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層政法幹警考試

基層政法幹警考試是指通過基層政法幹警招錄教育考試,依據定向崗位和培養協定,到所定向縣(區)級以下基層政法機關工作的公務員的考試。考試有全國法務部,公安部,教育部,聯合舉辦。基層政法幹警是政法類與幹警類的招考,主要針對基層政法幹警。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基層政法幹警考試
  • 屬於:政法類與幹警類的招考
  • 主要針對:基層政法幹警
  • 依據:定向崗位和培養協定
介紹,內容分析,招錄時間,人數分析,招錄程式,考試用書,

介紹

對應屆畢業生和退伍軍人的考試,是基層政法機關定向招錄培養的,一般招考的是監獄和基層的民警。
根據政法幹警報考條件:符合報考公務員的基本條件;符合教育部規定的報考相應學歷學位教育考試的基本條件;報考人民警察職位的還應符合人民警察招錄條件。
報考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的,須具有國民教育序列法學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報考第二學士學位試點班的,須具有國民教育序列本科學歷。報考專科及以上學歷起點本科試點班的,須具有國民教育序列專科及以上學歷。報考專科試點班的,須高中及以上學歷畢業或具有同等學力。報考雙語試點班的,還應具備運用相應民族語言的能力。
除上述條件外,報考人員還應符合職位規定的其他資格條件。

內容分析

政法幹警與公務員考試程式相差不多,主要是筆試,包括考行測和申論,本碩的還要考法律方面,筆試成績過了分數線再進行面試。
2008年全國部分基層政法機關定向招錄培養公共科目筆試分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兩科。全部採取閉卷考試方式。
(一)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為客觀性試題,考試時限為90分鐘,滿分為100分。
(二)申論為主觀性試題,考試時限為150分鐘,滿分為100分。根據招錄對象,公共科目筆試試卷設“專科類”和“本、碩類”兩種版本,分別適用於報考專科試點班的考生和報考本科班及法學碩士研究生的考生,兩種版本在題型、題量、難度等方面有所不同。
2009年政法幹警公共科目考試內容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考試。報考專科的考生需參加文化綜合(歷史、地理、政治)的考試;報考專科及以上學歷起點本科和第二學士學位的考生需參加民法學的考試;報考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的考生需參加專業綜合(刑法學、民法學)、專業綜合(法理學、中國憲法學、中國法制史)的考試。
2009年較2008年變化較大。具體是報考專科的首次出現文化綜合(歷史、地理、政治)的考試。
2008年和2009年各科都有詳細考試大綱。這給考生備考提供了方便,也給輔導教材的編寫指明了方向。

招錄時間

7月15日,發布招考公告,報名與資格審查。
8月29日、30日,筆試。筆試包括公務員公共科目考試和教育入學考試。公務員公共科目考試內容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考試。教育入學考試按報考職位分別為:專科層次考文化綜合(歷史、地理、政治);本科層次考民法學;碩士研究生層次考專業綜合I(刑法學、民法學)和專業綜合II(法理學、中國憲法學、中國法制史)。
9月中旬,公布筆試成績。
9月下旬,面試、體檢和考察。報考碩士研究生的考生還需參加高校組織的複試。報考雙語試點班的考生,還需測試相應民族語言能力。
9月底至10月上旬,公示、審批、發放錄取通知書。
10月中旬,入學。

人數分析

2009年試點範圍涉及除北京、天津和上海外的28個省區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共招錄23068人。而2008年則只有為山西、內蒙古等14箇中西部省(區、市)的縣(市)級以下基層政法機關培養5160人。

招錄程式

政法幹警考試中專科類申論試卷與本、碩類申論試卷的區別
一是材料上,專科類試卷的材料大多篇幅短小,內容簡單,反映的問題較為單一;而本碩類試卷提供的材料數量較大,角度較多,內容豐富,反映的問題較為複雜。
二是要求上,專科類試卷政治色彩不濃,而且側重考查考生的閱讀理解能力、概括能力、綜合分析能力、文字表達能力;而本碩類試卷政治性較強,在考查考生的閱讀理解能力和文字表達能力外,更側重於考查考生髮現問題、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甚至會有貫徹執行能力的考察。
三是格式上,專科類試卷的作文一般形式單一,“就事論事”,要求考生就某個問題進行分析、概括、歸納、論述等。而本碩類試卷會有辨析、概括、對策、論述和文章寫作的考察。
政法幹警考試在我國剛剛開始,整個考試都是不斷在發展變化的。在這個發展變化的過程中,會不斷有新的考試要求新的考試思路出現,這需要廣大立志獻身於政法事業的考生真正提高申論寫作能力,以適應政法幹警考試的變化。

考試用書

政法幹警考試教材沒有統一的標準,但都是根據考試內容來編輯的。政法幹警考試的參考書五花八門,但是萬變不離其宗,你只要仔細翻看幾套參考書就知道,他們講的主要內容都差不多,主要就是行測和申論,只是側重點會有點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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