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印發平潭國際旅遊島建設方案的通知

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完善工作機制,落實工作責任,加大支持力度,按照《建設方案》明確的發展定位和重點任務,抓緊推進實施。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印發平潭國際旅遊島建設方案的通知
發改社會[2016]1922號
福建省人民政府,國務院有關部委、直屬機構:
《平潭國際旅遊島建設方案》(以下簡稱《建設方案》)已經國務院同意,現印發你們,並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請福建省人民政府按照《國務院關於平潭國際旅遊島建設方案的批覆》(國函[2016]143號)精神,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完善工作機制,落實工作責任,加大支持力度,按照《建設方案》明確的發展定位和重點任務,抓緊推進實施。
二、請國務院有關部門按照職能分工,加強對《建設方案》實施的協調和指導,進一步細化相關政策措施並推動貫徹實施,在規劃編制、項目安排、政策實施、體制創新等方面給予積極指導和支持,協調解決國際旅遊島建設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
三、我委將按照國務院批覆精神,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對《建設方案》實施情況的跟蹤了解和督促檢查,適時組織開展實施情況評估,重大問題及時向國務院報告。
附屬檔案:平潭國際旅遊島建設方案
國家發展改革委
2016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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