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特聘專家

國家為海外高層次引進人才設立的榮譽稱號。2012年4月,中央人才工作協調小組決定,為國家“千人計畫”引進的全職創新人才和創業人才頒發“國家特聘專家”證書,授予“國家特聘專家”稱號。按照規定,國家特聘專家在工作條件和生活待遇等方面享受特殊優惠政策。

簡介,工作條件,

簡介

國家為海外高層次引進人才設立的榮譽稱號。2012年4月,中央人才工作協調小組決定,為國家“千人計畫”引進的全職創新人才和創業人才頒發“國家特聘專家”證書,授予“國家特聘專家”稱號。按照規定,國家特聘專家在工作條件和生活待遇等方面享受特殊優惠政策。

工作條件

·用人單位應為國家特聘專家履職提供科研場所、科研團隊等必要的工作支持,為其充分發揮作用提供良好條件。
·國家特聘專家可依照有關法律規定,擔任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中央企業、國有商業金融機構中級以上的領導職務或高級專業技術職務。
·國家特聘專家可不受國籍限制,申請國家項目、政府基金資金,參與政府項目諮詢論證、重大科研計畫和國家標準制訂、重點工程建設,參加國內各種學術組織,擔任國家科研項目負責人,作為政府獎勵候選人。
涉及國家安全或有特殊規定,按相關規定辦理。
·國家特聘專家擔任項目負責人的,在規定的職責範圍內,有權決定科研經費的使用,包括用於人力成本投入;有權按照有關規定對項目研究內容或技術路線進行調整;有權決定團隊成員的聘任,所聘人員可採取協定工資制,不受本單位現有編制、工資總額和科研經費成本比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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