《景福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契約》設立的契約型封閉式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存續期15年。 基金髮起人為光大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大鵬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廣東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託管人為中國農業銀行,基金管理人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證監基金字[1999]39號文批准,全部30億份基金單位,由發起人認購3,000萬份,向商業保險公司配售68,680萬份,其餘228,320萬份基金單 位於1999年12月24日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以上網定價方式發行,發行價1.01元人民幣(含0.01元發行費用),基金的發行和募集工作已於1999年12月30日結束。
本基金公開發行的228,320萬份基金單位、向商業保險公司配售的68,680萬份和 發起人認購的3,000萬份基金單位總計30億元,已於1999年12月30日全部劃至本基金的託管人——中國農業銀行“景福證券投資基金”專戶;1999年12月31日, 本基金髮 起人公告景福證券投資基金於1999年12月30日成立,本基金的管理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正式管理本基金。 基金上市申請經深圳證券交易所深證上[2000]2號文審核同意,將於2000年1月10 日在深交所掛牌交易。基金總份額為30億份,本次上市流通的份額為29.7億份。根據 《景福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契約》的規定, 本基金髮起人認購的基金單位,自基金成 立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一年後,在本基金存續期間,發起人持有的3,000萬份基 金單位不得低於基金單位總份額的0.5%,即1,500萬份,並應由每家基金髮起人按發起時的認購比例分別持有。

基金經理

楊丹,理學碩士,7年證券從業經驗。2001年加入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先後任職於基金經理部、研究部、金融工程部,長期從事指數化投資及金融工程研究工作。2006年5月起至今擔任大成滬深300指數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經理。

基金分紅

公告日期 股權登記日 除息日 每10個基金單位 派發現金(含稅) 每10個基金單位 派發基金單位
2008-03-26 2008-04-28 2008-04-29 7.6000
0.0000
2007-07-18 2007-07-25 2007-07-26 2.0000
0.0000
2007-03-09 2007-03-14 2007-03-15 2.6000
0.0000
2001-03-31 2001-04-06 2001-04-09 1.6400
0.0000

基金決策

決策依據;1)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基金契約的有關規定; 2)國家巨觀經濟環境及其對證券市場的影響; 3)財政政策、貨幣政策、產業政策以及證券市場政策; 4)行業、地區發展狀況; 5)上市公司價值發現。
決策程式:鑒於本基金的投資組合分為指數化投資、積極投資和國債投資三大部分,本基金投資運作的決策程式將視不同部分的特點而有所區別。 1)指數化投資部分  本基金資產的50%進行以上證a股指數為參照的指數化投資。這部分投資相對於積極投資而言具有較強的被動性和客觀性,因此其決策內容和方式與積極投資不同。其決策內容主要包括:所參照投資的指數的選擇;所具體投資的股票樣本的選取和調整;實施調整所依據的誤差率等因素的確定;倉位的調整。
對上述四個方面的決策又分為初始決策和日常決策。初始決策是在本基金設立前對上述四項內容的前三項作出原則上和具體的安排,而日常決策則是在基金設立後,根據初始決策確定的安排及市場運作的情況對四項內容進行具體的調整。
1.初始決策 首先,由基金經理牽頭就投資所參照的指數的選擇、跟蹤指數的方法及相應股票樣本及權重的測算結果、股票樣本組合建議、日常跟蹤時實施調整所依據的誤差率等因素的方案建議等問題提出指數投資的專題研究報告。
第二,投資決策委員會就上述建議進行評估判斷,確定指數化投資的總體原則和方案。
第三,本基金經理組根據投資決策委員會確定的方案實施指數化投資。 2.日常決策 在一般情況下,本基金經理組只根據初始決策所定的方案進行指數化部分的投資運作。但是當出現以下四種情況時,需要重新啟動決策程式:第一,當市場出現更多更能全面反映中國股市的指數品種,使基金管理人認為有必要對原定的指數品種進行調整時;第二,當原定的跟蹤指數的方法不再適應市場變化,使基金管理人認為有必要對其進行調整時;第三,當初始決策確定的誤差率及調整方案已不能適應市場的變化,使日常調整誤差交易過於頻繁,交易成本大幅提高時,使基金管理人認為有必要對其進行調整時;第四,當股票持倉比例與市場整體水平相比偏高或偏低,使基金管理人認為有必要對倉位進行調整時; 對上述問題的決策程式與初始決策程式一致。 2)積極投資部分和國債投資部分,該部分投資的決策程式如下:第一,研究發展部提出研究報告研究員將廣泛地參考和利用公司外部的研究成果,尤其是研究實力雄厚的證券經營機構提供的研究報告,並經常走上市公司、拜訪國家有關部委,了解國家巨觀經濟政策及行業發展狀況。經過篩選、歸納、整理,定期或不定期地撰寫巨觀經濟分析報告、行業分析報告、上市公司分析報告和證券市場行情報告。
研究發展部向投資決策委員會和基金經理部提供研究報告,為其提供投資決策依據。
第二,投資決策委員會決議本基金的總體投資策略  投資決策委員會綜合各類信息為本基金制定投資原則、投資目標和總體投資策略;確定本基金股票、國債及現金之間的資產分配原則
第三,基金經理制定具體的投資組合方案  本基金經理組根據投資決策委員會確定的基金總體投資計畫,參考研究發展部的巨觀、行業、企業及市場分析報告,制定具體投資計畫和組合方案,包括投資結構、投資個股及持倉比例。
第四,投資決策委員會和總經理核准本基金投資組合後,由基金經理向集中交易室下達具體交易指令。 3)風險控制委員會提出風險控制建議  風險控制委員會根據市場變化對本基金投資組合進行風險評估,並提出風險防範措施。監察稽核部對計畫的執行過程進行日常監督,投資計畫執行完畢,本基金經理組負責向投資決策委員會提出總結報告。

投資收益

投資原則及比例
(1)投資於股票、債券的比例不低於基金資產總值的80%;投資於債券的比例不低於基金資產淨值的20%;
(2)本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不超過基金資產淨值的10%;
(3)本基金與由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持有一家公司發行的證券總和,不超過該證券總股本的的10%;
(4)本基金指數投資、積極投資、國債投資分別占基金資產的50%、30%、20 %;
(5)本基金在全國銀行間同業市場中的債券回購最長期限為1年,債券回購到期後不得展期;債券回購的資金餘額不超過基金淨資產的40%;
(6)遵守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比例限制。
收益分配原則
1、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於基金淨收益的90%;
2、基金收益分配採用現金形式,每年分配一次,分配在基金會計年度結束後的四個月內實施。
3、基金當年收益彌補上一年度虧損後,才可進行當年收益分配;
4、基金投資當年虧損,則不進行收益分配;
5、每一基金單位享有同等分配權。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