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國家留學基金委)

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

國家留學基金委一般指本詞條

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China Scholarship Council)簡稱基金委,是直屬於教育部的非盈利性事業法人單位。國家留學基金主要來源於國家留學基金計畫的財政專款,同時也接受境內外友好人士、企業、社會團體及其它組織的捐贈、資助。

基金委的宗旨是,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方針政策,負責中國公民出國留學和外國公民來華留學的組織、資助、管理,以利於發展中國與各國教育、科技、文化交流和經貿合作,加強中國與世界各國人民之間的友誼與了解,促進中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和世界和平事業。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
  • 外文名:China Scholarship Council
  • 來源於:國家留學基金計畫的財政專款
  • 屬於:教育部的非盈利性事業法人單位
  • 下屬機構:委員會和秘書處
  • 任務:負責管理、使用國家留學基金
  • 性質:非盈利性事業法人單位
基金委的任務,基金委下屬機構,近期活動,

基金委的任務

用法制和經濟手段管理出國留學和來華留學事務;負責管理、使用國家留學基金,確定有關資助項目與方式,制定管理規章,發 揮基金使用效益;受委託管理各項與國外雙邊、多邊交換或單項獎學金,並 接受境內外有關組織、機構和個人的委託,管理有關教育交流和科技合作方 面的其它事務,資助有益於發展中國教育事業和對外友好關係的項目;爭取 境外捐助,拓寬基金來源,增加基金積累;與境內外相應機構建立聯繫,開 展交流與合作。
基金委徽標基金委徽標

基金委下屬機構

基金委設委員會和秘書處。委員會為諮詢、審議機構,秘書處為常設工 作機構。基金委秘書處的主要職責是,貫徹執行委員會制定的工作方針和計 劃;組織實施有關出國留學和來華留學的資助工作,制定有關管理規定和辦 法,負責辦理資助項目的申請、評審、審批以及經費發放等方面的事務,並 提供相關的諮詢和服務;監督和檢查接受基金委資助的項目和人員使用基金 的情況等。
註:目前,亞非及南太地區事務部與歐洲事務部和美洲事務部合署辦公。亞非事務劃歸歐洲事務部;南太地區劃歸美洲事務部。
基金委機構設定基金委機構設定

近期活動

8月10日,國家留學基金委日前下發了《留學基金資助全國普通高校學生到國際組織實習選派管理辦法(試行)》。辦法明確了獲得資助的學生將享有一次性往返國際旅費、資助期限內的獎學金和艱苦地區補貼,獎學金包括一伙食費、住宿費、交通費、電話費、醫療保險費、交際費、一次性安置費、簽證延長費、零用費等。資助期限為3至12個月。
申請人須在9月1日至15日登錄國家公派留學信息管理系統進行網上報名,並按要求線上提交申請材料,同時向學校提交一套書面申請材料。資助人選將按照“個人申請、高校推薦、專家評審、擇優資助”的方式確定。
按照規定,實習結束後,實習人員應當按期回國並履行在國內工作、學習兩年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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