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會請願運動

國會請願運動

國會請願運動,清朝末年立憲派人士呼籲清廷速開民選國會實行內閣制的一場政治運動。從1910年1月開始第一次請願活動,到1910年年底結束第四次請願活動。清廷面對請願運動壓力,遂將原定為九年的期限提前三年,即於宣統五年(1913年)召開國會,並先設責任內閣。但是1911年5月8日,清朝廷組成以奕劻為首的“皇族內閣”,毫無立憲誠意,令立憲派大失所望,遂同情革命

清廷正式頒布憲法大綱、搞公開政治的做法,這在中國歷史上是頭一遭。按照《籌備事宜清單》,憲政的設計者們將預備立憲期限定為9年,並詳細開列了這9年的籌辦大事和時間表,如第一年(1908年)籌辦諮議局、頒布城鎮鄉地方自治章程、國民普及教育、編訂重要法典等;第二年(1909年)舉行諮議局選舉、頒布資政院章程、人口調查、設立各級審判廳等;第三年(1910年)資政院開院、籌辦廳州縣地方自治、頒布文官考試制度等;第四年(1911年)續辦各級地方自治、頒布地方稅章程等;第五年(1912年)各級地方自治初具規模。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會請願運動
  • 性質:政治運動
  • 首次請願活動:1910年1月
  • 相關:於宣統五年召開國會責任內閣
相關評價,請願經過,

相關評價

這是一場將民心徹底驅趕向自己的對立面的完美展示。
革命的合法性從來都不源自革命本身,而是源自朝廷的倒行逆施。

請願經過

國會大請願與皇族內閣
1908年8月,清廷在立憲派的鼓譟聲中,終於頒布了《欽定憲法大綱》以及《議院法選舉法要領》和《議院未開以前逐年籌備事宜清單》,並宣稱“上自朝廷,下至臣庶,均守欽定憲法,以期永遠率循,罔有逾越。”
從規劃和時間表來看,要辦的這些事情基本都是大事情,對於一個向現代國家轉型的舊中國來說,其難度可想而知。客觀的說,新政和預備立憲的各項措施在辛亥革命前還是取得了一定成效,這也說明清廷已在某種程度上已經突破了沿襲千年的“祖制”(不僅是清朝,而是從秦漢以來的傳統專制制度),正在自覺或不自覺地朝著現代國家推進。特別到了預備立憲,更是深刻地觸動傳統政治體制中最保守最核心的成分---專制皇權。在這個結構性變化即將來臨的時候,任何的魯莽和冒進都將給中國的未來帶來災難。但是,正如1909年日本首相桂太郎冷眼旁觀的,“立憲和國會等制度是好的,但需要很長時間的準備,中國現在走得太快,一定會出問題的”。
按照1908年的籌備立憲路線圖,清廷要進行九年的預備工作後方能召開國會,頒布憲法。但是,一旦民眾的力量被發動起來,其進程和結果便不是改革的設計者所能控制和預料的了。誠然,清廷在1909年和1910年設立了諮議局和資政院,但立憲派認為諮議局受制於督撫,而資政院為非驢非馬之議會,因而大都希望能在兩三年內便召開國會。1910年資政院在討論“速開國會案”時,議員們全體贊成並起身歡呼,足以見其心情之迫切。
從1907年秋天起,各地立憲派便紛紛上書清廷,要求速開國會。而在1909年10月各省咨議局第一次開會時,江蘇咨議局議長張謇通電各省咨議局,建議組織國會請願同志會。經過一個多月的多方聯絡,各省代表於12月18日陸續抵達上海,開會商議請願速開國會之事。1910年1月,各省請願代表團代表到北京後,向都察院呈遞了由直隸諮議局議員孫洪伊領銜的“速開國會”請願書,“期以一年之內召開國會,則天下幸甚!”
