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重新核定認證人員考核註冊培訓等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

發改價格[2012]3903號

國家發展改革委2012年12月13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重新核定認證人員考核註冊培訓等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
  • 發布時間:2012年12月13日
  • 發布者:國家發展改革委
  • 有效期:三年
檔案發布,檔案內容,

檔案發布

國家認監委:
你委《關於報請重新核定認證人員考核註冊培訓等收費標準的函》(國認財函[2012]191號)收悉。經研究,現就重新核定認證人員考核、註冊、培訓等收費標準及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檔案內容

一、中國認證認可協會(以下簡稱“協會”)開展對認證人員的考核、註冊以及對認證培訓機構的培訓課程確認工作,可以收取考核費、註冊費以及培訓課程確認費。具體收費標準為:
(一)考核費。按照認證人員培訓課程準則的要求,對認證人員進行筆試、面試考核,向認證人員收取的考核費標準仍為:筆試考核費每人80元,面試考核費(對實習審核員免收)每人500元。
(二)註冊費。按照認證人員註冊準則的要求,對認證人員進行註冊,向認證人員收取的註冊費標準仍為:註冊申請費每人50元,資格審核費每人200元,年度確認費每人100元。
(三)培訓課程確認費。按照培訓課程確認準則對認證培訓機構的培訓課程進行確認,向認證培訓機構收取的培訓課程確認費標準調整為:申請費由每次600元降為500元,評審費由每人日3000元降為2500元,審定與註冊費由每機構600元降為500元,年金仍按照每培訓人日12元計收。
二、經培訓課程確認的認證培訓機構按照認證人員註冊準則和培訓課程確認準則的要求,對認證人員進行培訓,向認證人員收取的培訓費標準仍為每人日400元。人日數按你委批准的認證人員培訓課程確認準則的具體規定執行。
三、收費單位應使用稅務發票,依法納稅,並嚴格執行規定的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自覺接受價格主管部門的監督檢查。
四、收費單位應在每年3月底前,將上一年的收費收入和支出情況、收費標準執行情況等報我委(價格司)。
五、上述收費標準自2013年1月1日起執行,有效期三年。有效期滿後,由你委按規定程式重新報我委審批。2011年8月10日至2012年12月31日仍按我委發改價格[2008]2342號檔案規定的收費標準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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