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能源局關於印發《風電發展“十三五”規劃》的通知

為促進風電產業持續健康發展,加快建立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現代能源體系,制定《風電發展“十三五”規劃》。

國家能源局關於印發《風電發展“十三五”規劃》的通知
各省(區、市)發展改革委(能源局),各派出能源監管機構,國家電網公司、南方電網公司、內蒙古電力公司,華能、大唐、華電、國電、國電投、神華、三峽、華潤、中核、中廣核、中節能集團公司,水電總院、電規總院、風能協會、國家可再生能源中心:
為促進風電產業持續健康發展,加快建立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現代能源體系,按照《可再生能源法》要求,根據《能源發展“十三五”規劃》和《可再生能源發展“十三五”規劃》,我們制定了《風電發展“十三五”規劃》,現印發你們,請遵照執行。
附屬檔案:風電發展“十三五”規劃
國家能源局
2016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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