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社會主義合作理論

國家社會主義合作理論,國家社會主義是一種企圖利用舊國家政權進行社會改良的資產階級思想。主要代表有法國的路易·布朗,德國的費迪南·拉薩爾和洛貝爾圖斯。在合作社問題上,他們認為勞動者有組織生產合作社的能力,而沒有支持生產合作社與資本家對抗的能力,所以國家不得不承擔這個責任。布朗呼籲資產階級政府予以貸款,以建立合作工場,政府成為“窮人的銀行”。拉薩爾從超階級的國家觀出發,反對無產階級暴力革命,主張實行普選制和工人依靠地主資產階級國家幫助建立生產合作社,以和平過渡到社會主義。

洛貝爾圖斯認為,由於 “鐵的工資規律”在無情地起作用 (“鐵的工資規律” 的倡導者是拉薩爾),合作社並沒有多大辦法來改善工人的狀況,不論這些合作社是像舒爾采——德里奇所主張的在自願的基礎上創辦起來的,還是像拉薩爾所要求的得到國家信貸的幫助。不管是哪種安排,資本主義工業的競爭都將繼續使工人的工資保持在僅夠餬口的水平上。只有國家採取固定工資和限制利潤的措施才能取得實際效果。他主張由普魯士王國實施某些社會改良,以保證工資隨勞動生產率的提高而增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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