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法官學院四川分院

2003年2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為加強西部法官隊伍建設,經過考察,決定在四川法官學院的基礎上設立國家法官學院四川分院。3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家法官學院四川分院
  • 時間:2003年2月27日
  • 所屬單位最高人民法院
  • 師資:資深法官33名作兼職教授
簡介,基本情況,

簡介

月31日國家法官學院四川分院正式掛牌,並與四川法官學院實行兩塊牌子,一套人馬、合署辦公,同時聘請了全國知名學者和和資深法官33名作兼職教授,建構起了西部法官隊伍人才培養高地。

基本情況

國家法官學院四川分院和四川法官學院成立後,我省法院系統的法官教育培訓的重心已從法律大專層次的教育向高層次的學歷教育、學歷後的繼續教育和法官的任職資格培訓、續職資格培訓、晉級資格培訓以及各類審判專項培訓轉移。最近幾年以及今後一段時期,法官學院的工作重點是:(1)加大我省法官隊伍高層次法律套用型人才的培訓力度,與西南政法大學等聯辦了民商法、經濟法、刑法、行政法、訴訟法等五個專業1000餘人的研究生課程進修班,今後與政法名校的合作方式要進一步完善,合作力度要加大;(2)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法》的要求和我國經濟改革、司法改革以及西部大開發形勢的需要,結合我省法院幹部隊伍的現狀,對全省法院幹警進行輪訓,切實提高全體幹警原素質;(3)與普通高校法律院系合作,進一步開展法官專科升本科和雙學士的學歷教育,在三到五年內使全省法官都達到本科以上學歷水平;(4)針對我省甘孜、阿壩、涼山三個少數民族自治州經濟文化比較落後,法院法官素質亟待提高的實際情況,通過各種渠道廣泛籌集經費,組織高水平的專家學者和資深法官,對該三州的法官進行重點培訓。
國家法官學院四川分院和四川法官學院將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的重要思想為指導,為建設和造就一支高素質法官隊伍,為國家民主法制建設和司法改革,為西部大開發和四川發展新跨越做出更大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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