都察院的大人們對此類干涉朝政的帖子向來十分反感,因而沒有為他們代奏。代表們失望之餘,便開始遍謁朝臣,尋求支持。他們首先去求見的是首席軍機奕劻和其他軍機大臣,奕劻一向圓滑,他對請願代表說:“我亦國民一分子,自必幫忙”,那桐也表示贊成。在經過他們的爭取後,鹿傳霖戴鴻慈也表示理解。但在訪問一些皇族親貴的時候,肅親王善耆、貝子溥倫和鎮國公載澤則避而不見,而貝勒載濤毓朗則表示將“竭力相助”,總算是讓代表們感到些許安慰。
與此同時,各省督撫也紛紛致電清廷,請求“俯從輿論,速開國會”。隨後,御史江春霖(也是資政院議員)特意上折“奏請縮短國會年限”。不僅如此,連旗民也加入請願隊伍,他們“公推代表,赴都察院呈請代奏速開國會”。在這種情況下,都察院只好將這些請願書一同上奏。
不過,令代表們失望的是,1910年1月30日清廷發布上諭對請願速開國會之事作了答覆。上諭中雖然對代表們的愛國熱忱“深表嘉悅”,而且保證“憲政必立,議院必開,所慎籌者,緩急先後之序耳”,但還是以“國家幅員遼闊,國民智識不一,邃開議院,反致紛擾不安”為藉口,拒絕了代表們的請願要求。
對於這個結果,各省請願代表們並不感動吃驚---如果請願一次就能成功,那就不叫中國的朝廷了。於是,他們經過商議後,決定再次發動請願,而且要擴大請願代表的範圍,並廣泛徵集請願簽名,以壯聲勢。同時,請願代表們還制定了章程並成立了“國會請願同志會”,北京設立總部,各省各埠設立支部,隱然已有政黨之雛形。
1910年6月初,經過“國會請願同志會”的努力,各省代表們再度進京,發動第二次請願。這次請願代表擴大到150人,除了各省諮議局議院外,還包括了各省商會、學會及華僑代表等。而且,令人鼓舞的是,這次請願還徵集到30萬人的簽名,其規模遠遠超過第一次。
進京請願代表再次來到都察院,呈遞了十份請願書。雖然十份請願書各有側重不同,到結論只有一個,那就是“速開國會才是弭亂救亡之策”。請願代表們還警告說,如果不速開國會,“漢唐元明末造之禍,必將復見於今日”,與其等“大難已作同遭玉石俱焚之慘,何不及今力持大體,俯順民情,速開國會,以弭亂於無形乎?”
這次都察院沒有為難,而是立刻代奏朝廷。請願書上去後,朝中大臣開始分化,有人力主“嚴旨震嚇”,以免代表們“嘵嘵不休”;有人則認為“民心不可失,民怨不可積,須婉言對付,免生枝節”。據說載灃看到請求立憲的簽名者已經有三十萬之多時,也曾忍不住拍案大呼:“人民請願如此之多,倘再不準,未免大失民心!”
但是,這些大員們討論下來,覺得還是不能輕易服軟;萬一這先例一開,以後這些老百姓都群起效尤,朝廷的威嚴何在?豈不是留下極大的麻煩。於是,這次朝廷發布的上諭口氣更加嚴厲,“毋得再行瀆請!”
第二次大請願失敗後,代表仍未氣餒,他們通電各省:“務必再作第三次請願之舉,矢以百折不撓之心,持以萬夫莫拔之力,三續,四續,乃至十續,或可有望成功。”於是,他們便展開了規模更大的第三次國會請願活動。“國會請願同志會”經過討論形成三個決定:一是請願代表範圍繼續擴大:正式請願時,各府、廳、州、縣都派代表一至二人到京,近省至少100人以上,遠省至少50人以上;二是分發籤名冊,並約定各省徵集至少上百萬的簽名;三是交叉請願:代表團向資政院請願,各省諮議局及各團體同時向資政院請願,各省諮議局及各團體再向各省督撫請願。
1910年7月1日,留日學生千餘人在東京錦輝館舉行集會,聲援請願代表團,並表示要積極參加第三次國民大請願(看來留日學生支持立憲的也為數不少)。隨後,南洋、美洲和日本等地的華僑也紛紛致電支持請願活動,並相繼派出代表到北京以示支持。當時的各大報紙、雜誌也大造輿論,大力鼓吹速開國會的好處。一時間,“請願召開國會”成為當時最熱門的話題,全國各地也都形成了一股請願速開國會的熱潮。
