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於平潭國際旅遊島建設方案的批覆

《國務院關於平潭國際旅遊島建設方案的批覆》是國務院就福建省人民政府、國家發展改革委報送《平潭國際旅遊島建設方案》的批覆。由國務院於2016年8月8日下發並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務院關於平潭國際旅遊島建設方案的批覆
  • 發布機構:國務院
  • 發布日期:2016年8月8日
  • 實施日期:2016年8月8日
政策內容,內容解讀,

政策內容

國務院關於平潭國際旅遊島建設方案的批覆
國函〔2016〕143號
福建省人民政府、國家發展改革委:
你們關於平潭國際旅遊島建設方案的請示收悉。現批覆如下:
一、原則同意《平潭國際旅遊島建設方案》(以下簡稱《建設方案》),請認真組織實施。
二、要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按照“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牢固樹立和貫徹落實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主動服務國家重大發展戰略,進一步突出特色、發揮優勢,積極探索海島旅遊開發新模式,構建以旅遊業為支柱的特色產業體系,促進兩岸經濟文化社會深度融合,形成兩岸合作新局面,積極融入“一帶一路”,構建對外開放新體制,深入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形成人與自然和諧發展新格局,努力把平潭建設成為經濟發展、社會和諧、環境優美、獨具特色、兩岸同胞嚮往的國際旅遊島。
三、福建省人民政府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完善工作機制,落實工作責任,按照《建設方案》明確的發展定位和重點任務,抓緊推進實施。
四、國務院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能分工,加強對《建設方案》實施的協調和指導,進一步細化相關政策措施並推動貫徹實施,在規劃編制、項目安排、政策實施、體制創新等方面給予積極指導和支持,協調解決國際旅遊島建設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
五、國家發展改革委要加強對《建設方案》實施情況的跟蹤了解和督促檢查,適時組織開展實施進展情況評估,重大問題及時向國務院報告。
國務院
2016年8月8日
(此件公開發布)

內容解讀

據中國政府網23日公布了《國務院關於平潭國際旅遊島建設方案的批覆》,原則同意《平潭國際旅遊島建設方案》,要求福建省人民政府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抓緊推進實施。
該批覆要求福建省人民政府及國家發改委要積極探索海島旅遊開發新模式,構建以旅遊業為支柱的特色產業體系,促進兩岸經濟文化社會深度融合,形成兩岸合作新局面,積極融入“一帶一路”。同時要求國家發展改革委對該方案的實施情況進行跟蹤了解和督促檢查。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