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交流發展計畫

國際交流發展計畫

在1980年9-10月在貝爾格勒舉行的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第21屆大會上決定正式建立這一機構。按地區分配原則,選出了包括中國在內的35個理事國組成的政府間理事會。總部設在法國巴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際交流發展計畫
  • 建立時間:1980年-10月
  • 地址:貝爾格勒
  • 總部:法國巴黎
該組織的宗旨是要建立一套經費來源體系,幫助開發中國家發展本國的交流事業(指新聞、廣播、電視、出版及其他一切用於交流思想的手段和活動),克服目前開發中國家與已開發國家之間在交流領域中的不平衡狀態,以便建立一個“新的、更為公正和更為有效的世界新聞和交流秩序”。主要機構有:1、政府間理事會,是最高權力機構,組成理事會的35個成員國由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大會選舉產生並對大會負責。2、會務局由主席1人、副主席3人、報告人和3名其他成員組成,由政府間理事會成員國中選舉產生。會務局的職責由理事會指定。3、秘書處由理事會領導。秘書處主任由理事會推薦並經教科文組織總幹事任命。為實現該組織的宗旨,該機構建立了特別帳戶,接受各方面的捐款。從1982年至1989年3月,共收到各國捐款1500多萬美元。國際交流發展計畫用特別帳戶的資金資助了開發中國家300多個項目。
國際交流國際交流
凡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成員均為該組織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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