1910年8月15日,國會請願團召開會議,決定各省各團體代表在農曆八月前必須到達北京,九月上書資政院,請開國會。另外,國會請願團向各省諮議局致電建議,國會召開之前不承認新租稅,各省諮議局開年會只討論一個議案,那就是速開國會案,目的不達到,各諮議局即行解散。不久,各代表便陸續抵達北京,連一向閉塞落後的甘肅也派出代表前往北京參與請願。更有甚者,山西代表到達北京時,在京的山西籍官員全體驅車乘轎,前往正陽門車站迎接本省代表,一時熱鬧非凡,轟動京師。
請願代表團向資政院整隊出發時,奉天在京學生牛廣生、趙振清等十七人突然來到,他們交給請願代表一封信,表示“國家瓜分在即,非速開國會不能挽救,今第三次請願勢不能再如前之和平”,隨即牛廣生和趙振清兩人要“拔刀剖腹,以明心跡”,經過請願代表苦勸,兩人趁人不備,各從自己腿上和胳膊上割肉一塊,塗抹於請願書上,並高呼“中國萬歲!”“代表諸君萬歲!”隨後忍痛踉蹌而去。代表們亦淚流滿面,為之感動。在民選議員的強烈要求下,資政院通過了速開國會案,隨後具折上奏。
與前兩次請願不同的是,立憲派這次廣泛發動了社會各階層的民眾,並進行了聲勢浩大的請願簽名和遊行活動。直隸各界人士1000多人在全國學界請願會會長溫世霖等人率領下,列隊前往直隸總督署請願,迫使直隸總督陳夔龍允為代奏;10日後,河南各界人士3000多人在開封游梁祠舉行請願簽名活動,隨後列隊到河南巡撫衙門請願,巡撫寶棻親自出來接見並答應代奏朝廷;山西太原民眾1000多人集會,簽名支持請願活動,並前往巡撫衙門請願;同日,山西諮議局和國會請願同志會組織召開了上萬人的請願大會,當場簽名的就有5000多人,隨後列隊遊行到巡撫衙門請願。
福建各界人士5000多人遊行到總督衙門請願,閩浙總督松壽接受了請願書;同日,四川國會請願同志會召開請願大會,到會者6000多人,並在諮議局議長蒲殿俊的率領下,大家列隊前往總督衙門請願,總督趙爾巽答應代為轉奏。在各省請願同志會的組織下,其它各省如湖北、湖南、江西、貴州等地的簽名請願活動都在如火如荼的開展中。特別是東北三省,請願活動開展尤為熱烈,當時奉天各地集會人數均在萬人以上,簽名者近30萬。
諮議局這邊的請願活動也很順利,各省諮議局基本上都通過了呈請速開國會的議案,並組織好進京請願代表。在民眾的請願熱潮下,各省督撫也受其感染,東三省總督錫良領銜,湖廣總督瑞澄、兩廣總督袁樹勛等18個督撫及將軍都統聯名上奏,請求立即組織責任內閣,召開國會,以免人心沸騰。
各省實力派官員的表態,對立憲派發動的國會請願活動是極其有力的支持。在此情況下,清廷不得不做出讓步。1910年11月4日,攝政王載灃宣布將原定為九年的期限提前三年,改於宣統五年(1913年)召開議院。對此,江浙等省的立憲派則覺得朝廷已經讓步,不宜再行追逼。但部分請願人士感到不滿,他們認為沒有必要再等三年,特別是東三省的請願代表,更是堅決要求速開國會;12月2日,奉天省城學生數十人前往省諮議局面見議長和副議長,當場割指刺股寫血書,要求進行第四次請願活動。
但是,清廷不願意再行更改,隨後下令遣散請願代表,並強行將東三省代表押解回籍,還將直隸代表溫世霖找了個藉口發配新疆充軍,以殺雞儆猴。與此同時,清廷則命各省舉行歡慶活動,以表示對朝廷“五年立憲”決策的擁護。於是各地在官方的組織下,張燈結彩,軍樂隊開道,民眾和學生手提紅燈,高唱愛國歌,三呼萬歲,“慶祝國會”四個大字則隨處可見,一派欣欣向榮的景象。
不管怎么說,在這場運動中,那些雪片般的請願書,蜂擁至京的請願代表,數百萬的民眾簽名,還有那些割臂、割股寫血書的壯舉,這一切的一切,都表明了這個古老帝國的民眾正在用全部的熱情和心血致力於促進一種大變革的發生。從這點來看,第三次國民大請願運動不僅可以與英國的大憲章運動相媲美,即使與後來的五四運動相比也毫不遜色。
