坦尚尼亞教育制度

坦尚尼亞教育制度是第一次世界大戰後,坦尚尼亞德屬殖民地坦噶尼喀歸英國,與原屬英殖民地的桑給巴爾分別於 1961 年和 1963 年獨立。1964 年成立坦尚尼亞聯合共和國。人口 2520 萬(1991 年)。有 130 個部族, 95%屬班圖語系非洲人。居民中信奉原始宗教、伊斯蘭教、天主教和基督教的人數大致相等。通用斯瓦希里語,官方語言為英語。以農牧業為主。人均國民生產總值 100 美元(1991 年)。共和國成立後,對殖民主義教育制度進行系統改革,統一教育制度; 確立本民族獨立自主的教育方針;統一教學大綱。

1967年又進行與農村開發相結合的教育改革,提出教育要為多數人服務,學校應與社區相結合,自力更生髮展教育的措施。1974 年公布的穆索瑪決議再次要求:(1)教育須達到國家規定的目標,初等教育用斯瓦希里語,中、高等教育用英語教學;(2)教育要以提高人民的知識和技能水平為目的,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3)普及民眾性教育,加強科學技術課程的設定與教學,培養學生的創造能力;(4)教育與勞動相結合,制定勞動評價辦法;(5)提高成人技能水平,降低文盲率。1977年起,國小 7年(免費義務教育)、中學 6年(國中 4年、高中 2 年)、高等教育 3年~5年。學前教育機構有日托中心,由勞動、社會福利部主管,教育部監督。兒童 7歲入學。一、二年級設斯瓦希里語、算術、美術、家政與衛生、體育、手工、宗教 7門課程。三年級起增設英語、自然科學、地理、政治。五至七年級又增設歷史。因中學數量和合格教師不足,國小升學率不高。中等教育除國立學校外,還有與其數量相當的私立中學。20 世紀 80年代後,中學除加強基礎課外,還增設多樣化的職業課程。國中分為農業、工業、工藝和家政 4種職業技能側重班,設必修和選修課程,以利於學生至少學會一種專門技能。國中畢業,學生可升入高中或技術中學,亦可入教育部直屬技術學院或其他部舉辦的學校,學習三年制的技術員課程。此外,還設各級教育水平的技術培訓課程,如國小後技術中心設木工、金工、石工、家政等手藝學習班,培養學生具有自謀職業的能力。高中畢業後,學生須參加 1年的社會服務活動(含服兵役),男生尚須有 2年工齡方能報考高等學校。三蘭港大學是全國直屬教育部的唯一綜合大學。另外還有三蘭港技術學院、阿魯沙技術學院、基伍科尼學院、水利開發學院、國民教育學院、商業學院等 10餘所高等教育機構。國民教育學院設低級、中級教師培訓和教育文憑課程班。低級班招收國小畢業生,中級班招收國中畢業成績優秀者,均學習 3年。通過全國考試,低級班合格者任國小低年級教師,中級班合格者任國小高年級和國中教師。梵谷中畢業經過 1年社會服務活動後,入教育文憑班學習 2年,獲教師證書者,可擔任高中教師。教育文憑班亦負責在職教師進修。1990年,國小、中學的毛入學率分別為 67%和 4%。中央設教育部,直接管理中學和高等教育機構;國小和成人教育由地方設立的地區和學區教育官員負責。除私立學校按教育部規定數額收取學費外,各級各類學校一律免費。1987—1988年度的教育經費占國家財政預算的 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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