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於組織推薦國家重點節能技術的通知

發改辦環資[2012]206號

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

二〇一二年二月一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於組織推薦國家重點節能技術的通知
  • 編號:發改辦環資[2012]206號
  • 時間:二〇一二年二月一日
  • 發布: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
通知內容,一、推薦要求,二、上報要求,

通知內容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畫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發展改革委、經貿委(經委、經信委、工信委、工信廳、工信局),有關行業協會,中央企業: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和國務院《“十二五”節能減排綜合性工作方案》,引導企業採用先進的節能新工藝、新技術和新設備,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促進“十二五”期間節能減排目標的實現,擬於開展《國家重點節能技術推廣目錄(第五批)》的編制工作。現請你們組織篩選、推薦重點節能技術:

一、推薦要求


  (一)、 推薦技術範圍
煤炭、電力、鋼鐵、有色金屬、石油石化、化工、建材、機械、紡織等工業行業,交通運輸、建築、農業、民用及商用等領域的節能新技術、新工藝。《國家重點節能技術推廣目錄(第一批)》(國家發展改革委公告2008年第36號)、《國家重點節能技術推廣目錄(第二批)》(國家發展改革委公告2009年第24號)、《國家重點節能技術推廣目錄(第三批)》(國家發展改革委公告2010年第33號)、《國家重點節能技術推廣目錄(第四批)》(國家發展改革委公告2011年第34號)已公布或全行業普及率在80%以上的技術不在推薦範圍之內。
(二)、推薦技術要求
推薦技術要求先進適用,能夠反映節能技術最新進展;節能潛力大,預期可獲得明顯的節能效果;套用範圍廣,在全行業套用前景廣闊。

二、上報要求


   各地發展改革委、經貿委(經委、經信委、工信委、工信廳、工信局)、有關行業協會和中央企業應充分發揮各自優勢,認真組織、遴選符合條件的重點節能技術,並按照要求仔細填寫重點節能技術推薦表和匯總表(詳見附屬檔案)。原則上每個單位推薦重點節能技術不超過10項。
請各地發展改革委、經貿委(經委、經信委、工信委、工信廳、工信局)、有關行業協會和中央企業於2012年4月15日前,將推薦材料文字版和電子版(電子版需刻制光碟)各1套上報國家發展改革委(環資司)。

附屬檔案:一、重點節能技術推薦匯總表
二、重點節能技術推薦表
三、推薦表填寫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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