但事情很快又突轉急下。按照修訂後的預備立憲規劃,宣統三年(1911年)最重要的事情便是組建責任內閣。1911年5月8日,清廷裁撤舊內閣軍機處,設立責任內閣。在新發布的內閣官制章程中,對新內閣的組織結構和職權作了明確規定:內閣由國務大臣組成,國務大臣包括內閣總理大臣一人,協理大臣一至二人,各部大臣共十人(外務、民政、度支、學務、陸軍、海軍、司法、農工商、郵傳和理藩院十部)。應該說,這種構架和當年袁世凱力爭的責任內閣基本相似,在推進中國專制政治結構的轉型還是具有很大進步意義的。
但是,載灃任用滿族親貴的禍端也在這次內閣名單上徹底暴露。當時的內閣名單如下:總理大臣奕劻(宗室),協理大臣那桐(滿)和徐世昌(漢),外務大臣梁敦彥(漢),民政大臣肅親王善耆(宗室),度支大臣載澤(宗室),學務大臣唐景崇(漢),陸軍大臣蔭昌(滿),海軍大臣載洵(宗室),司法大臣紹昌(覺羅),農工商大臣溥倫(宗室),郵傳大臣盛宣懷(漢),理藩大臣壽耆(宗室)。
內閣總共13人,滿族即占到9人,其中皇族7人,漢族竟然只有4人,舉國都為之譁然。立憲派本有兩個要求,一個是速開國會,一個是責任內閣,但速開國會的要求被打了折扣,而皇族內閣就更是讓那些立憲派至為的失望。因為在這個極為敏感的問題上,清廷在不經意間犯下的巨大錯誤,這等於是證明了革命黨人反清排滿和實行種族革命主張的正確性,這等於是在給革命黨人加分助力的愚蠢之舉。
梁啓超在第三次請願之前,說“現今之政治組織不改,不及三年,國必大亂,以至於亡,而宣統八年(1916年)召集國會為將來歷史上必無之事”。對於“皇族內閣”的出台,梁啓超更是憤懣至極,謂將來世界字典上決無復以“宣統五年(1913年)四字連屬成一名詞者”,“誠能併力以推翻此惡政府而改造一良政府,則一切可迎刃而解。”
一貫主張改良的梁啓超都這么說了,那清朝剩下的日子可就指日可待了。但話說回來,清廷“五年立憲”也未免太速,回顧清廷覆滅後的近百年歷史,中國要想實現真正的憲政民主,即使路線圖劃定為五十年,也不為過。但最為可笑可嘆的是,當時的人竟然連5年都等不了。由此,清末憲政的失敗和未來的憲政民主之路,其艱難可想而知。在過度狂熱的情緒下,中國選擇了更為艱難的一條路,這難道就是歷史的選擇抑或是中國人的宿命?
20世紀初,隨著清政府推行“新政”,資產階級愛國運動和革命運動的興起,民族資產階級上層的政治代表也積極行動起來,重新議論起開國會、立憲法的問題。他們認為要發展資本主義,就必須改良封建專制主義的政治組織,開國會、立憲法,實行君主立憲。只有這樣,才能“安上全下”,即緩和階級矛盾,消弭革命,抵禦外侮,爭得資本主義發展的有利條件,並使本階層獲得參政的權益,保障自身的經濟利益。這樣,要求實行君主立憲,就成了這一時期改良派的政治綱領及其活動的中心內容,故改良派也被稱立憲派。為此,他們開展了一場延續八九年之久的立憲運動。立憲派又分為海外和國內兩個部分。海外以康有為、梁啓超為代表。戊戌變法失敗,他們受清政府通緝,成為“國事要犯”,在國內無立足之地,逃往國外,在華僑中建立保皇會,宣傳保皇、立憲,反對革命,在國內外有相當的影響。這部分人也被稱為保皇派。國內以較大的商辦企業主、商辦路、礦公司的主持人以及與他們在政治、經濟上有聯繫的知名人士為代表,如大生紗廠和通海墾牧公司的主辦人張謇、浙江鐵路公司總理湯壽潛、湖北鐵路協會首腦湯化龍、首倡湖南“鐵路股東會”的譚延闓等,都是立憲派里聲名顯赫的人物。同身居國外的立憲派比較,他們有較強的政治、經濟實力,是國內立憲運動的發起者和組織者。立憲運動的醞釀,起於光緒二十九年(1903)。這一年,廣西會黨舉起了反清義旗,同時又先後發生了“拒俄”、“拒法”運動和《蘇報》案事件,資產階級領導的民主革命運動也得到迅速的發展。在此形勢下,“立憲之說以起”。接著,日俄戰爭和三十一年的俄國革命,又給立憲派的要求提供了最新的例證。從此“立憲之聲,洋洋遍全國矣”。