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電監會關於進一步加強電力行業節能減排監管工作的通知

《國家電監會關於進一步加強電力行業節能減排監管工作的通知》是國家電監會於2010年5月7日下達的通知。主要目的是為貫徹落實國務院節能減排電視電話會議精神,進一步推進電力行業節能減排工作,促進電力工業又好又快發展。通知分為認識節能減排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 、加大監管力度、轉變發展方式和加強組織領導、明確工作責任等四個方面。

電監稽查[2010]17號
各派出機構,各有關電力企業: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節能減排電視電話會議精神,進一步推進電力行業節能減排工作,促進電力工業又好又快發展,現就進一步加強電力行業節能減排監管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做好電力行業節能減排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
當前,全國節能減排形勢十分嚴峻,與“十一五”節能目標相比還有較大差距,特別是2009年三季度以來,高耗能、高排放行業快速增長,能源需求大幅增加,能耗強度、二氧化硫排放總量下降趨勢減緩,給節能減排工作帶來巨大壓力。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節能減排工作,多次召開會議進行部署,不斷強化節能減排目標責任。
“十一五”前四年,電力行業節能減排工作取得較好的業績,截至2009年末累計關停小火電機組6006萬千瓦,2010年又計畫關停1000萬千瓦,電力企業二氧化硫排放提前一年完成減排任務。電力行業是我國能源生產和消費大戶,也是節能減排的重點領域,二氧化硫排放占全國二氧化硫排放一半以上,理應為國家節能減排工作做出更大的貢獻,電力行業節能減排工作做好了,對完成國家“十一五”節能減排目標具有重要意義。各單位要充分認識做好電力行業節能減排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堅決貫徹落實全國節能減排電視電話會議精神,增強工作的責任感和使命感,積極採取措施,努力解決當前電力行業節能減排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打好節能減排攻堅戰。
二、加大電力監管力度,切實保證國家節能減排政策落到實處
(一)加強小火電機組監督管理,對到期應實施關停的機組,及時撤銷電力業務許可證。
(二)加強監督檢查,確保國家節能減排相關政策落實到位。要加大監督檢查力度,按照《可再生能源法》和國家有關規定,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對可再生能源電量全額收購、差別電價、脫硫電價等政策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加大對各地自行出台的優惠電價檢查力度,促進電力行業節能減排工作目標的實現。對電解鋁、鐵合金、鋼鐵、電石、燒鹼、水泥、黃磷、鋅冶煉等高耗能行業嚴格執行差別電價政策。對監督檢查中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要責令電力企業限期整改並依法嚴肅處理。
(三)加強節能減排信息統計分析,建立節能減排監測預警機制。加強電力節能降耗和污染物減排信息的統計分析工作,建立電力企業節能減排台帳管理制度;繼續推進火電機組脫硫線上監測系統的建設,實現與電力監管機構信息平台的聯網,確保脫硫設施的投運以及穩定、達標運行。要對電力企業報送數據的真實性、準確性進行核查,適時編制發布相關信息。
(四)加強調度監管。要督促各級電力調度機構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實施科學調度和節能發電調度,加強需求側管理,及時向發電企業和有關部門發布調度信息,定期向社會公布發電能耗和電網網損情況。
(五)進一步發揮市場機制的作用,運用市場機制促進節能減排。加大跨省、跨區電能交易,最佳化全國電力資源配置。積極推進發電權交易,推動淘汰高污染、高能耗發電機組。加強對市場交易行為的監管,嚴把市場準入關,督促電力企業嚴格落實國家產業政策和節能減排政策。
(六)加大宣傳力度,深入開展節能減排行動。圍繞國家節能減排方針政策和電力行業節能減排工作重點,組織力量開展深度報導和宣傳,充分發揮輿論的監督作用。
三、電力企業要努力轉變發展方式,切實落實企業節能減排責任
(一)電力企業要積極履行企業節能減排主體責任,自覺接受電力監管機構的監管。
(二)發電企業要進一步加大結構調整力度,認真落實國家小火電機組關停計畫,確保今年關停1000萬千瓦小火電機組的任務。
(三)電力企業要進一步加大節能減排技術改造力度,合理安排資金投入,加強設備維護和管理,最佳化電力調度運行,提高發電機組效率和電網運行效率。
(四)要正確處理節能減排與成本控制之間的關係,科學合理地制定節能減排方案,通過節能減排促進企業經濟效益的提高。
四、加強組織領導,明確工作責任
(一)各單位要切實加強對節能減排工作的組織領導,成立節能減排工作領導小組和工作小組,定期研究節能減排工作,提出工作重點和要求。
(二)電力企業要認真對照國家確定的節能減排目標,進行任務分解和責任分工,採取有效措施,確保完成節能減排任務。
(三)電力監管機構要定期對電力企業節能減排任務完成情況進行總結、分析,強化電力企業節能減排目標的責任考核,依法實行監督。
二○一○年五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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