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本體論

基本本體論,亦譯“基礎本體論”。德國海德格爾用語。主張通過對此在的生存狀態的分析,探討“在”的意義問題。海德格爾認為,哲學的核心問題是“在”的意義問題,而傳統本體論雖然把“在”作為最高、最普遍的範疇,但傳統本體論以範疇的邏輯推論形式表達這一第一原理。在這個體系內在”不僅得不到定義和說明,而且“在”作為一個範疇,實際上成了一個在者。“在”的意義只能從在者是其所是的過程中去探尋,而在者是其所是的過程也就是人對其“在”的領悟過程。

因此“在”的意義當從人的領悟過程中去探索。又因為能夠領悟在者之“在”是人自身的“在”的方式,這種“在”的方式稱為生存,它區別於人之外的那些在者的“在”的方式。以生存的方式而“在”的在者稱為此在,所以當研究“在”的一般意義時必須以對此在的生存狀態作分析為基礎。出於這個理由,海德格爾把他關於“在”的一般意義的理論稱作基本本體論。它不僅意味著生存狀態分析是研究“在”的一般意義的基礎,而且意味著對“在”的意義的研究是本體論問題的基礎。海德格爾早期的《存在與時間》是一部基本本體論方面的著作。20世紀30年代開始,海德格爾逐漸轉向對比人的“在”還要根本的作為天道的“在”的追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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