在立憲派的鼓動下,一部分漢族官僚出於同滿洲貴族爭奪權力的目的,也先後向清廷奏請立憲;他們並不屬於立憲派,但其活動卻壯大了立憲運動的聲勢。從此,立憲運動也就從醞釀逐漸進入實行的階段。光緒三十二年七月(9月),清政府正式宣布“預備立憲”。對此,立憲派歡欣若狂,認為多年來倡導的憲政終於有了實現的徵兆。為了準備參與政權,立憲派在各地相繼建立起了自己的團體。在國外,康有為於三十三年二月(3月)改保皇會為國民憲政會;九月梁啓超在日本東京成立政聞社。在國內,有江浙地區的預備立憲公會、湖北的憲政籌備會、湖南的憲政公會、廣東的自治會等。這些團體的共同目標,就是要求清政府召開具有制定法律、監督政府職權的國會,建立有實權的責任內閣。可是,通過清政府的官制改革,他們很快發現,清廷並無立憲的誠意,只不過是“假立憲之名,以行專制之實”。為了迫使清政府真立憲,立憲派聯合起來,採取“匍匐都門,積誠馨哀”的方式,舉行了輪番的國會請願,把立憲運動推向了高潮。首先提出國會請願問題的是憲政講習所的實際主持人楊度。光緒三十三年秋,憲政講習所的主要成員領銜給清廷上了第一份要求速開國會的請願書。三十四年,全國各省的立憲派陸續派代表入京請願;一些留學生、海外華僑以至清廷的駐外使節、官僚也紛紛電請或奏請開國會。一時全國上下,形成了一股要求速開國會的高潮。對此清政府在採取查禁政聞社的嚴厲措施、壓制立憲派的請願的同時,繼續玩弄騙術,許諾定期九年召集國會,公布了《欽定憲法大綱》和“九年籌備清單”。此後各省立憲派都投入籌開咨議局的活動,請願運動遂暫告沉寂。宣統元年九月(1909年10月),各省咨議局同時開幕,立憲派取得了合法活動的講壇,決定以咨議局為陣地,再度發起國會請願。同年底,江蘇咨議局議長張謇召集16省咨議局代表在上海開會,決定組成赴京請願代表團。元年十二月初六(1910年1月16日)“請願國會代表團”33人向都察院呈遞請願書,要求一年內即開國會。清政府以“籌備既未完全,國民知識程度又未畫一”為理由,予以拒絕。第一次請願失敗後,請願代表團遵照“誠不已,則請亦不已”的方針,立即部署第二次請願。他們在北京組織國會請願同志會;在各省召開大會,募集捐款,徵集簽名,推選入京代表。據說各省參加簽名請願的竟達30萬人之多。在此基礎上,宣統二年五月初十,請願代表以全國各種社會團體名義向都察院遞了10份請願書,結果又遭到拒絕,清廷並警告立憲派“毋得再行瀆請”。第二次請願失敗,立憲派“決為第三次準備,誓死不懈”。七月各省咨議局聯合會在北京召開,決議向即將開會的資政院提出要求速開國會的提案。九月資政院開會後,立憲派正式發動第三次請願;資政院通過請求速開國會的提案;各省督撫也聯電軍機處,提出速開國會和建立責任內閣的要求。在各方面壓力下,清政府被迫允許縮短“預備立憲”的期限,將九年改為五年,在國會召開前兩年先成立新內閣,同時下令遣散各地請願代表。這時,以張謇為代表的江、浙上層分子決定奉命停止請願,其它各省仍然要求再縮短預備期限,但步調已不一致,無法組織起統一的行動。十一月奉天省(遼寧)第四次請願代表啟程赴京,天津學界群起回響。清政府感到形勢緊迫,即下令將正在北京活動的東三省請願代表押送回籍,接著又下達鎮壓學生請願活動的命令,並將天津學界請願活動的組織者溫世霖遣戍新疆。至此各省立憲派代表紛紛失望而去,各地請願活動被迫停止。在民主革命運動蓬勃發展的新時期,改良派反對革命,堅持君主立憲,是違背歷史潮流的。但他們掀起的立憲運動在客觀上也具有揭露清政府、啟發人們的民主覺悟的作用;而立憲派在對清政府絕望後,也相繼尋找新出路,成為革命派推翻清朝封建帝制的同盟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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