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礎母牛擴群

是農業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在2014年7月開始的,以調動地方母牛飼養積極性,增加基礎母牛數量,推進母牛適度規模養殖,逐步解決基礎母牛存欄持續下降、架子牛供給不足等發展瓶頸問題為目標而實施一個財政補貼項目。

實施區域,補助對象,補助品種,補助標準,實施程式,

實施區域

在肉牛基礎母牛存欄3萬頭以上的母牛養殖大縣實施,優先選擇肉牛良種補貼項目縣。項目省(區、市,以下簡稱項目省)可根據當地肉牛基礎母牛養殖實際情況適當提高項目縣養殖規模標準。牧區縣不列入實施範圍

補助對象

1. 項目縣內肉牛基礎母牛存欄10頭以上(含10頭)的養殖場(含種牛場)、養殖戶、農民專業合作社(基礎母牛要求集中飼養);
2. 項目省肉牛基礎母牛存欄500頭以上的大型肉牛養殖企業。
項目省可根據當地實際適當提高補助對象養殖規模標準。補助對象應在人員、飼養管理技術、圈舍、防疫、糞污處理利用等方面具備開展母牛擴群的基礎條件。

補助品種

地方黃牛品種、經國家審定的肉牛培育品種和批准引進的肉牛品種,包括乳肉兼用牛品種和開展雜交生產的雜種母牛,不包括氂牛、水牛品種。
基礎母牛指具備繁殖能力的成年母牛(原則上應達到18月齡以上),不包括後備母牛。
補助方式
採取“先增後補”的方式,實行母牛存欄定主體,新增犢牛定資金。新增犢牛應為自有母牛或外購母牛所產後代,外購犢牛不計入新增犢牛範圍。

補助標準

項目省根據中央財政補助資金規模,結合符合條件補助對象情況,分檔確定補助標準。中央財政補助資金主要用於與基礎母牛飼養有關的飼草料購買,圈舍、青貯窖、人工草地等設施建設和改造,防疫、佩戴電子耳標以及政策宣傳、數量核查、建檔立卡等方面的支出。

實施程式

(一)基礎母牛核查。現場核查基礎母牛存欄數據,要求統一佩戴耳標、登記造冊、建立檔案,做到“紙質檔案留檔、電子檔案管理”。核查工作在省級實施方案下達後一個月內完成。
(二)確定補助對象。地方畜牧獸醫部門會同財政部門本著“自願、公開、公平、擇優”的原則,確定補助對象。縣級畜牧獸醫部門要與補助對象簽訂母牛擴群增量目標考核任務書。補助對象確定後,項目縣畜牧獸醫部門要將本地區補助對象基礎母牛現場核查數據和擬增量數據(附屬檔案1)報送省級畜牧獸醫部門,省級畜牧獸醫部門匯總後於9月15日前報農業部備案。
(三)新增犢牛核查。新增犢牛核查要將基礎母牛人工授精配種記錄與初生犢牛基礎信息相結合,做到新增犢牛檔案信息齊全、真實性有據可查、核查結果對外公示。2014年是項目實施第一年,實施期間為2014年7月至2015年6月。
(四)撥付補助資金。項目縣財政部門要根據新增犢牛核定結果,及時將補助資金撥付補助對象。存欄500頭以上的基礎母牛大型養殖企業補助工作,由省級畜牧獸醫部門會同財政部門組織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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