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轄市

地轄市,即由地區管轄的市,其一定為縣級市。由於地區的管理機構為地區行政公署,是省、自治區人民政府的派出機關,所以地轄市在法律為“省轄市”。但在中國現行行政區劃上不被認為是省轄市。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地轄市
  • 行政區類別:縣級市
  • 時間:1970年
  • 別稱:原專轄市
1970年專區改稱地區以後,地區所轄市(即原專轄市)改稱“地轄市”,其行政地位比縣、區(市轄區)和自治縣高比地級市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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