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建設撥款四按原則是中國人民建設銀行遵循按基本建設計畫撥款、按基本建設程式撥款、按國家預算撥款、按工程進度撥款的原則,簡稱“四按”撥款原則。1963年12月2日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強基本建設撥款監督工作的指示》 中明確提出撥款管理的“四按”原則;1973年在國務院批准恢復建設銀行機構時,國家計委、國家建委和財政部聯合制發了 《關於基本建設撥款管理的幾項規定 (草案)》重申了“四按”撥款原則。1979年為適應經濟體制改革的需要,財政部、國家計委和國家建委經國務院同意聯合頒發了 《基本建設撥款暫行條例》,在總結基本建設撥款管理工作歷史經驗的基礎上,更完整地規定了“四按”撥款原則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