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關區物價局

蘭州市城關區物價局系我區政府主管物價工作的行政管理機構,對全區價格總水平具有調控、管理、指導、協調、服務、監督檢查等方面的職能,開展的主要業務工作有:行政事業性收費許可、經營性收費許可、價格監測、工農業成本調查、價格評估鑑證(主要由價格認證中心承擔)、價格監督檢查(主要由檢查所承擔)、價格舉報投訴受理查處(主要由檢查所價格舉報中心承擔)等。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城關區物價局
  • 地區:蘭州市
  • 類別:行政管理機構
  • 職責:全區價格總水平調控、管理、指導
簡介,職能,

簡介

蘭州市城關區物價局系我區政府主管物價工作的行政管理機構,對全區價格總水平具有調控、管理、指導、協調、服務、監督檢查等方面的職能,開展的主要業務工作有:行政事業性收費許可、經營性收費許可、價格監測、工農業成本調查、價格評估鑑證(主要由價格認證中心承擔)、價格監督檢查(主要由檢查所承擔)、價格舉報投訴受理查處(主要由檢查所價格舉報中心承擔)等。
認真做好物價工作,對保障價格穩定和消費者權益,促進社會公平,調解社會矛盾,維護社會穩定,對於推動經濟發展又好又快發展和全面建設小康社會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職能

1.貫徹執行國家價格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草擬相關的地方性價格管理規範性檔案及我區價格工作年度計畫;組織實施國家、省、市制定的價格改革方案。
2.負責我區物價工作的綜合管理和平衡;參與協調與市場物價總水平變動有關的經濟活動;參與協調生產流通環節中出現的重大價格問題。
3.根據價格管理許可權管理我區列管的價格、行政事業性收費、經營性收費等,負責組織實施行政事業性收費、經營性收費許可證制度和年度審驗工作。
4.負責我區農副產品、工業品的調查分析工作,並通過整理、分析、計算向有關方面提供調查資料
5.負責對轄區內糧油、肉禽蛋和蔬菜瓜果等農副產品和工業、消費品的價格監測和匯總上報工作。
6.負責我區價格監督檢查工作,制止價格壟斷和低價傾銷等不正當競爭行為;負責行政、事業性收費的監督管理;推行明碼標價制度;依法查處價格違法行為和違法案件,實施行政處罰;組織指導價格、收費的社會監督。
7.負責受理我區價格、收費違法行為和不正當價格行為的舉報、投訴。
8.負責我區涉案物品的價格鑑定工作以及執業人員的資格確認和監督管理;指導和規範中介機構的工作;開展價格諮詢、價格評估、價格認證和價格信息等價格服務工作。9.負責物價部門和企事業單位物價人員的業務培訓。
10.承辦區委、區政府和上級物價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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