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公告2003年第2號

據世界衛生組織(WHO)報告,象牙海岸暴發霍亂。從2002年12月22日至2003年1月5日,該國共報告霍亂病人70例,其中15例死亡(病死率21%)。為防止霍亂傳入我國,保護前往象牙海岸人員的健康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衛生檢疫法》及其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

基本介紹

  • 發布單位: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
  • 發布日期:2003-01-14
  • 生效日期:2003-01-14
  • 檔案來源: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公告
世界衛生組織(WHO)報告,象牙海岸暴發霍亂。從2002年12月22日至2003年1月5日,該國共報告霍亂病人70例,其中15例死亡(病死率21%)。為防止霍亂傳入我國,保護前往象牙海岸人員的健康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衛生檢疫法》及其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現公告如下:
一、來自象牙海岸的旅客,如有嘔吐、腹瀉等症狀的,在入境時應當立即向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申明。檢驗檢疫機構對霍亂染疫人和染疫嫌疑人以及有症狀且處於霍亂潛伏期人員要依法採取控制措施。
二、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對來自象牙海岸的交通工具、貨物、貨櫃、行李、郵包要嚴格進行檢疫查驗,必要時可依法實施消毒、除蟲處理;如帶有水產品、水果、蔬菜、飲料及其他食品,未經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許可,不準卸下。
三、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和旅行保健中心對前往象牙海岸的人員,可提供有關傳染病疫情信息和國際旅行衛生保健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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