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光票托收

國際光票托收是出口商僅開立匯票而不附帶貨運單據交銀行委託代收款項的結算方式。匯票僅附非貨運單據 (如發票、墊款清單等) 的托收,也稱光票托收。在國際貿易中,光票托收通常只用於收取出口貨款尾數、樣品費、佣金和進口索賠款等。光票托收往往是出口商將貨運單據,如提單及保險單等直接寄給進口商。受託銀行僅憑匯票向國外進口商收取票款。這種情況一般稱 “自寄單據”。

光票托收方式對出口商風險較大。因為進口商收到寄來的貨運單據並提貨後,可能拒付票款,代收銀行又不負有保證付款的責任,出口商會遭受不能按期收到貨款的損失。所以對貿易項下的自寄單據類的光票托收,一般只限於鮮、活商品和短途貿易。光票托收中的匯票有即期和遠期兩種。代收銀行收到即期匯票後,立即向付款人提示付款,付款人即付款贖票; 代收行收到遠期匯票後,立即向付款人提示承兌,承兌後收回匯票,待到期日再提示付款。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