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轄市

1970年專區改稱地區以後,地區所轄市(即原專轄市)改稱“地轄市”,其行政地位比縣、區(市轄區)和自治縣高比地級市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地轄市
  • 舊稱:縣級市
  • 時間:1970年
  • 別稱:原專轄市
1970年專區改稱地區以後,地區所轄市(即原專轄市)改稱“地轄市”,其行政地位比縣、區(市轄區)和自治縣高比地級市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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